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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唐代小说属于文言小说一类,在中国小说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中国小说史上的第一个创作高峰。通过对唐代小说文本的阅读、整理及分析,本文将唐代小说与其作者紧密联系,试图体会作者对小说文本的介入。文中对作者“介入”唐代小说文本的相关分析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分析唐代小说作者介入文本的身份;二是分析唐代小说作者介入文本的方式。
关键词:唐代小说 作者的介入 介入身份 介入方式
鲁迅曾提出“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1},其“始有意为小说”一语简要地揭示了唐代小说作者自觉创作意识开始突显这一现象。在唐代小说中,自觉创造意识主要体现在其对小说文本的“介入”行为方面。本文拟尝试从小说文本出发,探析唐代小说作者的“介入”。如将“介入”进行具体化描述则主要是指唐代小说作者对小说文本方面的深入参与,包括小说作者的介入身份、介入方式等。
一、唐代小说作者介入文本的身份
“记录员”是唐代小说作者最重要的身份之一,可以说没有“记录员”的存在,便没有文本的流传。“记录员”以文字为工具隐藏在作品本身之下并负责记述整个叙事作品。对于读者来说,他们主要感知到的是叙事文学作品(唐代小说文本),而不是在过去某时进行撰述的“记录员”;也就是说“记录员”这层叙述身份在整部小说中并没有特别显著的“存在感”,但我们不能因此忽略此种身份的真实存在。“记录员”在小说文本与读者之间主要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中介”作用,它把小说文本内容通过文字的方式跨越时空传递给不同读者,使故事得以流传。
此外,唐代小说作者在“记录员”身份的基础上仍存在其他重要“身份标签”。或是为了突显自己的才能,或是出于小说故事内容的“真实性”或“寄寓性”的需求,作者常通过显露行迹或发表言论的方法,参与到唐代小说文本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出现在小说文本之中,走入读者的视野,他们或是作为唐小说“事中人”而参与其中,或是通过对唐代小说所叙之事发表议论以揭示主观寓意而进入小说。
(一)事中人
通过文本分析,唐小说作者作为“事中人”而参与到小说之中,基本有两种情况:一是小说作者即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是小说作者是故事中的次要人物。
作为小说文本中的故事主人公,作者所叙之事基本是围绕自身的经历、见闻展开的。此类唐代小说作品一般采用第一人称叙事的方法进行叙事。
唐初时期传奇名篇《古镜记》作者王度即为其小说中故事的主人公。在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余”的视角记述了从大业七年得宝镜至大业十三年失宝镜期间发生在“余”与宝镜之间的传奇故事。此小说中所叙之事的情节安排皆由主人公(作者)王度的视听出发,或是其亲身经历,或是其所亲耳所闻。作品中所涉及的相关故事情节都发生在作者即主人公王度的感知范圍内。作者主要是通过这样的介入身份来证明小说故事情节的“真实性”。
