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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邓颖超当选为中纪委第二书记。她作为纪检工作的领导人之一,在任职的三年多时间里不遗余力地工作着。她曾说:“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是一件极其重要的工作。党中央决心整顿党风,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我是非常拥护的。选我当第二书记,责任不轻呀!如何把这项工作做好,我上靠党中央和第一书记陈云同志领导,下靠中纪委全体同志。我的能力有限,身体又不好,只好拼老命去做点力所能及的工作。”
1988年7月的一天,已退休的邓大姐收听广播并细阅了《人民日报》头版发表的有关保护检举人权利的报道和评论员文章后,心里久久难以平静。其中,对检举揭发者的安全问题,她想了很多,辗转难眠。于是,她专门给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和人民日报社编辑部写了一封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的同志并人民日报社:
今天我听了《人民日报》第一版发表的评论员文章《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及《是事实,不是诬告》的报道,我要赞扬你们做了一件顶呱呱的好事,我很激动,也很感动。可惜,两件报导中都没提到对检举人是如何保护的,他的安全是否有保证,我对此也很关心。希望对检举人安危也给予关照。
此致
敬礼!
读者邓颖超
1988年7月26日
邓大姐收听广播和她信中提及的,是一起轰动全国的群众因揭发官员腐败遭追查的事件。为此,《人民日报》于1988年7月26日刊登新华社记者撰写的题为《是事实,不是诬告》的通讯。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98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收到一封来信,反映湖南省桑植县林业局局长挪用育林基金17万余元等问题。来信很快被摘登在中办国办信访局的《群众反映》上,而且为保护来信人只署名“桑植一干部”。此事一经刊出,立刻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并批示查办。
3月上旬,由湘西州林业局和桑植县负责人率领的7人调查组,来到桑植林业局进行调查。经过一周的调查,得出“来信反映的五大问题与事实不符,应予全部否定”的结论。调查组向县委汇报后,县委表示“调查实事求是,我们同意”。然而,群众对此纷纷表现出不满和担忧。果然,调查组还未撤走,一股追查“诬告”风就在县林业局内部刮起。
4月中旬,中办国办信访局和中纪委分别收到来自桑植县林业局及其纪检组的报告。两份报告均要求追查所谓的陷害人的诬告罪并退回检举信。对此,中央的这两个部门根据处理群众来信的原则和所了解到的情况,致函湖南省相关部门“应予制止”。
国家审计署并未轻信州县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于是,一个由湖南省审计局、林业厅、湘西自治州委组成的10人联合审计组来到桑植。尽管调查工作阻力重重,但经过23天的紧张工作,审计组终于弄清了真相:县林业局长等人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林业专项资金不止17万余元,而是30多万元。在上级组织的有力支持下,审计组在调查报告中提出:“桑植县林业局挤占挪用育林基金并非初犯,而是一犯再犯,建议将此问题通报全省”;“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对林业局所存在的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在3月17日情况通报会上向写信人施加压力是错误的”;对此,有关同志“应作出深刻检查,建议根据其态度,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不久,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发出了通报,并责成湘西州委督促桑植县落实处理。然而,通报发出6个月后,桑植县林业局局长仍未受到任何处分。更有甚者,县政府一位领导还多次在会上表扬该局长“是个好干部”,并说,“对待告状,我们的态度是:不听、不怕、不理”。
此种情况再次引起国务院和湖南省委领导人的注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和新华社记者专程深入桑植查访案情,之后发表了《是事实,不是诬告》的通讯,揭露了这起所谓的追查诬告案。《人民日报》在刊登时,还配发了题为《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的评论员文章。
邓大姐从广播里收听相关报道并写出那封信后,人民日报社领导特地去拜访邓大姐,并听取邓大姐的更多指示。邓大姐说,举报人挺身而出,勇敢揭露腐败现象,证明了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他们中的一些人却屡遭陷害打击,人身权利受到损害,甚至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一些被举报的权力部门及其负责人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名义,对举报人实施报复,而普通群众的冷漠,又使他们处于异常孤立无援的境遇。举报人得不到保护的现象,损害的不仅仅是某一部门或某一部分人的形象,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邓大姐说,保护举报人,需要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在一个正常的社会,行使公民的正当权利,不能仅凭个人的勇气。国家在法律、法规方面应该为行使公民权利特别是向丑恶现象作斗争的行为提供畅通的渠道、周到的保护和适当的奖励,鼓励有利于清除腐败的一切行为。“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有理由相信,邪恶永远不会战胜正义,在党的领导下,以我们的社会制度优势、群众基础和文化传统,我们无论是在反腐败方面,还是在举报人保护方面都会做得更好。
不久,《人民日报》将邓大姐的信全文刊出,同时又配发了第二篇评论员文章《两论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在邓大姐的关心下,在中央领导人的关注下,湖南省委决定彻底查清桑植县林业局的严重问题,桑植县人大也着手就群众反映的有关林业局局长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不久,桑植县林业局长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湖南省委还专门做出了关于保护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权利的规定。
邓大姐曾深情地回忆:“党的七大选中央委员会以后,毛主席告诫大家说,你们这些当中委的人,不要以为做了官,只是加重了你们为人民服务的任务。这话我一直记在心里。我是七大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因此,现在作为领导者的言行要考虑影响,做每一件事都要想到人民、党的利益。”她的一生就是这样要求自己的,几十年来从不为个人着想,她的心中只有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
责任编辑 张荣辉
1988年7月的一天,已退休的邓大姐收听广播并细阅了《人民日报》头版发表的有关保护检举人权利的报道和评论员文章后,心里久久难以平静。其中,对检举揭发者的安全问题,她想了很多,辗转难眠。于是,她专门给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和人民日报社编辑部写了一封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的同志并人民日报社:
今天我听了《人民日报》第一版发表的评论员文章《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及《是事实,不是诬告》的报道,我要赞扬你们做了一件顶呱呱的好事,我很激动,也很感动。可惜,两件报导中都没提到对检举人是如何保护的,他的安全是否有保证,我对此也很关心。希望对检举人安危也给予关照。
此致
敬礼!
