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奇案:女儿为何诬告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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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孝宗弘治年间,有个叫满仓儿的女孩。她的父亲是彭城(今江苏徐州)的千户,按说,这个级别军官的工资并不是很低,应当足以养家糊口,但不知何故,他却弄得生活没法维持。满仓儿的父亲思来想去,打算把满仓儿卖掉。主意一定,他立即找到一个姓张的老妇,要她出面替自己卖掉满仓儿。
  这张老太把满仓儿卖给了一个姓张的乐妇(歌妓)。此后,满仓儿被一卖再卖。先是张姓乐妇把她转卖给一名乐工(掌管音乐的官吏),继之,这名乐工又把她卖给另一名乐工袁璘,而袁磷更是歹毒,硬是逼满仓儿做了歌妓,为他挣钱。
  满仓儿的父亲死后,满仓儿的母亲聂氏听说自己的女儿陷入风尘,悲戚难禁,于是四下里打探,总算找到了女儿。母女相见,按情理这时应是相拥而泣,但不承想满仓儿不仅没急切地投入母亲的怀抱,反而一脸冰霜,怨恨聂氏当初把她卖掉,铁了心不认聂氏。
  尽管满仓儿不认聂氏,但聂氏哪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儿陷于青楼?于是,软的不行来硬的,聂氏喊上儿子,生拉硬扯,把满仓儿带回了家。袁璘自然不甘心摇钱树就这样没了,向聂氏交涉:“人你们虽带走了,但赎金不能少。”聂氏道:“我女儿在你那儿不知受了多少凌辱,你还想要赎金,休想!”
  袁璘人财两空,当然不干,把一张状纸递到了刑部。刑部郎中丁哲接手此案。经过一番了解和审讯,案情大白,袁璘买女为娼是要害所在,丁哲遂断满仓儿归聂氏。袁璘对此不服,丁哲下令杖责袁璘。没想到,挨这顿打几日后,袁璘竟一命呜呼了。
  满仓儿做歌妓时,东厂太监杨鹏的侄儿不止一次和满仓儿奸宿,两人情投意合。因东厂和刑部长期对抗,于是杨鹏侄儿计划以此案为契机打压刑部。他先唆使袁妻向东厂上告;还亲自出马找到乐妇张氏,要她一口咬定满仓儿是自己的亲妹妹,不是从人贩子手中买的;接着他找到人贩子张老太,让她咬定当年将满仓儿卖到了周姓皇亲家;最后他派人找到满仓儿串供,让满仓儿说自己是乐妇张氏的妹妹,与聂氏并不相识。
  案件经杨鹏上奏明孝宗,明孝宗发交锦衣卫镇抚司审理。镇抚司官因惧怕杨鹏,对聂氏施加酷刑,聂氏被迫供认已将满仓儿嫁给了周皇亲。镇抚司把丁哲拟罪,奏复明孝宗。
  明孝宗认为此案存在疑点,又将案件交由部院大臣和谏官们组织“廷讯”。官员从镇抚司办案原件中得睹聂氏供词,认为满仓儿既是周皇亲家的人,应派人传唤周家。谁知周家毫不知情。案情已明,都御史闵圭却惧畏东厂权势,不敢秉公处理。他拟定:丁哲“因公杖人死”,处徒刑;满仓儿母女说谎,处杖刑。
  这样的处理意见惹恼了刑部小小的典吏徐圭,他站了出来,上书明孝宗,说丁哲断满仓儿归母完全正确。而闵圭洞见真情,因慑于东厂威势,也“不敢擅更一字”。徐圭进而建言:“愿革去东厂,戮杨鹏叔侄,进哲一官,以酬被诬受辱之苦。”
  应当说,徐圭上书,胆真够大。好在明孝宗算得上明君,能够驱逐奸佞,勤于政事,重用贤臣,故而徐圭能够直言而不被怪罪。倒卖满仓儿一案,最后落下帷幕:杨鹏被贬为民,丁哲因打死人判赔付袁璘的丧葬费用,同时革职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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