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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1日,新华社发出一条醒目的消息:被称为温州“腐败楼”的中银大厦将以定向爆破的方式“了却残生”。届时,这座6年来被当地群众关注的烂尾楼,将随着隆隆的爆炸声“寿终正寝”。
想不到两个月过去了,炸楼仍不见动静。可不,建楼容易炸楼难。这是一座“中国爆破第一高楼”,难度可想而知。一家似乎被认定胜券在握的企业因独享其成且承爆条件不达标而被淘汰出局。现在,炸楼工作真正开始浮出水面。记者从温州有关方面获悉,温州市政府决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爆炸这座“中国腐败第一楼”。2003年11月20日,全国有7家能承担爆破的特殊企业报名参加了招投标爆破工程,不久即将开标。
人们在期待着这座“腐败楼”走向末日的同时,也迫切希望探询这座“腐败楼”当年的“出生”经过,了解它是怎样被蠹虫“蛀”掉的以及一大批贪官是怎样与“腐败楼”一起倒下的。
大楼惊爆:主体工程质量不合格
那是1995年年初,在温州颇具知名度的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决定在温州车站大道建造一幢现代化的摩天大楼——中银大厦。此楼名取义为“中国银行大厦”。消息传出,众多实力雄厚的国家一级建筑企业争相报名竞投。
是年2月间,名不见经传的广东省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七分公司(以下简称“茂建公司”)也跻入投标竞争行列。两个月后,谁也料想不到,开标结果爆出冷门,连招投标手续和资质检验都不健全的“茂建公司”竟力挫群雄,一举“夺标”。32岁的经理陈锡武以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的名义取得中银大厦建设工程承包权。由此,“茂建公司”与中国银行温州分行同年5月3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标的额为3918万元(后来工程款追加到6000万元)。
转眼到了1997年7月,大楼如期封顶。同年下半年至1998年年初,温州市建筑工程质监站和国家建筑工程监督监测中心等对中银大厦进行了多次检测鉴定。
就在质监部门进行检测鉴定的同时,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温州市纪委等单位不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中银大厦有严重质量问题及温州中行有关领导在大厦建设等方面存在严重的违规和经济问题。浙江省中行纪检部门高度重视,多次派员下温州核查取证。但据有关司法部门事后称:“有关对象反侦查能力较强,案件一直难以突破。”
直至1999年11月,质监部门出具了鉴定报告:主体工程质量不合格,部分结构强度达不到要求,系因偷工减料造成。
这一鉴定结果无疑给陈锡武当头一棒。无奈之中,陈极力实施“亡羊补牢”术。2000年5月至2001年3月,来自北京的加固施工队对大厦进行加固。但工程进行到第15层后,因广东茂名建筑工程总公司不愿支付加固费而停止。就在加固之中,有关部门又发现大厦地下基础工程也存在着质量问题。
2001年4月,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中止了与茂名公司的施工合同,并按合同向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依法索赔5000万元人民币。同年5月29日,中行温州分行请来的国家级专家组抵达温州,对中银大厦开始进行决定生死的检测工作。
2002年年底,有关部门正式敲响了这幢烂尾楼的丧钟:彻底拆除!这一敲,也敲响了大楼总指挥陈锡武及一批贪官污吏的丧钟。
三千元敲开腐败之门
人们不禁发问,花了6000万元的巨资,又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建起的一幢现代化大楼,怎么竟成了彻头彻尾的低劣产品以至要彻底摧毁之?随着大楼丧钟的敲响,一个个谜团终于被解开。
当年,中国银行建造中银大厦的消息传出后,颇能捕捉商机的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七分公司经理陈锡武立刻像苍蝇一样“叮”了上去。面对无情的投标竞争,面对本公司尚不具备进入温州竞投条件的现实,他自有一套“关门计、跳墙法”。陈锡武很快通过他人穿针引线,将3000元现金送到原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基建办主任陈某的手中。陈锡武请求陈某帮助他获取这个工程的承建权,并表示事成之后一定重谢。陈某将钱收下了。结果,区区三千元钱轻而易举地打开了这道腐败之门。
后来,陈某在向纪委交代时承认:“茂名建筑总公司并没有进温州施工许可证,陈锡武在中标前的某个晚上到我家里,送给我3000块。离开前还许诺,如果中标会再送给我3万块。”陈某还交待,“陈锡武还向我询问了招投标小组其他成员的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等。”这使得陈锡武进一步行贿、“融通各方关系”成为可能。
于是,这座大楼从那一天起,就已经开始摇摇欲坠了。
贿赂铺就中标之路