读者邓颖超
1988年7月26日
邓大姐收听广播和她信中提及的,是一起轰动全国的群众因揭发官员腐败遭追查的事件。为此,《人民日报》于1988年7月26日刊登新华社记者撰写的题为《是事实,不是诬告》的通讯。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98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收到一封来信,反映湖南省桑植县林业局局长挪用育林基金17万余元等问题。来信很快被摘登在中办国办信访局的《群众反映》上,而且为保护来信人只署名“桑植一干部”。此事一经刊出,立刻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并批示查办。
3月上旬,由湘西州林业局和桑植县负责人率领的7人调查组,来到桑植林业局进行调查。经过一周的调查,得出“来信反映的五大问题与事实不符,应予全部否定”的结论。调查组向县委汇报后,县委表示“调查实事求是,我们同意”。然而,群众对此纷纷表现出不满和担忧。果然,调查组还未撤走,一股追查“诬告”风就在县林业局内部刮起。
4月中旬,中办国办信访局和中纪委分别收到来自桑植县林业局及其纪检组的报告。两份报告均要求追查所谓的陷害人的诬告罪并退回检举信。对此,中央的这两个部门根据处理群众来信的原则和所了解到的情况,致函湖南省相关部门“应予制止”。
国家审计署并未轻信州县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于是,一个由湖南省审计局、林业厅、湘西自治州委组成的10人联合审计组来到桑植。尽管调查工作阻力重重,但经过23天的紧张工作,审计组终于弄清了真相:县林业局长等人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林业专项资金不止17万余元,而是30多万元。在上级组织的有力支持下,审计组在调查报告中提出:“桑植县林业局挤占挪用育林基金并非初犯,而是一犯再犯,建议将此问题通报全省”;“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对林业局所存在的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在3月17日情况通报会上向写信人施加压力是错误的”;对此,有关同志“应作出深刻检查,建议根据其态度,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不久,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发出了通报,并责成湘西州委督促桑植县落实处理。然而,通报发出6个月后,桑植县林业局局长仍未受到任何处分。更有甚者,县政府一位领导还多次在会上表扬该局长“是个好干部”,并说,“对待告状,我们的态度是:不听、不怕、不理”。
此种情况再次引起国务院和湖南省委领导人的注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和新华社记者专程深入桑植查访案情,之后发表了《是事实,不是诬告》的通讯,揭露了这起所谓的追查诬告案。《人民日报》在刊登时,还配发了题为《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的评论员文章。
邓大姐从广播里收听相关报道并写出那封信后,人民日报社领导特地去拜访邓大姐,并听取邓大姐的更多指示。邓大姐说,举报人挺身而出,勇敢揭露腐败现象,证明了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他们中的一些人却屡遭陷害打击,人身权利受到损害,甚至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一些被举报的权力部门及其负责人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名义,对举报人实施报复,而普通群众的冷漠,又使他们处于异常孤立无援的境遇。举报人得不到保护的现象,损害的不仅仅是某一部门或某一部分人的形象,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邓大姐说,保护举报人,需要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在一个正常的社会,行使公民的正当权利,不能仅凭个人的勇气。国家在法律、法规方面应该为行使公民权利特别是向丑恶现象作斗争的行为提供畅通的渠道、周到的保护和适当的奖励,鼓励有利于清除腐败的一切行为。“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有理由相信,邪恶永远不会战胜正义,在党的领导下,以我们的社会制度优势、群众基础和文化传统,我们无论是在反腐败方面,还是在举报人保护方面都会做得更好。
不久,《人民日报》将邓大姐的信全文刊出,同时又配发了第二篇评论员文章《两论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在邓大姐的关心下,在中央领导人的关注下,湖南省委决定彻底查清桑植县林业局的严重问题,桑植县人大也着手就群众反映的有关林业局局长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不久,桑植县林业局长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湖南省委还专门做出了关于保护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权利的规定。
邓大姐曾深情地回忆:“党的七大选中央委员会以后,毛主席告诫大家说,你们这些当中委的人,不要以为做了官,只是加重了你们为人民服务的任务。这话我一直记在心里。我是七大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因此,现在作为领导者的言行要考虑影响,做每一件事都要想到人民、党的利益。”她的一生就是这样要求自己的,几十年来从不为个人着想,她的心中只有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
责任编辑 张荣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