《游仙窟》的作者张文成同样采用了自叙方式,记述了主人公“余”在神仙窟与崔十娘、五嫂等人相会、分离一事。《游仙窟》中作者通过参与到小说故事之中,以随文诗歌贯穿整个故事情节,其目的主要是凸显个人才华,以致名扬。除了以主人公的身份出现外,作者有时还会以小说故事中的次要人物身份出现。唐李公佐便作为故事次要人物参与到其所撰的《谢小娥传》作品之中。《谢小娥传》主要内容是围绕着谢小娥报仇一事来展开的,李公佐曾两次出现在故事情节之中:瓦官寺为谢小娥破解隐语;善义寺听小娥向其述报仇往事。究其原因,作者的第一次出现,解决了小娥长时间不得解之谜,不免有些突显自身才能的意味。作者的第二次出现,主要是为了解释其之所以能够如此详述此事的原因——作者亲闻小娥的追述,以此证明小说故事内容的可靠性。小说作者以“事中人”身份出现在故事情节之中,其文所述范围基本不会超过作者的所见所闻。而以第一人称进行叙事的方式既能够缩短作者、叙述内容与小说读者之间的距离,增强小说的真实性,也可以展示作者自身的才华。
(二)议论者
小说作者作为一个议论者主要是干预读者对小说文本的解读,使读者尽快地接收到其寄寓在小说故事之中的主题思想。唐小说文本中作者的“议论之声”主要有两种:一是事件议论,即作者通过评论整个故事来揭示小说所包含的寓意;二是人物短评,即作者在故事发展过程中对所刻画人物进行的随文短评。
事件议论主要发生在整个故事情节完结之后,作者通过抒发感慨来揭示其记录此事的寓意。《柳氏传》文末现作者非叙述性的议论:
向使柳氏以色选,则当熊、辞辇之诚可继;许俊以才举,则曹柯、渑池之功可建。夫事由迹彰,功待事立。惜郁堙不偶,义勇徒激,皆不入于正。斯岂变之正乎?盖所遇然也。{2}
《任氏传》文末有作者沈既济的议论之声:
嗟乎,异物之情也有人焉!遇暴不失节,徇人以至死,虽今妇人,有不如者矣。惜郑生非精人,徒悦其色而不征其情性。向使渊识之士,必能揉变化之理,察神人之际,著文章之美,传要妙之情,不止于赏玩风态而已。惜哉!{3}
此类议论往往代表了作者的情感立场:许尧佐赞赏柳氏的顾念旧情和许俊的见义勇为,又对两人时运不济叹息;沈既济肯定任氏坚守贞节,而对郑生无法看透任氏内在德行感到可惜可悲。
此外,部分唐代小说作者会引用同为事件“旁观者”的他人之议论来发声,即主要借他人之言论来显示或巩固自己寄寓文本之中的主题意蕴。如《南柯太守记》一文,其主要讲述了游侠淳于棼醉梦进入槐安国娶公主、建功勋、受诽谤等事件,醒后不过是梦一场。作者对于淳于棼“南柯一梦”一事的主要情感立场:
虽稽神语怪,事涉非经,而窃位著生,冀将为戒。后之君子,幸以南柯为偶然,无以名位骄于天壤间云。{4}
于个人议论之后,作者在文末又借助了前华州参军李肇的观点来支撑自己:
关键词:唐代小说 作者的介入 介入身份 介入方式
鲁迅曾提出“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1},其“始有意为小说”一语简要地揭示了唐代小说作者自觉创作意识开始突显这一现象。在唐代小说中,自觉创造意识主要体现在其对小说文本的“介入”行为方面。本文拟尝试从小说文本出发,探析唐代小说作者的“介入”。如将“介入”进行具体化描述则主要是指唐代小说作者对小说文本方面的深入参与,包括小说作者的介入身份、介入方式等。
一、唐代小说作者介入文本的身份
“记录员”是唐代小说作者最重要的身份之一,可以说没有“记录员”的存在,便没有文本的流传。“记录员”以文字为工具隐藏在作品本身之下并负责记述整个叙事作品。对于读者来说,他们主要感知到的是叙事文学作品(唐代小说文本),而不是在过去某时进行撰述的“记录员”;也就是说“记录员”这层叙述身份在整部小说中并没有特别显著的“存在感”,但我们不能因此忽略此种身份的真实存在。“记录员”在小说文本与读者之间主要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中介”作用,它把小说文本内容通过文字的方式跨越时空传递给不同读者,使故事得以流传。
此外,唐代小说作者在“记录员”身份的基础上仍存在其他重要“身份标签”。或是为了突显自己的才能,或是出于小说故事内容的“真实性”或“寄寓性”的需求,作者常通过显露行迹或发表言论的方法,参与到唐代小说文本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出现在小说文本之中,走入读者的视野,他们或是作为唐小说“事中人”而参与其中,或是通过对唐代小说所叙之事发表议论以揭示主观寓意而进入小说。
