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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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行政法律法规的形式出现,明确了我国的政治逐渐走向民主化、法制化,也体现出我国对民众所拥有权利的重视。2007年国务院商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文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标志着可以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案件,这也对政府建设、社会平稳和保障公众权利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从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来看,此类案件还属于一种新型案件,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案件的判评方式以及诉权滥用的防范等问题需重点关注。本文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诉讼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2003年《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在制度实施中暴露出由于制度设计,使得对于流浪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过程中的问题更加突出。本文希望从监护权的确立方面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流浪未成年人数量。
厘清法官释明权性质,是完善相关诉讼立法,特别是界定法官释明界限的基础。以法官释明的基本含义和基本价值为出发点来看,法官释明的性质无论被界定为“权利”或“义务”都会使诉讼构架陷入理论困局。法官的释明是一项诉讼指挥的职权,来源于民事审判权,具有国家权力的本质。法官不得怠于行使,也不可在行使释明时超出法定权限。与此相应,应当建立法官不当释明时的当事人救济制度。
我国关于姓名权的立法存在明显的缺陷,不能规范和解决公民姓名权行使中产生许多问题和矛盾;应该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制定一部系统全面规范的《姓名权法》,确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的原则,扩大姓名权的保护范围,在公民姓名的决定、使用、变更与救济方面有针对性的完善现有法律。
期刊
造就和培养一支合格的农村青年党员队伍,要从党组织高度重视、健全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增强村支部凝聚力等几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