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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大规模庞大与双层人大结构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人大组织上的双层结构制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设置都面临着深刻的内在矛盾和冲突:人大本身代表数量太多既造成各级人大不能充分行使权力,又反衬出人大常委会人数太少因而缺乏存在的民主合法性基础;而各级人大常委会人数太少,缺乏应有的民主代表性,如果允许其存在,又反衬出各级人大代表数量众多的不必要。由此造成人大本身和人大常委会都存在合法性危机,摆脱这种危机的根本出路是借鉴议会规模立方根法则,修改宪法和法律,减少人大代表数量,实行单一层级人大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