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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战略决策,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必须加快推进农村市场化建设。为此,在理清农村市场化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并破解当前影响农村市场化进展的农民教育、制度创新、资金支持和法制保障等四大关键问题。
关键词:城乡 一体化 农村 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1—0071—03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针对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明确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还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等基本目标任务。实现这一战略决策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和诸多问题需要解决。而其中最为关键和紧迫的任务之一就是尽快加强和完善农村市场化建设,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证。
1 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1.1 二元经济结构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国建国后,首先采取了重工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长期以来,依靠农业积累支持工业发展,国民收入分配由农村向城市倾斜,从而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对于我国工业化初期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建立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是,与此同时也形成了以社会化大生产为特点的城市现代经济部门与以小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传统经济部门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并且最终导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失衡。突出表现在:一是城乡消费总量不平衡。我国投资消费结构失衡,消费总量明显不足,消费需求对经济拉动的力量总体不足。重要影响因素是占全国人口总数60%以上的农村市场尚未启动,主要原因是农民收入偏低,富裕程度与城市居民相比差距较大;二是城乡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农业生产增长慢、产值低、科技含量低,劳动力素质低,初级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三是城乡制度改革推进不平衡。农村市场化程度低,市场体系不健全,尤其要素市场发育滞后,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优势未能充分发挥。这些状况使农村和农业远远落后于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整体良性运行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1.2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所谓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就是要以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出发点。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坚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形成农业与工业相互促进、农村与城市共同繁荣的新格局。具体体现为城乡制度设计的一体化、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的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体化和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体化。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它是破解“三农”难题的根本出路,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推动城乡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根本举措,是缩小城乡差别、建立新型城乡关系的根本途径。“一体化”的着重提出和启动,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新一轮发展的关键历史阶段,是我国新时期改革开放伟大里程上的一个新起点。
2 农村市场化程度是制约和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根本性问题
2.1 农村市场化落后成为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制度性瓶颈。我国30年来的经济改革是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市场化,即资源由计划配置向市场配置的转化过程。农村市场化则是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领域的确立及发展成熟过程。引用习近平关于农村市场化的定义,“是指农村中的一切经济活动都以市场为中心,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起市场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市场关系规范、市场竞争有序、宏观调控有度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从我国经济社会整体看,农村市场化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市场化改革不到位,就无法建立起完整的市场经济体制;从现实看,我国农村市场化起步较早,但进展缓慢。根据国内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农村市场化水平所进行的定性定量分析,基本一致的结论是:“我国农村市场化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并呈现出阶段性特征,目前正处于中期稳定发展的阶段”。比较起步相对滞后的城市市场化改革而言,农村市场化表现为力度小,程度低,已经拖拽了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整体推进。由于城乡之间计划经济的残余程度和市场化进展的不同步,更加深了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及不良影响。由此。当前农村市场化的落后态势已成为阻碍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制度性瓶颈,这个瓶颈不突破,农村经济运行缺乏先进体制机制的基本保障,城乡经济的同步发展只能是一句空话,城乡一体化也根本无从实现。
2.2 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严重影响城乡经济的互动及融合。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是农村市场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市场是市场经济的物质载体,同时又是沟通和连接城乡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来承载和促进生活消费品、农产品及生产资料在城乡之间顺畅高效地流遥,才能在打破城乡分割的大市场范围内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才可能有效地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而当前,我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也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生活消费品、农产品和农资商品流通体系发育不全,现代新型流通渠道少,组织化程度低,流通网络不完善、不畅通,商品结构不舍理,流通秩序混乱。最至关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尤为薄弱,尚未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的农村土地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及信息市场,这也是改革多年来农村生产要素仍然缺乏活力的直接因素。农村市场体系落后使城乡市场难以衔接和融合,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城市市场的功能作用。