陈锡武的“糖衣炮弹”要炮击的第二个目标,是时任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副主任马某。同年4月,陈锡武为取得中银大厦建设工程,先是送给马某2万元,并表示事成之后,一定再谢,马予以收受。
果然,中国银行温州分行招投标的各个环节都鬼使神差似地偏离了正常轨道,有关人员一一为陈锡武大开绿灯。项目经理陈锡武拿到工程后,庆幸自己大功告成,便整天花天酒地,继续到处行贿送礼,根本没心思把大楼建好。他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又给基建办主陈某送去了3万元人民币,再送给市招标办副主任马某2万元人民币。
据鹿城区检察院有关办案人员介绍说,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当时茂名建筑总公司的招投标手续不全,并且资质检验手续也不全。办案人员称,温州市一位知情的人大领导也透露,他曾收到一封来自广东茂名检察院的某工作人员的控告信,检举“陈锡武在广东承接工程业务以行贿而闻名”。
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利润,陈锡武在大楼施工中玩起了偷工减料的把戏。房基打桩不到位,钢筋以细换粗、水泥以次充好,混凝土浇灌马马虎虎。结果,1997年7月,这座22层的大厦封顶之后便悄然停工了。人们哪里料想得到,它竟是因为偷工减料导致主体工程和基础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自我爆仓的。
“腐败楼”牵出一串硕鼠
中银大厦暴露出的严重质量问题,使得人们开始审视原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的领导班子是否存在腐败问题。就在大楼封顶的第二年,中国银行总行监察部的一位高官秘密来到温州,向温州市委领导通报此事,希望地方党委联手查案。不久,一个由浙江省中行纪委、温州市纪委、温州市公安局等方面联合组成的专案组正式成立。专案组在温州驻扎达9个月之久,其间三下广东、福建,四上杭州、徐州、北京。
2001年5月29日,国家有关方面专家组抵达温州,对中银大厦做决定命运的检测。颇有讽刺意味的是,当时,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分管基建的副行长鲁某接受当地一家媒体的公开采访时做了如下回答。
鲁某说,中银大厦总建筑面积达15万平方米,1997年大厦封顶后发现质量问题。权威部门认定大厦部分结构强度达不到要求,系偷工减料造成。针对社会上流传的“中银大厦存在腐败问题”等疑团,鲁某表示,承建单位是1994年通过招投标确定的,银行方面至今没有一名干部因与大厦质量问题有染被查处,几位主要负责人的替换也均系正常变动。不过他承认,因为工期一拖再拖,大厦投资额已经明显上升,给银行正常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被动。
没过几个月,也就是2001年10月19日,专案组得到有关人员准备潜逃的消息,立即对温州分行原行长叶某、副行长卢某、基建办主任陈某进行“双规”。由此,在温州中行内部,就又牵出副行长符某、副行长鲁某、计划处处长魏某、工会办副主任林某等多名涉案对象,其中县处级7人,科级7人。
最终,专案组牵扯出这幢腐败楼的涉案金额高达三千余万元,共有43名违法违纪人员,其中移送司法机关的19人,大部分系中行温州分行的有关人员。这是温州金融系统有史以来最大的腐败案。
2002年11月,中国银行温州分行原分管基建的副行长鲁某,被鹿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3年3月26日,鹿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中国银行温州分行原基建办主陈某有期徒刑5年。
此前,负责温州中行大楼招投标监理的温州市招投标办副主任马某因受贿9.7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以上3名贪官在法律面前个个表示伏罪,均未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2003年6月2日,鹿城区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原广东省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七分公司经理陈锡武有期徒刑5年6个月。
随之而来又衍生出案中案。中行温州分行与广东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就中银大厦工程质量、违约责任而产生的经济纠纷(中行向对方索赔5000万元人民币),相继在温州市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对簿公堂。2003年7月11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驳回申请人广东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要求撤销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相关裁决书的申请。至此,中银烂尾楼的经济官司也尘埃落定:茂名公司要赔付中行温州市分行3102万元。
银行行长与“腐败楼”无涉?
