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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洪湖市教育局党委狠抓“四个强化”,力促“四个到位”,营造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教育事业相辅相成、互促共进的良好态势。
强化教育引导,力促思想认识到位。加强学习,提高主体责任意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洪湖市教育局党委完善了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党委书记带头,班子成员上党课、作主题学习报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预防廉政风险点大讨论;机关干部和市直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市中小学校长做到学习时间、教材、内容三落实。通过学习反省,全体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意识。率先垂范,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表率。党委集体带头践行《廉政准则》,做廉洁自律的标杆和正气的化身,态度鲜明地反对“四风”,传递正能量。教育引导,营造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考核指标。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交心、廉政文化进科室进校园、演讲比赛等形式,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切实提高党委班子和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
强化监督管理,力促制度落实到位。规范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局长办公例会制度。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重点,涉及教育“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党委集体决议,杜绝“一言堂”。修订党委班子工作联系点制度。落实 “一岗双责”,党委成员对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维稳、教育教学和管理、重大事项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全面负责。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经费全额预算管理,经费开支必须先报告审批,再按预算项目开支,没有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开支。严禁“先斩后奏”、虚报冒领等行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和文件,降低办公成本,规范公务接待和工作人员公务出差行为,坚决纠正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
强化检查考核,力促责任落实到位。洪湖市教育局党委既注重对所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又注重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的考核;既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又围绕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深入检查和全面排查。一是开展内部审计。全面了解各学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重点核查群众比较关注的教育基建项目经费使用问题以及是否存在乱开支、乱发津贴等违纪违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基层班子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对中心学校和市直单位(学校)班子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的指标,坚持过程检查和年终评估相结合,通过民主测评、座谈、工作量化考核等方式,重点考核基层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理和创新、执行财经纪律和上级决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果等情况。三是开展纠风治乱。以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好转。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补课、乱发资料等突出问题,组织专班开展巡查暗访,狠刹“三乱”歪风。
强化问责追究,力促纪律执行到位。洪湖市教育局党委按照“抓早抓小”的原则,坚持问责追究,对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一是定期审计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对内部审计时发现的某乡镇中学财务管理混乱,在追缴违规资金后,给予该校校长免职处理。二是收集线索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对10名违规收费补课、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教师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两所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三是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对某镇第一小学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校长予以免职;因某办事处一小学教师师德问题,在年终考核时给予该办事处中心学校一票否决,切实保证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震慑力,为促进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系洪湖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强化教育引导,力促思想认识到位。加强学习,提高主体责任意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洪湖市教育局党委完善了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党委书记带头,班子成员上党课、作主题学习报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预防廉政风险点大讨论;机关干部和市直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市中小学校长做到学习时间、教材、内容三落实。通过学习反省,全体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意识。率先垂范,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表率。党委集体带头践行《廉政准则》,做廉洁自律的标杆和正气的化身,态度鲜明地反对“四风”,传递正能量。教育引导,营造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考核指标。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交心、廉政文化进科室进校园、演讲比赛等形式,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切实提高党委班子和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
强化监督管理,力促制度落实到位。规范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局长办公例会制度。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重点,涉及教育“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党委集体决议,杜绝“一言堂”。修订党委班子工作联系点制度。落实 “一岗双责”,党委成员对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维稳、教育教学和管理、重大事项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全面负责。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经费全额预算管理,经费开支必须先报告审批,再按预算项目开支,没有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开支。严禁“先斩后奏”、虚报冒领等行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和文件,降低办公成本,规范公务接待和工作人员公务出差行为,坚决纠正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
强化检查考核,力促责任落实到位。洪湖市教育局党委既注重对所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又注重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的考核;既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又围绕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深入检查和全面排查。一是开展内部审计。全面了解各学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重点核查群众比较关注的教育基建项目经费使用问题以及是否存在乱开支、乱发津贴等违纪违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基层班子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对中心学校和市直单位(学校)班子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的指标,坚持过程检查和年终评估相结合,通过民主测评、座谈、工作量化考核等方式,重点考核基层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理和创新、执行财经纪律和上级决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果等情况。三是开展纠风治乱。以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好转。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补课、乱发资料等突出问题,组织专班开展巡查暗访,狠刹“三乱”歪风。
强化问责追究,力促纪律执行到位。洪湖市教育局党委按照“抓早抓小”的原则,坚持问责追究,对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一是定期审计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对内部审计时发现的某乡镇中学财务管理混乱,在追缴违规资金后,给予该校校长免职处理。二是收集线索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对10名违规收费补课、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教师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两所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三是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对某镇第一小学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校长予以免职;因某办事处一小学教师师德问题,在年终考核时给予该办事处中心学校一票否决,切实保证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震慑力,为促进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系洪湖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