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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后路椎板完整打开椎管内肿瘤切除后,复原椎板重建脊柱解剖结构的临床疗效。
方法对2010年1月至2014年10月收治的32例椎管内肿瘤患者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男18例,女14例;年龄13~62岁,平均38岁;颈段椎管内肿瘤10例,胸段椎管内肿瘤14例,腰段椎管内肿瘤8例;所有患者均采用后路椎板开门或完整取下,椎管内肿瘤切除,复原椎板微型钛板固定,重建脊柱解剖结构。观察术后神经功能恢复情况,术前、术后脊柱活动度和椎管矢状径变化,脊柱稳定性及植骨融合情况。
结果所有患者术后获3~23个月(平均13个月)随访。椎管内肿瘤均完整切除,术后神经功能Frankel分级均有不同程度改善。末次随访时所有患者脊柱活动度均位于正常活动范围内,未见明显受限。所有患者均取得植骨融合,内固定稳定,短期随访均未见脊柱滑脱、失稳等征象。末次随访时同一节段椎体对应椎管矢状径与术前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
结论对于椎管内肿瘤,采用后路椎板开门或完整取下,椎管内肿瘤切除、椎板复位、微型钛板固定手术,一方面可清晰暴露椎管内占位,另一方面微型钛板固定、植骨融合椎板,重建了脊柱原有的解剖结构与功能,是一种理想的术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