在这个“腐败楼”案中,有一个人物特别引人关注,那就是时任中国银行温州分行行长叶某。现年64岁的叶某,1990年开始任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行长,1998年6月退休。2002年5月15日被刑事拘留,5月28日被依法逮捕。
记者在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叶某的起诉书中发现,检察机关对他的指控中,只涉及受贿罪一项。叶曾7次受贿,却无一次与“腐败楼”有染。起诉书只是指控他1992年至1998年任行长期间,在违规帮人拆借资金、承接计算机联网工程、投资房地产项目、增加客户专项贷款额度等问题上,共7次收受6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6万元、美金3万元的犯罪事实。
许多人包括经办叶某案件的人员对此感到非常疑惑:叶某的几名副手都因烂尾楼受到法律制裁,作为行政一把手,他竟然与腐败楼没一点干系。
据鹿城区检察院反贪局人员介绍,陈锡武在接受审讯时曾供认向叶某行贿20万元,后来又翻供说并没有向叶行贿,所以因证据不足,在定罪时只能认定陈锡武行贿7.6万元。
值得注意是,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在开庭审理陈锡武经济犯罪一案时,陈锡武也在法庭上当庭翻供,辩解自己没有送钱给银行基建办主任陈某和市招标办副主任马某。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锡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钱财计7.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陈锡武做出的辩解意见,不符合查证事实,应予驳回。
据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有关人员说,检察机关目前所掌握的叶某犯罪事实还搭不上“腐败楼”。当然,如果今后掌握了叶某与“烂尾楼”相关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还可以再指控他。
温州市有关知情人向市纪委提出,标的达6000万元的工程仅仅靠买通中层是远远不够的,马某、陈某只是贯彻原行长叶某的意图。这位领导层的知情人同时提供了一个细节:本来应该按照施工进度分期付款,但茂名公司一进来施工,叶某就急着把数千万元的工程款打到茂名公司的户头上去了。
有关人士称,许多问题并不那么简单。
“腐败楼”难送终
随着一个个贪官的纷纷落马,人们逐步把目光转向“腐败楼”的归宿问题。当温州市政府决定爆炸废除“腐败楼”后,社会各界对它的关注度再度升温。
炸毁“腐败楼”谈何容易。记者在“腐败楼”现场看到,高达93.05米的中银大厦十分刺眼地矗立在温州市中心道路车站大道与学院路的交叉口,它的四周建筑物星罗棋布,楼与楼相距甚近,呈犬牙交错状。其中与8层高的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楼相隔仅几米,几乎是唇齿相依。其两侧分别与新建成不久的建设银行大厦和温州市检验检疫局大楼隔路相望。其背面与数幢四层高的民宅仅一箭之遥。这种拆除环境的复杂性,极大地增加了爆破工程的难度。据了解,这还是全国爆破拆除大楼中的第一高楼。
2003年8月22日,温州市有关部门正式向市政府报批《关于中银大厦工程拆除方式的请示》。请示称:“中银大厦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楼高达93.05米。由于该工程地处城市中心,与周边建筑相距较近,经专家研究拟采用定向爆破的方式拆除。”
2003年9月28日,温州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爆破方式予以拆除。决议提供了五套备选的施爆方案,由广东中人企业有限公司负责设计。
按国家有关规定,爆破拆除10层以上建筑物的工程,必须由公安部门发给的A级资质或者建设部门认可的一级爆破机构承接,实施方案需由当地公安局转报省公安厅批准。而中银大厦高22层,爆破拆除必须报批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专家称:“该拆除爆破环境复杂,难度很大,成功与否,将直接影响大厦周围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种种迹象表明,要爆破拆除中银大厦,其风险和难度都远远超过了大厦的建造。
