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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各国中,日本是最早建立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1937年就成立了地方性的东京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在内部组织机构上,实行“理事会-本部-部(支所)-课”四层组织体系;1958年成立全国性的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联合会,将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保险体系合并为一,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保险)相结合的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