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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公有企业的改革是经济市场化和竞争化的必然要求,但在改革过程中也造成了大量公有资产流入部分私人手中、体制内与体制外收入差距以及公有企业内部财富分配差距,从而推动了收入差距的拉大。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企业的财富分配效应,应该通过改革公有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资本市场制度、税收制度等来促进公有企业在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效率。
【关键词】公有企业 改革 财富分配
一、中国公有企业改革历程
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村土地产权流转相类似,中国公有企业的改革起初也是民间和地方自发形成的,而不像发达国家是“自上而下”在中央政府的主导和号召下开始的。但随着改革过程的进行需要政府的许可和配合,政府对公有企业改革的主导作用和方向的掌握作用越来越强。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公有企业的民营化大致经历了政绩导向、内部人控制、国家干预和纵深改革四个时期。如下表所示:
二、民营化中公有资产流向
公有企业的民营化经历了消极民营化和积极民营化两个过程,首先是将亏损企业改成民营,后来执行“靓女先嫁”的政策,将盈利企业也进行改制。1985-1997这十余年间,公有企业内部表现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随着承包制和两权分离,对经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没有跟上,以至于经理人员实际上控制了整个企业。企业的经理和员工成为“内部人控制”的获利者,运用其对企业的控制权将企业收入分入自己囊中,而对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予关注。企业外部的地方监管部门虽然对公有企业没有所有权和直接控制权,但可以运用他们对企业经理人员的任用和罢免权利、各种审批权利对经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权制度,地方政府部门也存在与经理人员合谋的驱动,这样他们与经理人合谋,共同将公有企业瓜分。
公有企业的建立和维持运转靠的是国家财政。公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一要剥离债务,二要给职工工龄买断、股权或者就业安置,之后的剩余部分作为企业净资产转让。债务剥离名义上是公有银行的坏账,实质上是国家财政资金,给员工的安置名义上是企业的资金,实质上是公有资金。这样公有资产就流向了企业的经理人或接收人以及企业员工。在转让过程中地方政府部门、各级监管部门也成为主要的受益者。
三、公有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后的利益格局
为了解决企业融资问题,资本市场逐渐建立起来。1998年前后,部分公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重组在政府的扶持下进行上市,实现了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公有企业的产权开始多样化,打破了单一的产权结构。但仍然存在公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不能按照市场规则运营,造成政府对股市的干预,公有企业股票一般不会下跌。表现出资本市场只是企业融资市场,而不是控制权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没有从实质上改变公有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和产权结构。政府对公有企业的扶持,导致公有企业内部收益越来越高,地方政府部门及各级主管部门在其中继续获利。进一步拉大了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收入差距。
四、公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财富分配失衡问题的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公有企业作为企业的一种形式,具有财富分配效应,加之公有企业的规模和收入都非常大,其在收入初次分配中具有重要作用。正确认识公有企业的财富分配职能并进行正确引导可以在财富分配改革中发挥正面效应。目前,国家对于公有企业的改革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例如实行国有资本管理和国有资本运营相互分离的制度。在此基础上,笔者给出如下措施:
(一)改革公有企业社会保障制度
健全的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人才和劳动力合理流动,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基础,是使企业能够自如地应变市场的必要前提。减轻公有企业的社会负担,为公有企业与非公有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创造条件。应当抓紧做好以下工作:(1)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立法和相关制度,继续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积极解决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缺口,提高保险费征缴率,稳定职工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心理预期;(2)要尽快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切实搞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坚决清理追缴企业欠费和回收挤占挪用资金;(3)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监察力度,加强失业保险金的收缴、管理和运用,同时做好失业救济工作,保证失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同时,逐步探索公有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私营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并轨,这即有利于社会财富分配差距的解决,又不会遭到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
(二)完善资本市场建设
资本市场是起到资源配置和调节作用的有力引擎,通过资本市场的完善可以调节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完善资本市场建设首先可以解决公有股的产权主体问题,真正确立一个能对公有资产负责的持股主体;其次,改变股权过度集中的状态,在公有企业中引入共培育其他经济成分的产权主体,逐步减持公有股,放弃对个人持股的限制,逐步让比国家更有效率的自然人成为企业的投资主体;再次,逐步统一分割的资本市场,解决公有股流通的问题,完善所有者的控制权。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的流动性,促进公有企业重组和公有经济的战略性、结构性调整。并不断完善和创新资本市场本身的制度结构、组织结构、融资工具以及融资结构。
(三)运用税收制度和基本工资制度进行调节
实施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和兴办中小企业的减税政策,实行大中小企业税收差额制度,这样不仅可以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为其发展提供资金支援,还可以有效控制企业的规模,为垄断的形成设置障碍,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对外资企业按规模大小、市场份额大小和利润多少进行差额制收税。对公有企业要计提利润,用于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等的投资。对所有企业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实行非线性税收制度,对企业的各项福利开支进行规范。
参考文献
[1]沈志渔,罗仲伟等.21世纪初公有企业发展和改革[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4.
[2]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20世纪90年代中国公有企业的民营化演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9.
