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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高毒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2011年6月15日,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1586号文,明确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