2003年9月4日,温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向省治安总队转报了主要由“广东中人”设计的《温州中银大厦拆除爆破方案》,治安总队对该方案进行初审后,做出回复,尖锐指出方案中的5点不足,诸如广东中人公司“没有公证机关出具的招投标程序合法的公证书和爆破施工合同合法的公证书”等。最后,温州市及上级有关方面决定公开招标,面向全国挑选爆破高手。同时要求业主单位确定监督爆破方案实施的监理单位,对施工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这将是浙江省首次在爆破拆除工程中导入施工监理机制。
据悉,参加此次投标的企业要求具有“爆破拆除专业一级资质”。目前,全国拥有这一资质的爆破企业仅19家。考虑到此次爆破的特殊性,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被聘为此次招投标的代理公司。
中银大厦拆除工程包括地上22层、地下1层,要求爆破拆除地下室顶板以上部分,破碎爆渣并清运建筑垃圾,总拆除建筑面积15408平方米,并要求一次爆破成功,保证周边人员、建筑物和市政设施的安全。
2003年11月20日,中银大厦“腐败楼”爆破工程的招标报名工作结束。尽管报名“门槛”定得很高,但是这个号称中国爆破第一高楼的工程,仍然吸引了7家国内一流企业报名。
据悉,本次爆破工程招标报名截止后,还将进行资格预审、制作标书、开标、定标等阶段,究竟哪家企业中标,不久将见分晓。
数月来,温州广大市民路经日夜车流不息的大厦时,总会驻足慢行抬头仰望眼前这幢斑驳陆离、千疮百孔、似乎摇摇欲坠、与四周一座座现代化摩天大楼形成强烈对比的百米大厦,并发出各种感慨:“温州一耻”“快快炸它”“怎么还不爆”“别炸,留作‘全国反腐第一楼’反面教材”“小心震塌左邻右舍高楼民宅”“把爆破录像送到监狱给那些贪官看看”……
1.即将封顶的“腐败楼”。
2.再加固也无济于事。
3.孩子们放学不敢靠近它。
4.千疮百孔、与建设银行大楼形成鲜明对比的“中银大厦”烂尾楼。
想不到两个月过去了,炸楼仍不见动静。可不,建楼容易炸楼难。这是一座“中国爆破第一高楼”,难度可想而知。一家似乎被认定胜券在握的企业因独享其成且承爆条件不达标而被淘汰出局。现在,炸楼工作真正开始浮出水面。记者从温州有关方面获悉,温州市政府决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爆炸这座“中国腐败第一楼”。2003年11月20日,全国有7家能承担爆破的特殊企业报名参加了招投标爆破工程,不久即将开标。
人们在期待着这座“腐败楼”走向末日的同时,也迫切希望探询这座“腐败楼”当年的“出生”经过,了解它是怎样被蠹虫“蛀”掉的以及一大批贪官是怎样与“腐败楼”一起倒下的。
大楼惊爆:主体工程质量不合格
那是1995年年初,在温州颇具知名度的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决定在温州车站大道建造一幢现代化的摩天大楼——中银大厦。此楼名取义为“中国银行大厦”。消息传出,众多实力雄厚的国家一级建筑企业争相报名竞投。
是年2月间,名不见经传的广东省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七分公司(以下简称“茂建公司”)也跻入投标竞争行列。两个月后,谁也料想不到,开标结果爆出冷门,连招投标手续和资质检验都不健全的“茂建公司”竟力挫群雄,一举“夺标”。32岁的经理陈锡武以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的名义取得中银大厦建设工程承包权。由此,“茂建公司”与中国银行温州分行同年5月3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标的额为3918万元(后来工程款追加到6000万元)。
转眼到了1997年7月,大楼如期封顶。同年下半年至1998年年初,温州市建筑工程质监站和国家建筑工程监督监测中心等对中银大厦进行了多次检测鉴定。
就在质监部门进行检测鉴定的同时,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温州市纪委等单位不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中银大厦有严重质量问题及温州中行有关领导在大厦建设等方面存在严重的违规和经济问题。浙江省中行纪检部门高度重视,多次派员下温州核查取证。但据有关司法部门事后称:“有关对象反侦查能力较强,案件一直难以突破。”
直至1999年11月,质监部门出具了鉴定报告:主体工程质量不合格,部分结构强度达不到要求,系因偷工减料造成。
这一鉴定结果无疑给陈锡武当头一棒。无奈之中,陈极力实施“亡羊补牢”术。2000年5月至2001年3月,来自北京的加固施工队对大厦进行加固。但工程进行到第15层后,因广东茂名建筑工程总公司不愿支付加固费而停止。就在加固之中,有关部门又发现大厦地下基础工程也存在着质量问题。
