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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政办发[2018]52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5]25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精神,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省顺利实施,经省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