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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工程合同在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及在法律上的严肃性已在行业内相关人士中形成共识,其涉及价款高,带长期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使其本身具有很高的风险性,如何防范与控制高风险,保证制订合同的双方的利益,也成为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本文探讨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市场竞争的越来越激烈, 以及施工市场与国际接轨, 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分支,而且被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认可, 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管理部门出现, 而这些专业的管理人员及部门所起的作用也在不断被重视, 因为合同管理不是潜意识中简单的统计工作。专职的管理人员不但要精通合同管理的基础知识, 而且还要了解法律、熟悉工程的施工措施、方法。因为只有懂得施工技术、了解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的综合性人才, 才能在不利的施工条件下及时发现问题, 并做好相关的应对措施, 以便能够及时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因素分析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划分,它包括主观性合同风险因素和客观性合同风险因素两方面。
1、客观性合同风险因素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都无法回避的,合同一旦形成,往往无法改变。如在清单报价时,一旦中标,其综合单价施工企业是无法改变的,只能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承担市场价格风险。
2、主观性合同风险因素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很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
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对自身权利不够注意或不敢据理力争。这样就容易导致签订不平等甚至欺骗条款,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另外,承包商受制于业主,很难体现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
二 、加强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的措施
1、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方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企业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方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全面强化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能力,以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了与国际接轨,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能够翻译、签订英文合同文本。
2、加强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避免虚假招投标行为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着招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因素使得招标代理机构对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根据德国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经验,通过工程项目管理中技术的优化,可使工程增加利润,但最多不超过3% ~ 5%;而合同管理的好,却能使利润增加10% ~ 20%。可见在国外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要比技术的优化更为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具体方法是:
(1)完善合同范本。在工程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签署合同的双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操作,严禁自制不符合程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
(2)不断扩大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
(3)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分级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如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工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4、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索赔制度。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损失者的权利,对建筑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施工索赔可以化解工程项目的各类风险,是建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施工索赔是建筑企业在对业主索赔的过程中,把协商、解决经济损失作为上策,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施工索赔要以合同为基础,要以事实证据说话,索赔的证据包括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通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各种验收报告、有关原始凭证及国家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有效信息等。
(2)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3)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劃、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 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5) 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及定额规定,对于定额未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5、认真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建筑工程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并能够总结和归纳在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目标。
总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利益的有效保证。在履行合同的实际过程中,应该避免出现上文提到的问题,用清醒的头脑对待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对其进行有效的防范控制。
参考文献:
[1]王庆伟.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山西建筑,2011,37( 19) : 246-247
[2]李幼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企业技术开发,2007(6).
[3]廖辉阳. 论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J]. 现代商业, 2011,(15) .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市场竞争的越来越激烈, 以及施工市场与国际接轨, 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分支,而且被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认可, 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管理部门出现, 而这些专业的管理人员及部门所起的作用也在不断被重视, 因为合同管理不是潜意识中简单的统计工作。专职的管理人员不但要精通合同管理的基础知识, 而且还要了解法律、熟悉工程的施工措施、方法。因为只有懂得施工技术、了解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的综合性人才, 才能在不利的施工条件下及时发现问题, 并做好相关的应对措施, 以便能够及时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因素分析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划分,它包括主观性合同风险因素和客观性合同风险因素两方面。
1、客观性合同风险因素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都无法回避的,合同一旦形成,往往无法改变。如在清单报价时,一旦中标,其综合单价施工企业是无法改变的,只能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承担市场价格风险。
2、主观性合同风险因素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很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
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对自身权利不够注意或不敢据理力争。这样就容易导致签订不平等甚至欺骗条款,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另外,承包商受制于业主,很难体现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
二 、加强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的措施
1、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方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企业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方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全面强化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能力,以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了与国际接轨,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能够翻译、签订英文合同文本。
2、加强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避免虚假招投标行为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着招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因素使得招标代理机构对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根据德国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经验,通过工程项目管理中技术的优化,可使工程增加利润,但最多不超过3% ~ 5%;而合同管理的好,却能使利润增加10% ~ 20%。可见在国外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要比技术的优化更为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具体方法是:
(1)完善合同范本。在工程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签署合同的双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操作,严禁自制不符合程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
(2)不断扩大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
(3)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分级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如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工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4、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索赔制度。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损失者的权利,对建筑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施工索赔可以化解工程项目的各类风险,是建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施工索赔是建筑企业在对业主索赔的过程中,把协商、解决经济损失作为上策,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施工索赔要以合同为基础,要以事实证据说话,索赔的证据包括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通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各种验收报告、有关原始凭证及国家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有效信息等。
(2)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3)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劃、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 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5) 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及定额规定,对于定额未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5、认真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建筑工程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并能够总结和归纳在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目标。
总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利益的有效保证。在履行合同的实际过程中,应该避免出现上文提到的问题,用清醒的头脑对待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对其进行有效的防范控制。
参考文献:
[1]王庆伟.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山西建筑,2011,37( 19) : 246-247
[2]李幼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企业技术开发,2007(6).
[3]廖辉阳. 论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J]. 现代商业, 20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