3 加速农村市场化进程的难点问题及破解路径
关于加强农村市场化建设的基本思路,经多年来有关专家学者的研究探讨及农村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已比较明晰和成熟。主要概括为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及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建立农村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五大方面战略措施。在全面落实这一系列战略举措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和突破以下四大关键环节
3.1 农民教育问题。“三农”问题首要是农民问题。农村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彻底摆脱贫困,真正富裕起来。为此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最根本的还 是要靠广大农民自身市场意识的觉醒和改变命运的努力。可通过大规模、普及性地开展农民培训,让广大农民了解时代发展的进程,认清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明确自身的处境和出路,激发其投身市场经济时代潮流尽快脱贫致富的紧迫感:组织广大农民学习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将其从小块土地的束缚下和近乎原始的耕作劳动中解放出来,培养成为适应农村机械化、产业化、现代化大生产的新型劳动者。实现由落后生产力向先进生产力的转变、由农民向产业工人或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转变。
3.2 制度创新问题。制度是规范人们行为和关系的特定模式。农村市场化进程中的制度创新即对计划体制下传统经济模式的彻底变革,对适应市场经济新模式的创立、完善和演进。主要包括:
3.2.1 土地制度创新。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是市场经济体系确立的核心问题,其中土地资源则是农村市场化最为重要的核心要素。农村改革初期,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以家庭及人口为单位拥有了土地经营权,从而有效地克服了原来以生产队为单位集体劳动,出工不出力,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端,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生产效率。但是这种将土地小块分割分散耕种的小农经济方式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社会化大生产和大市场的发展要求。这就需要刨立一个能够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科学完善的“农用土地流转制度”,在进一步界定农用土地产权关系和确定地租、地价的基础上,促进和规范农民对土地经营权的有偿转让,为实现土地大规模集中经营创造条件,使农业生产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和低成本、高效益成为可能。而且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经济性也是缓解我国农用土地资源严重紧缺矛盾的迫切要求。
3.2.2 户籍制度创新。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农村人口与非农人口严格分类管理的户籍制度,将农民几代人牢牢束缚在农村土地上,是形成城乡二元空间差异的深层因素,已成为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自由流动的严重障碍。不仅不利于城市人才、技术等优势资源增援农村建设,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还连带制约了农村土地要素的市场化运作,急待变革和突破。可通过创立城乡统一的“流动户口制度”,消除城乡人口社会身份差异,还给广大农民平等生存发展权利,为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彻底扫除障碍,同时也促进了人力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城市之间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3.2.3 就业制度创新。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明显的随意性、盲目性和无组织状态,导致广大农民工成为合法权益没有保障倍受伤害的弱势群体,甚至埋下不稳定的社会隐患。这种现象是与改革开放的目的相悖离的。为此,非常有必要创立“农村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设立农村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地进行用工供需双方的信息沟通,组织招聘和求职相对接,开展职业技能定向培训鉴定,跟踪督促劳动合同的执行落实。将农村劳动力资源发展壮大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兴力量。
3.2.4 福利制度创新。创立符合农村具体情况的“社会保险制度”和“困难救助制度”,让广大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和伤残、五保户生活补助待遇,让广大农民切实分享到改革的成果。
3.3 资金支持问题。资金是维系经济运行的血液。由于长期二元结构的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市场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如解决农产品价格低而生产成本高问题、解决农民购买力水平低而生活消费品价格相对较高问题、解决农村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设施落后影响生产和消费环境问题、解决农村商品流通市场建设问题、解决农业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问题、解决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问题,等等,资金缺口巨大,需要广开渠道多方吸纳资金。除依靠挖掘农村自身资源潜力招商引资和发展生产增加积累、各类社会经济组织按市场规则进行投资或无偿捐赠、金融机构发挥信用功能等方式外,更为重要的是政府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尤其对那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直接关系农民民生的生产交换环节应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及给予减免税费等政策倾斜,真正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方针落到实处。夯实农村经济基础,不仅有利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而且对于从源头抑制我国当前的通货膨胀,对于抵御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的冲击全面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也具有深刻意义。
3.4 法制保障问题。市场经济发展是靠各个市场主体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和竞争机制功能驱动的,因而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与市场运行的有序性要求未必能够完全自觉地保持一致,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进行强制性规范。从我国确立市场经济以来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经济活动中诚信缺失、无序竞争的问题比较突出。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产生了破坏作用。在加快农村市场化推进的过程中,一定要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加强立法司法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既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又保护其合法权益。除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外,针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农用土地的产权管理、农村网点建设规划、农民工子女就学、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食品安全的监督控制等问题都有必要立法规制。
