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总部设在丹麦的跨国集团丹佛斯,2009年4月在又一起对其商标侵权的案件中一审胜诉。2007年,丹佛斯公司在中国市场上发现一种在阀体显著位置印有与丹佛斯“Danfoss”商标完全相同的假冒制冷膨胀阀,并印有丹麦制造等虚假信息,经调查是由浙江一家制冷设备公司未经丹佛斯公司许可擅自制造并销售。2008年12月,丹佛斯公司就该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公司侵犯丹佛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丹佛斯公司相关损失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