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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权益问题主要有两种,一种发生在农村集体内部,系集体管理者(村两委)对土地进行不恰当调整所造成,在这种调整过程中,集体管理者可能以种种理由加重承包地的负担,形成对集体土地的共同所有人即普通村民的权益侵害.另一种来自农村集体的外部,一般发生在地方政府强制征用农村土地的过程中,其直接表现就是农民失去土地,同时得不到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