[3]董辅礽等.公有企业:你的路在何方——50位经济学家论公有企业改革[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8.
作者简介:郭丹(1987-),女,重庆人,任职于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研究方向:信息经济学。
【关键词】公有企业 改革 财富分配
一、中国公有企业改革历程
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村土地产权流转相类似,中国公有企业的改革起初也是民间和地方自发形成的,而不像发达国家是“自上而下”在中央政府的主导和号召下开始的。但随着改革过程的进行需要政府的许可和配合,政府对公有企业改革的主导作用和方向的掌握作用越来越强。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公有企业的民营化大致经历了政绩导向、内部人控制、国家干预和纵深改革四个时期。如下表所示:
二、民营化中公有资产流向
公有企业的民营化经历了消极民营化和积极民营化两个过程,首先是将亏损企业改成民营,后来执行“靓女先嫁”的政策,将盈利企业也进行改制。1985-1997这十余年间,公有企业内部表现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随着承包制和两权分离,对经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没有跟上,以至于经理人员实际上控制了整个企业。企业的经理和员工成为“内部人控制”的获利者,运用其对企业的控制权将企业收入分入自己囊中,而对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予关注。企业外部的地方监管部门虽然对公有企业没有所有权和直接控制权,但可以运用他们对企业经理人员的任用和罢免权利、各种审批权利对经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权制度,地方政府部门也存在与经理人员合谋的驱动,这样他们与经理人合谋,共同将公有企业瓜分。
公有企业的建立和维持运转靠的是国家财政。公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一要剥离债务,二要给职工工龄买断、股权或者就业安置,之后的剩余部分作为企业净资产转让。债务剥离名义上是公有银行的坏账,实质上是国家财政资金,给员工的安置名义上是企业的资金,实质上是公有资金。这样公有资产就流向了企业的经理人或接收人以及企业员工。在转让过程中地方政府部门、各级监管部门也成为主要的受益者。
三、公有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后的利益格局
为了解决企业融资问题,资本市场逐渐建立起来。1998年前后,部分公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重组在政府的扶持下进行上市,实现了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公有企业的产权开始多样化,打破了单一的产权结构。但仍然存在公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不能按照市场规则运营,造成政府对股市的干预,公有企业股票一般不会下跌。表现出资本市场只是企业融资市场,而不是控制权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没有从实质上改变公有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和产权结构。政府对公有企业的扶持,导致公有企业内部收益越来越高,地方政府部门及各级主管部门在其中继续获利。进一步拉大了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收入差距。
四、公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财富分配失衡问题的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公有企业作为企业的一种形式,具有财富分配效应,加之公有企业的规模和收入都非常大,其在收入初次分配中具有重要作用。正确认识公有企业的财富分配职能并进行正确引导可以在财富分配改革中发挥正面效应。目前,国家对于公有企业的改革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例如实行国有资本管理和国有资本运营相互分离的制度。在此基础上,笔者给出如下措施:
(一)改革公有企业社会保障制度
健全的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人才和劳动力合理流动,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基础,是使企业能够自如地应变市场的必要前提。减轻公有企业的社会负担,为公有企业与非公有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创造条件。应当抓紧做好以下工作:(1)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立法和相关制度,继续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积极解决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缺口,提高保险费征缴率,稳定职工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心理预期;(2)要尽快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切实搞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坚决清理追缴企业欠费和回收挤占挪用资金;(3)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监察力度,加强失业保险金的收缴、管理和运用,同时做好失业救济工作,保证失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同时,逐步探索公有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私营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并轨,这即有利于社会财富分配差距的解决,又不会遭到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
(二)完善资本市场建设
资本市场是起到资源配置和调节作用的有力引擎,通过资本市场的完善可以调节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完善资本市场建设首先可以解决公有股的产权主体问题,真正确立一个能对公有资产负责的持股主体;其次,改变股权过度集中的状态,在公有企业中引入共培育其他经济成分的产权主体,逐步减持公有股,放弃对个人持股的限制,逐步让比国家更有效率的自然人成为企业的投资主体;再次,逐步统一分割的资本市场,解决公有股流通的问题,完善所有者的控制权。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的流动性,促进公有企业重组和公有经济的战略性、结构性调整。并不断完善和创新资本市场本身的制度结构、组织结构、融资工具以及融资结构。
(三)运用税收制度和基本工资制度进行调节
实施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和兴办中小企业的减税政策,实行大中小企业税收差额制度,这样不仅可以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为其发展提供资金支援,还可以有效控制企业的规模,为垄断的形成设置障碍,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对外资企业按规模大小、市场份额大小和利润多少进行差额制收税。对公有企业要计提利润,用于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等的投资。对所有企业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实行非线性税收制度,对企业的各项福利开支进行规范。
参考文献
[1]沈志渔,罗仲伟等.21世纪初公有企业发展和改革[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4.
[2]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20世纪90年代中国公有企业的民营化演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9.
[3]董辅礽等.公有企业:你的路在何方——50位经济学家论公有企业改革[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8.
作者简介:郭丹(1987-),女,重庆人,任职于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研究方向:信息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