农村市场化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不可逾越的基础条件。而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决策的提出和实施,更为打破多年来农村改革进展缓慢的坚冰。推动农村市场化加大力度、加快步伐提供了有利契机和有力支持。
关键词:城乡 一体化 农村 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1—0071—03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针对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明确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还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等基本目标任务。实现这一战略决策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和诸多问题需要解决。而其中最为关键和紧迫的任务之一就是尽快加强和完善农村市场化建设,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证。
1 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1.1 二元经济结构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国建国后,首先采取了重工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长期以来,依靠农业积累支持工业发展,国民收入分配由农村向城市倾斜,从而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对于我国工业化初期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建立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是,与此同时也形成了以社会化大生产为特点的城市现代经济部门与以小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传统经济部门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并且最终导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失衡。突出表现在:一是城乡消费总量不平衡。我国投资消费结构失衡,消费总量明显不足,消费需求对经济拉动的力量总体不足。重要影响因素是占全国人口总数60%以上的农村市场尚未启动,主要原因是农民收入偏低,富裕程度与城市居民相比差距较大;二是城乡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农业生产增长慢、产值低、科技含量低,劳动力素质低,初级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三是城乡制度改革推进不平衡。农村市场化程度低,市场体系不健全,尤其要素市场发育滞后,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优势未能充分发挥。这些状况使农村和农业远远落后于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整体良性运行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1.2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所谓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就是要以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出发点。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坚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形成农业与工业相互促进、农村与城市共同繁荣的新格局。具体体现为城乡制度设计的一体化、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的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体化和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体化。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它是破解“三农”难题的根本出路,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推动城乡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根本举措,是缩小城乡差别、建立新型城乡关系的根本途径。“一体化”的着重提出和启动,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新一轮发展的关键历史阶段,是我国新时期改革开放伟大里程上的一个新起点。
2 农村市场化程度是制约和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根本性问题
2.1 农村市场化落后成为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制度性瓶颈。我国30年来的经济改革是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市场化,即资源由计划配置向市场配置的转化过程。农村市场化则是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领域的确立及发展成熟过程。引用习近平关于农村市场化的定义,“是指农村中的一切经济活动都以市场为中心,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起市场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市场关系规范、市场竞争有序、宏观调控有度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从我国经济社会整体看,农村市场化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市场化改革不到位,就无法建立起完整的市场经济体制;从现实看,我国农村市场化起步较早,但进展缓慢。根据国内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农村市场化水平所进行的定性定量分析,基本一致的结论是:“我国农村市场化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并呈现出阶段性特征,目前正处于中期稳定发展的阶段”。比较起步相对滞后的城市市场化改革而言,农村市场化表现为力度小,程度低,已经拖拽了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整体推进。由于城乡之间计划经济的残余程度和市场化进展的不同步,更加深了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及不良影响。由此。当前农村市场化的落后态势已成为阻碍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制度性瓶颈,这个瓶颈不突破,农村经济运行缺乏先进体制机制的基本保障,城乡经济的同步发展只能是一句空话,城乡一体化也根本无从实现。
2.2 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严重影响城乡经济的互动及融合。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是农村市场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市场是市场经济的物质载体,同时又是沟通和连接城乡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来承载和促进生活消费品、农产品及生产资料在城乡之间顺畅高效地流遥,才能在打破城乡分割的大市场范围内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才可能有效地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而当前,我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也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生活消费品、农产品和农资商品流通体系发育不全,现代新型流通渠道少,组织化程度低,流通网络不完善、不畅通,商品结构不舍理,流通秩序混乱。最至关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尤为薄弱,尚未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的农村土地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及信息市场,这也是改革多年来农村生产要素仍然缺乏活力的直接因素。农村市场体系落后使城乡市场难以衔接和融合,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城市市场的功能作用。
3 加速农村市场化进程的难点问题及破解路径
