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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遂犯是危险犯命题,历来站在行为不法与结果不法对立的角度进行讨论;也有学者站在规范规定的视角上完全否定这一命题。但对该问题的讨论首先在未遂的认定标准上存在龃龉,因而在未遂与危险的比较方面难以充分。在明确历来对此问题讨论的基础上,通过重整未遂评价标准,将未遂犯的评价标准和危险犯的评价标准进行比较;最终可以通过规范视角下的评价模型相似性证明未遂犯是具体危险犯;在承认两者具有相同评价结构的基础上避免了关于未遂的危险犯问题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