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班的另类“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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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隔壁班有个女生喜欢‘班花’钦~”
  “真的吗?谁说的?”
  “那个女生关注‘班花’很久了,她评价‘班花’的时候,一脸娇羞地说,‘他又高又白又帅体育又好,人又热情又亲民像雷锋,唱歌又好听,近看,还有点像刘德华嘞’。”
  “你确定……她不是眼瞎?”能对迟个到还搞得跟窃贼入室般鬼鬼祟祟东张西望地猫腰进来的萌逗“班花”做出这番评价,我觉得该女生是该去看看脑科了。
  我这里有“班花”同学和同学们的日常对话录可供参考分析,隔壁班女同学为何会喜欢宣我班班花同学~
  “班花,借一下杂志给我。”
  “班花,买瓶水给我。”
  “班花,开WIFI给我用。”
  “班花,跟我换位置。”
  “班花,借十块钱给我。”
  “班花,借你手机给我。”
  “班花……”
  没错,同学们与班长的对话万变不离其宗,不是在请求帮忙就是在请求帮忙的路上。
  假如你问我班里最受欢迎,人缘最好还男女老少通吃的是谁,我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你,是班花同志。不过此班花非彼班花,我们班里的班花,不再是传统的班里长得最漂亮的女同学,而是出了名的将好人情怀贯彻到底的班长大人。至于为什么会叫班长为班花呢,原因我也记不清了,大概就是某个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因为眼瞎而错把“东施”比西子,所以顺水推舟地就喊他班花了吧。
  他倒也乐意,在英语老师叫他上黑板做练习并写下鼎鼎大名时,粉笔一挥而就,霸气地写下了“班花”二字引得全班哄堂大笑。而他的名号也渐渐传开,走在路上总会有几个女生捂着嘴笑着喊“班花”,然后从他身边越过。
  为什么说班花是模范好人还男女老少通吃呢?且听我慢慢道来,首先,班上男女同学不用说了吧,问他借什么给什么,无条件满足要求。都说班长是一种两极分化的职位,要么树立威严让大家都敬畏你不好违抗你。副作用是朋友少,没人敢接近,而且同学大多不喜欢你,囤积的矛盾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再者就是四处发好人卡,和同学相处其乐融融,在班里树立一种和谐的良好氛围,整个班的团结与协作全靠班长在其中周旋。但是这种班长当得往往有些憋屈,同学有求要必应,对同学打不得骂不得说不得。班花是后者的真实写照,所以他的好评率是杠杠的,零差评。
  文科班向来是女生撑起半边天的典型的阴盛阳衰,在这女儿国的天下找一枚五官端正四肢协调的男生都难,要想找一个会唱歌肤白不丑人品好的美男子当班长,这简直是难于上蜀道。
  所以我们班一定是人品大爆发,幸运女神眷顾我们,为我们送来了改革开放的春风,啊,不!是送未了逗比气质无人可挡的班长~
  班长的传奇史集中发生在高二阶段,高二那年他承包了所有朗诵,每次上语文课老师一提到要念古诗词哈的,大家就心照不宣异口同声地召唤班花,然后他就故作矜持扭捏着站起来,清清嗓子,用抑扬顿挫的声音开始朗诵。而后延伸到历史课也如此,他的朗诵就像那些年我们课堂上必不可少的一个娱乐节目般,总能轻而易举地让我们徜徉在欢乐的海洋里。
  那时候的英语老师很喜欢叫我们起来读背reading,她还喜欢看我们“互虐”,一个同学站起来背完了,允许该同学随便点名班上另一同学接着背,我们27班这么相亲相爱绝对不会自相残杀啦。所以每次疑似陷入两难的境地的时候,同学们都会果断地叫班花。班花乃大惊,神游在外的思绪一点一点收回来,状况外地问所何事。每每这时候班花错愕的表情又会惹得我们哄堂大笑。
  高二的体育艺术节,他再次重磅出击。游行的时候他和动漫社的一起cosplay魔法高校,穿着绿色的魔法校服,戴着黑色假发,再配上他的黑框眼镜,真的蛮像司波达也的。这个cos我给99分,不给那1分,怕他骄傲。他也报了400米接力赛和500米跑步的项目,成绩有些差强人意,但是就班花这种拼搏向上永不言败的精神,我给满分,不怕他骄傲。更大的惊喜是晚上举办的文艺晚会,班花参加十大歌手的比赛进了总决赛为我们赢来了VIP亲友团高级座席(其实也就是坐在离舞台近的那一排而已),看见他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时候,差点忍不住被冻出眼泪。
  班花,你是当之无愧的中国好班长,虽然你成绩不好,总是迟到还老不交作业。但你还是可爱得迷人,像宝玉一样散发着温润的光芒,不耀眼,却温暖了所有难过的寒冬。
  我相信,即使毕业了以后,你仍旧会鲜活地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无论是你喜欢拉长尾音的口头禅“好神奇的样子”,还是你每一次挺身而出背着不舒服的女同学着急地冲去医务室的背影,抑或你搞怪的恐龙衫,当堂缩手神换衣的壮举,坐在门口摇头晃脑吟诗的蠢样,偷偷把那束花放在班主任办公桌上时嘴角弯起的模样。
  一切的一切,我都不会忘记。
  他日毕业,在大学里继续做班长的话,别忘了对自己好点,也别忘了曾经有一群人在耳边不厌其烦地喊你“班花”。
  那么,问题未了,你明白了为什么隔壁班女同学会喜欢我们班长了吗?或者这样问,你知道了为什么我们会这么喜欢我们“班花”吗?
  其实,在下笔前我一直迟疑着该从哪个方面入手才好,并不是因为班花没什么闪光点可写,而是他这个人物实在是太丰富饱满活灵活现了,根本无法把他搬到纸页印成铅字。在经历一番思想挣扎后,我还是毅然决定落笔,因为有些事活在记忆里会忘,但是放在文字里祭奠即使忘了也仍记得它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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