关于加强农村市场化建设的基本思路,经多年来有关专家学者的研究探讨及农村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已比较明晰和成熟。主要概括为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及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建立农村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五大方面战略措施。在全面落实这一系列战略举措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和突破以下四大关键环节
3.1 农民教育问题。“三农”问题首要是农民问题。农村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彻底摆脱贫困,真正富裕起来。为此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固然重要,但最根本的还 是要靠广大农民自身市场意识的觉醒和改变命运的努力。可通过大规模、普及性地开展农民培训,让广大农民了解时代发展的进程,认清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明确自身的处境和出路,激发其投身市场经济时代潮流尽快脱贫致富的紧迫感:组织广大农民学习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将其从小块土地的束缚下和近乎原始的耕作劳动中解放出来,培养成为适应农村机械化、产业化、现代化大生产的新型劳动者。实现由落后生产力向先进生产力的转变、由农民向产业工人或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转变。
3.2 制度创新问题。制度是规范人们行为和关系的特定模式。农村市场化进程中的制度创新即对计划体制下传统经济模式的彻底变革,对适应市场经济新模式的创立、完善和演进。主要包括:
3.2.1 土地制度创新。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是市场经济体系确立的核心问题,其中土地资源则是农村市场化最为重要的核心要素。农村改革初期,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以家庭及人口为单位拥有了土地经营权,从而有效地克服了原来以生产队为单位集体劳动,出工不出力,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端,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生产效率。但是这种将土地小块分割分散耕种的小农经济方式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社会化大生产和大市场的发展要求。这就需要刨立一个能够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科学完善的“农用土地流转制度”,在进一步界定农用土地产权关系和确定地租、地价的基础上,促进和规范农民对土地经营权的有偿转让,为实现土地大规模集中经营创造条件,使农业生产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和低成本、高效益成为可能。而且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经济性也是缓解我国农用土地资源严重紧缺矛盾的迫切要求。
3.2.2 户籍制度创新。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农村人口与非农人口严格分类管理的户籍制度,将农民几代人牢牢束缚在农村土地上,是形成城乡二元空间差异的深层因素,已成为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自由流动的严重障碍。不仅不利于城市人才、技术等优势资源增援农村建设,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还连带制约了农村土地要素的市场化运作,急待变革和突破。可通过创立城乡统一的“流动户口制度”,消除城乡人口社会身份差异,还给广大农民平等生存发展权利,为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彻底扫除障碍,同时也促进了人力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城市之间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3.2.3 就业制度创新。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明显的随意性、盲目性和无组织状态,导致广大农民工成为合法权益没有保障倍受伤害的弱势群体,甚至埋下不稳定的社会隐患。这种现象是与改革开放的目的相悖离的。为此,非常有必要创立“农村劳动力就业保障制度”,设立农村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地进行用工供需双方的信息沟通,组织招聘和求职相对接,开展职业技能定向培训鉴定,跟踪督促劳动合同的执行落实。将农村劳动力资源发展壮大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兴力量。
3.2.4 福利制度创新。创立符合农村具体情况的“社会保险制度”和“困难救助制度”,让广大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和伤残、五保户生活补助待遇,让广大农民切实分享到改革的成果。
3.3 资金支持问题。资金是维系经济运行的血液。由于长期二元结构的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市场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如解决农产品价格低而生产成本高问题、解决农民购买力水平低而生活消费品价格相对较高问题、解决农村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设施落后影响生产和消费环境问题、解决农村商品流通市场建设问题、解决农业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问题、解决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问题,等等,资金缺口巨大,需要广开渠道多方吸纳资金。除依靠挖掘农村自身资源潜力招商引资和发展生产增加积累、各类社会经济组织按市场规则进行投资或无偿捐赠、金融机构发挥信用功能等方式外,更为重要的是政府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尤其对那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直接关系农民民生的生产交换环节应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及给予减免税费等政策倾斜,真正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方针落到实处。夯实农村经济基础,不仅有利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而且对于从源头抑制我国当前的通货膨胀,对于抵御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的冲击全面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也具有深刻意义。
3.4 法制保障问题。市场经济发展是靠各个市场主体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和竞争机制功能驱动的,因而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与市场运行的有序性要求未必能够完全自觉地保持一致,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进行强制性规范。从我国确立市场经济以来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经济活动中诚信缺失、无序竞争的问题比较突出。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产生了破坏作用。在加快农村市场化推进的过程中,一定要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加强立法司法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既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又保护其合法权益。除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外,针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农用土地的产权管理、农村网点建设规划、农民工子女就学、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食品安全的监督控制等问题都有必要立法规制。
农村市场化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不可逾越的基础条件。而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决策的提出和实施,更为打破多年来农村改革进展缓慢的坚冰。推动农村市场化加大力度、加快步伐提供了有利契机和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