2001年4月,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中止了与茂名公司的施工合同,并按合同向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依法索赔5000万元人民币。同年5月29日,中行温州分行请来的国家级专家组抵达温州,对中银大厦开始进行决定生死的检测工作。
2002年年底,有关部门正式敲响了这幢烂尾楼的丧钟:彻底拆除!这一敲,也敲响了大楼总指挥陈锡武及一批贪官污吏的丧钟。
三千元敲开腐败之门
人们不禁发问,花了6000万元的巨资,又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建起的一幢现代化大楼,怎么竟成了彻头彻尾的低劣产品以至要彻底摧毁之?随着大楼丧钟的敲响,一个个谜团终于被解开。
当年,中国银行建造中银大厦的消息传出后,颇能捕捉商机的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七分公司经理陈锡武立刻像苍蝇一样“叮”了上去。面对无情的投标竞争,面对本公司尚不具备进入温州竞投条件的现实,他自有一套“关门计、跳墙法”。陈锡武很快通过他人穿针引线,将3000元现金送到原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基建办主任陈某的手中。陈锡武请求陈某帮助他获取这个工程的承建权,并表示事成之后一定重谢。陈某将钱收下了。结果,区区三千元钱轻而易举地打开了这道腐败之门。
后来,陈某在向纪委交代时承认:“茂名建筑总公司并没有进温州施工许可证,陈锡武在中标前的某个晚上到我家里,送给我3000块。离开前还许诺,如果中标会再送给我3万块。”陈某还交待,“陈锡武还向我询问了招投标小组其他成员的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等。”这使得陈锡武进一步行贿、“融通各方关系”成为可能。
于是,这座大楼从那一天起,就已经开始摇摇欲坠了。
贿赂铺就中标之路
陈锡武的“糖衣炮弹”要炮击的第二个目标,是时任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副主任马某。同年4月,陈锡武为取得中银大厦建设工程,先是送给马某2万元,并表示事成之后,一定再谢,马予以收受。
果然,中国银行温州分行招投标的各个环节都鬼使神差似地偏离了正常轨道,有关人员一一为陈锡武大开绿灯。项目经理陈锡武拿到工程后,庆幸自己大功告成,便整天花天酒地,继续到处行贿送礼,根本没心思把大楼建好。他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又给基建办主陈某送去了3万元人民币,再送给市招标办副主任马某2万元人民币。
据鹿城区检察院有关办案人员介绍说,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当时茂名建筑总公司的招投标手续不全,并且资质检验手续也不全。办案人员称,温州市一位知情的人大领导也透露,他曾收到一封来自广东茂名检察院的某工作人员的控告信,检举“陈锡武在广东承接工程业务以行贿而闻名”。
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利润,陈锡武在大楼施工中玩起了偷工减料的把戏。房基打桩不到位,钢筋以细换粗、水泥以次充好,混凝土浇灌马马虎虎。结果,1997年7月,这座22层的大厦封顶之后便悄然停工了。人们哪里料想得到,它竟是因为偷工减料导致主体工程和基础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自我爆仓的。
“腐败楼”牵出一串硕鼠
中银大厦暴露出的严重质量问题,使得人们开始审视原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的领导班子是否存在腐败问题。就在大楼封顶的第二年,中国银行总行监察部的一位高官秘密来到温州,向温州市委领导通报此事,希望地方党委联手查案。不久,一个由浙江省中行纪委、温州市纪委、温州市公安局等方面联合组成的专案组正式成立。专案组在温州驻扎达9个月之久,其间三下广东、福建,四上杭州、徐州、北京。
2001年5月29日,国家有关方面专家组抵达温州,对中银大厦做决定命运的检测。颇有讽刺意味的是,当时,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分管基建的副行长鲁某接受当地一家媒体的公开采访时做了如下回答。