(一)事中人
通过文本分析,唐小说作者作为“事中人”而参与到小说之中,基本有两种情况:一是小说作者即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是小说作者是故事中的次要人物。
作为小说文本中的故事主人公,作者所叙之事基本是围绕自身的经历、见闻展开的。此类唐代小说作品一般采用第一人称叙事的方法进行叙事。
唐初时期传奇名篇《古镜记》作者王度即为其小说中故事的主人公。在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余”的视角记述了从大业七年得宝镜至大业十三年失宝镜期间发生在“余”与宝镜之间的传奇故事。此小说中所叙之事的情节安排皆由主人公(作者)王度的视听出发,或是其亲身经历,或是其所亲耳所闻。作品中所涉及的相关故事情节都发生在作者即主人公王度的感知范圍内。作者主要是通过这样的介入身份来证明小说故事情节的“真实性”。
《游仙窟》的作者张文成同样采用了自叙方式,记述了主人公“余”在神仙窟与崔十娘、五嫂等人相会、分离一事。《游仙窟》中作者通过参与到小说故事之中,以随文诗歌贯穿整个故事情节,其目的主要是凸显个人才华,以致名扬。除了以主人公的身份出现外,作者有时还会以小说故事中的次要人物身份出现。唐李公佐便作为故事次要人物参与到其所撰的《谢小娥传》作品之中。《谢小娥传》主要内容是围绕着谢小娥报仇一事来展开的,李公佐曾两次出现在故事情节之中:瓦官寺为谢小娥破解隐语;善义寺听小娥向其述报仇往事。究其原因,作者的第一次出现,解决了小娥长时间不得解之谜,不免有些突显自身才能的意味。作者的第二次出现,主要是为了解释其之所以能够如此详述此事的原因——作者亲闻小娥的追述,以此证明小说故事内容的可靠性。小说作者以“事中人”身份出现在故事情节之中,其文所述范围基本不会超过作者的所见所闻。而以第一人称进行叙事的方式既能够缩短作者、叙述内容与小说读者之间的距离,增强小说的真实性,也可以展示作者自身的才华。
(二)议论者
小说作者作为一个议论者主要是干预读者对小说文本的解读,使读者尽快地接收到其寄寓在小说故事之中的主题思想。唐小说文本中作者的“议论之声”主要有两种:一是事件议论,即作者通过评论整个故事来揭示小说所包含的寓意;二是人物短评,即作者在故事发展过程中对所刻画人物进行的随文短评。
事件议论主要发生在整个故事情节完结之后,作者通过抒发感慨来揭示其记录此事的寓意。《柳氏传》文末现作者非叙述性的议论:
向使柳氏以色选,则当熊、辞辇之诚可继;许俊以才举,则曹柯、渑池之功可建。夫事由迹彰,功待事立。惜郁堙不偶,义勇徒激,皆不入于正。斯岂变之正乎?盖所遇然也。{2}
《任氏传》文末有作者沈既济的议论之声:
嗟乎,异物之情也有人焉!遇暴不失节,徇人以至死,虽今妇人,有不如者矣。惜郑生非精人,徒悦其色而不征其情性。向使渊识之士,必能揉变化之理,察神人之际,著文章之美,传要妙之情,不止于赏玩风态而已。惜哉!{3}
此类议论往往代表了作者的情感立场:许尧佐赞赏柳氏的顾念旧情和许俊的见义勇为,又对两人时运不济叹息;沈既济肯定任氏坚守贞节,而对郑生无法看透任氏内在德行感到可惜可悲。
此外,部分唐代小说作者会引用同为事件“旁观者”的他人之议论来发声,即主要借他人之言论来显示或巩固自己寄寓文本之中的主题意蕴。如《南柯太守记》一文,其主要讲述了游侠淳于棼醉梦进入槐安国娶公主、建功勋、受诽谤等事件,醒后不过是梦一场。作者对于淳于棼“南柯一梦”一事的主要情感立场:
虽稽神语怪,事涉非经,而窃位著生,冀将为戒。后之君子,幸以南柯为偶然,无以名位骄于天壤间云。{4}
于个人议论之后,作者在文末又借助了前华州参军李肇的观点来支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