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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是“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而在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学与教师的教是辩证统一的,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有赖于教师教学方式的改变。因此,把改进教师的讲作为教学改革的突破口,在“讲”上下功夫是对头的。但过犹不及,凡事皆是这个理。如果硬性规定教师讲的时间,强行做出种种限制,笔者认为极为不妥,这不亚于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例如,李炳亭先生在他的大作《高效课堂22条》中给出了高效课堂的基本模式“10+30+5”,硬性规定“在45分钟的课堂上,教师占用的时间不多于10分钟”,还给出了一个更为绝对化的非常模式“0+45”,提出“教师在课堂上讲的时间是‘0’,课堂45分钟全部还给学生”,“逼迫教师从教学中彻底退出”。讲课,在口语中是上课的代名词。从前没有幻灯机、录音机等现代化教学设备,先生全凭一张嘴来向学生“传道、授业、解惑”。讲,作为传统的教学方法,可谓源远流长,从中国的“至圣先师”孔子杏坛讲学、古希腊先哲苏格拉底开门授徒,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程一路传承到今天。而且,只要学校教育存世一日,人类社会存续一天,就必将永远地传承下去。“讲”的繁体字为“講”,“言”即“说”,“冓”即“面对面”,“讲”即“面对面地说”。在教学中,讲,是教师通过语言来实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方法,是一种基本的教学方法。大家最为熟悉的讲授法、谈话法等都是以讲为主的教学方法。其他的教学方法如演示法、实验法、练习法等都要以讲为辅,都离不开讲。现在一提到“讲”,有人就把它与“一言堂”“填鸭式”画上等号,这不能不说是对讲的偏见和误解。是不是“一言堂”,是不是“填鸭式”,不能依教师讲不讲、讲多少一概而论,关键要看怎么讲。孔子的“因材施教”“学思结合”“启发诱导”等教育主张,无不闪耀着智慧的光芒;苏格拉底的“产婆术”,在教学中运用之妙、出神入化,更是现代启发式教学的先驱。这些早已成为为师者必须遵循、恪守的教学原则,应该内化为教师应知、应会的教学常识。可以说,相当多的时候,教学的实施只要求教师遵循常识就够了。“我的课堂我做主。”在自己的课堂里,教师有权采用这种教学模式而不采用那种教学模式;有权选择这种教学方法而不选择那种教学方法。究竟采用何种教学模式、选择何种教学方法,学校管理者可以提出建议,但最终要完全听凭教师自主选择。笔者曾在不同场合不止一次地强调过:各种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之间并没有优劣之别;运用某种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不可能必然导致某种教学效果,关键看如何运用。至于课堂上教师该讲多少分钟,更是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自由选择,如果通过行政命令以时间限制教师的讲,就是对他们教学权的剥夺。在这里笔者要大声呼吁:请把讲授时间的处置权还给教师!(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教师进修学校)■
□本栏责任编辑 徐纯军E-mail:jxjyxts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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