鲁某说,中银大厦总建筑面积达15万平方米,1997年大厦封顶后发现质量问题。权威部门认定大厦部分结构强度达不到要求,系偷工减料造成。针对社会上流传的“中银大厦存在腐败问题”等疑团,鲁某表示,承建单位是1994年通过招投标确定的,银行方面至今没有一名干部因与大厦质量问题有染被查处,几位主要负责人的替换也均系正常变动。不过他承认,因为工期一拖再拖,大厦投资额已经明显上升,给银行正常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被动。
没过几个月,也就是2001年10月19日,专案组得到有关人员准备潜逃的消息,立即对温州分行原行长叶某、副行长卢某、基建办主任陈某进行“双规”。由此,在温州中行内部,就又牵出副行长符某、副行长鲁某、计划处处长魏某、工会办副主任林某等多名涉案对象,其中县处级7人,科级7人。
最终,专案组牵扯出这幢腐败楼的涉案金额高达三千余万元,共有43名违法违纪人员,其中移送司法机关的19人,大部分系中行温州分行的有关人员。这是温州金融系统有史以来最大的腐败案。
2002年11月,中国银行温州分行原分管基建的副行长鲁某,被鹿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3年3月26日,鹿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中国银行温州分行原基建办主陈某有期徒刑5年。
此前,负责温州中行大楼招投标监理的温州市招投标办副主任马某因受贿9.7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以上3名贪官在法律面前个个表示伏罪,均未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2003年6月2日,鹿城区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原广东省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七分公司经理陈锡武有期徒刑5年6个月。
随之而来又衍生出案中案。中行温州分行与广东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就中银大厦工程质量、违约责任而产生的经济纠纷(中行向对方索赔5000万元人民币),相继在温州市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对簿公堂。2003年7月11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驳回申请人广东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要求撤销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相关裁决书的申请。至此,中银烂尾楼的经济官司也尘埃落定:茂名公司要赔付中行温州市分行3102万元。
银行行长与“腐败楼”无涉?
在这个“腐败楼”案中,有一个人物特别引人关注,那就是时任中国银行温州分行行长叶某。现年64岁的叶某,1990年开始任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行长,1998年6月退休。2002年5月15日被刑事拘留,5月28日被依法逮捕。
记者在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叶某的起诉书中发现,检察机关对他的指控中,只涉及受贿罪一项。叶曾7次受贿,却无一次与“腐败楼”有染。起诉书只是指控他1992年至1998年任行长期间,在违规帮人拆借资金、承接计算机联网工程、投资房地产项目、增加客户专项贷款额度等问题上,共7次收受6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6万元、美金3万元的犯罪事实。
许多人包括经办叶某案件的人员对此感到非常疑惑:叶某的几名副手都因烂尾楼受到法律制裁,作为行政一把手,他竟然与腐败楼没一点干系。
据鹿城区检察院反贪局人员介绍,陈锡武在接受审讯时曾供认向叶某行贿20万元,后来又翻供说并没有向叶行贿,所以因证据不足,在定罪时只能认定陈锡武行贿7.6万元。
值得注意是,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在开庭审理陈锡武经济犯罪一案时,陈锡武也在法庭上当庭翻供,辩解自己没有送钱给银行基建办主任陈某和市招标办副主任马某。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锡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钱财计7.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陈锡武做出的辩解意见,不符合查证事实,应予驳回。
据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有关人员说,检察机关目前所掌握的叶某犯罪事实还搭不上“腐败楼”。当然,如果今后掌握了叶某与“烂尾楼”相关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还可以再指控他。
温州市有关知情人向市纪委提出,标的达6000万元的工程仅仅靠买通中层是远远不够的,马某、陈某只是贯彻原行长叶某的意图。这位领导层的知情人同时提供了一个细节:本来应该按照施工进度分期付款,但茂名公司一进来施工,叶某就急着把数千万元的工程款打到茂名公司的户头上去了。
有关人士称,许多问题并不那么简单。
“腐败楼”难送终
随着一个个贪官的纷纷落马,人们逐步把目光转向“腐败楼”的归宿问题。当温州市政府决定爆炸废除“腐败楼”后,社会各界对它的关注度再度升温。
炸毁“腐败楼”谈何容易。记者在“腐败楼”现场看到,高达93.05米的中银大厦十分刺眼地矗立在温州市中心道路车站大道与学院路的交叉口,它的四周建筑物星罗棋布,楼与楼相距甚近,呈犬牙交错状。其中与8层高的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大楼相隔仅几米,几乎是唇齿相依。其两侧分别与新建成不久的建设银行大厦和温州市检验检疫局大楼隔路相望。其背面与数幢四层高的民宅仅一箭之遥。这种拆除环境的复杂性,极大地增加了爆破工程的难度。据了解,这还是全国爆破拆除大楼中的第一高楼。
2003年8月22日,温州市有关部门正式向市政府报批《关于中银大厦工程拆除方式的请示》。请示称:“中银大厦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楼高达93.05米。由于该工程地处城市中心,与周边建筑相距较近,经专家研究拟采用定向爆破的方式拆除。”
2003年9月28日,温州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爆破方式予以拆除。决议提供了五套备选的施爆方案,由广东中人企业有限公司负责设计。
按国家有关规定,爆破拆除10层以上建筑物的工程,必须由公安部门发给的A级资质或者建设部门认可的一级爆破机构承接,实施方案需由当地公安局转报省公安厅批准。而中银大厦高22层,爆破拆除必须报批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专家称:“该拆除爆破环境复杂,难度很大,成功与否,将直接影响大厦周围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种种迹象表明,要爆破拆除中银大厦,其风险和难度都远远超过了大厦的建造。
2003年9月4日,温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向省治安总队转报了主要由“广东中人”设计的《温州中银大厦拆除爆破方案》,治安总队对该方案进行初审后,做出回复,尖锐指出方案中的5点不足,诸如广东中人公司“没有公证机关出具的招投标程序合法的公证书和爆破施工合同合法的公证书”等。最后,温州市及上级有关方面决定公开招标,面向全国挑选爆破高手。同时要求业主单位确定监督爆破方案实施的监理单位,对施工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这将是浙江省首次在爆破拆除工程中导入施工监理机制。
据悉,参加此次投标的企业要求具有“爆破拆除专业一级资质”。目前,全国拥有这一资质的爆破企业仅19家。考虑到此次爆破的特殊性,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被聘为此次招投标的代理公司。
中银大厦拆除工程包括地上22层、地下1层,要求爆破拆除地下室顶板以上部分,破碎爆渣并清运建筑垃圾,总拆除建筑面积15408平方米,并要求一次爆破成功,保证周边人员、建筑物和市政设施的安全。
2003年11月20日,中银大厦“腐败楼”爆破工程的招标报名工作结束。尽管报名“门槛”定得很高,但是这个号称中国爆破第一高楼的工程,仍然吸引了7家国内一流企业报名。
据悉,本次爆破工程招标报名截止后,还将进行资格预审、制作标书、开标、定标等阶段,究竟哪家企业中标,不久将见分晓。
数月来,温州广大市民路经日夜车流不息的大厦时,总会驻足慢行抬头仰望眼前这幢斑驳陆离、千疮百孔、似乎摇摇欲坠、与四周一座座现代化摩天大楼形成强烈对比的百米大厦,并发出各种感慨:“温州一耻”“快快炸它”“怎么还不爆”“别炸,留作‘全国反腐第一楼’反面教材”“小心震塌左邻右舍高楼民宅”“把爆破录像送到监狱给那些贪官看看”……
1.即将封顶的“腐败楼”。
2.再加固也无济于事。
3.孩子们放学不敢靠近它。
4.千疮百孔、与建设银行大楼形成鲜明对比的“中银大厦”烂尾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