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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比较了英国著名诗人彭斯的《一朵红红的玫瑰》一诗的三种有代表性的译文,从文体学的角度探讨了英诗汉译中风格再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本文认为,“形神皆似”是理想的翻译目标和境界,英诗汉译要尽可能因诗用言、因诗赋“形”。
关键词:文体学英诗汉译风格再现“形神皆似”
中图分类号:I046文献标识码:A
风格的翻译与再现这一课题历来备受关注。严复“信、达、雅”三字原则中的“雅”,刘重德教授提出的“信、达、切”中的“‘切’—切合原文风格”,指的都是翻译中的风格问题。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Theodore所说的译者必须解决的三个问题之一“How does he say it?”也是指的风格。正如王宗炎教授所指出的:“能否译出原文风格是衡量译本的最高标准,尤其是在翻译文学作品……的时候。”基于此,本文以英国著名诗人彭斯的《一朵红红的玫瑰》(以下简称“玫诗”)为例,从文体学的角度探讨诗歌翻译中“形神皆似”的风格再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等问题。
一罗伯特·彭斯与《一朵红红的玫瑰》
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是苏格兰著名农民诗人,他的诗充分吸收了民歌的养分,直抒胸臆,比喻新颖,刻绘入微,语言通俗,便于咏吟,在苏格兰流传极广。“玫诗”(全诗原文可参见Andrew Noble etal)作为彭斯爱情诗的杰出代表,从一个憨厚善良的农村小伙子的角度来表达自己的爱情,其中苏格兰方言的使用使小诗更为生动活泼,带有浓厚的乡土本色,所用比喻也很鮮明成功。全诗共分四节,每节第二行与第四行押韵,而且句式结构简单,单音节的词居多。每一节结尾的歌调部分重复而又略有变化,既适应了民歌反复咏唱的特性,又不至令人感到单调。所有这些特征,在翻译过程中都应加以考虑,做到“神似”与“形似”并重。
二三位名家“玫诗”译作的对比分析
我国著名的翻译家郭沫若、袁可嘉和王佐良都曾先后对“玫诗”进行过翻译,因为翻译理念的不同,其译作分别显现出各自鲜明的风格特点,但并非都适宜“玫诗”的翻译。下面对三位名家的译作进行简要分析。
1郭沫若、袁可嘉的译作对比分析
作为诗人兼翻译家的郭老的译作没有严格按照原作诗行次序翻译,而是套用了汉语的古诗词的古典句式,其中第十一、十二行将原诗次序颠倒,第十三、十四行内容打乱后重新组合,第十五、十六行也是前后次序颠倒。郭译也没有遵从原诗的押韵格式,而是遵从汉语古诗的格式,押韵格式为aaba式。在语言方面,郭译在“六月初开”之后加“韵晓风”,虽然使诗味增强,但似乎不是非常忠实于原文。笔者认为,这似乎与一位农村青年的口气不太吻合。其中“mylove”一词的译文“吾爱”很少在汉语民歌中出现,而用“玲珑”一词来描述乐曲也似乎极为少见。至于诗的最后一节,则译得过于俚俗,尤其是“心肝”一词。此外,大概是为了押韵和字句的整齐,郭译中的“And the rocks melt with the sun”译为“岩石融化变成泥”,未提“阳光照晒”,似乎与原文有些出入。类似的还有该诗的最后一句。黄杲指出:“忠实于原作形式是忠实于原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缺了这个方面,就很难说是忠实于原作了。”江枫认为,翻译不同于创造。忠实是译者的天职,理想的译作应该忠实于原作;在文学(尤其是诗歌)翻译中,形似意味着神似。不难看出,郭译尽管传递了原文的主要意义信息,但却因为采用了与原文不同的诗体形式,而使得原文由形式所传递的某些辅助意义(民歌特色)丧失殆尽。
而同是这一首诗,袁可嘉先生的译作与郭老的风格截然不同:袁先生的译作从形式上看,押韵格律格式与原诗完全相同,基本上传递出了原诗的意蕴,重复的诗句也遵从原文,而且一些修饰词也基本上遵从原句的顺序。这样的处理方式源于袁先生的翻译思想:他反对诗歌翻译中对语言的“民族化”,认为把外国诗歌汉译成整齐划一的中国五言、七言或者中国民歌,这样虽有诗意,但经常导致削足适履,矛盾重重。这样的翻译指导思想是值得称道的,但仔细通读袁先生的译文,整篇显得似乎有些太拘泥于原文,甚至有些呆板,其中的活泼、憨厚的韵味有所丧失。
2王佐良的译作分析
相比之下,当代著名翻译家王佐良先生的译作处理得就比较好,不仅格律格式与原作相仿,而且遵从原作者的风格,适当地运用一些口头语,并有意地照顾了原作中的民歌成分,适当地作了些调整,使重复的手法得以展现,充分体现了民歌中一咏三唱的做法。例如,他遵从了原诗中巧用叠字进行强调的功能,如“红红的”、“甜甜的”,突出了其中浓厚的感情色彩,同时也应和了汉、英两种语言的一种巧合,韵味不减且生动准确。此外,王佐良先生的译作一开头就给人一种对应整齐的感觉,类似于我们汉语的民歌结构。与袁可嘉的译作相比,把“my”译作“我的”而不译作“我”,使节奏显得相对舒缓,读起来不那么匆忙拗口。同时,量词“朵”、“支”相对应,显得整齐,符合汉语习惯,而不象袁译中“红红的玫瑰”与“一支乐曲”相对应,显得不舒服、不自然。
在语言处理方面,王佐良先生的译作能够充分把握原作精神,在“准确”的基础上做到“传神”,这正是前面两位译者所忽略的地方。如“as fair are you, so deep in love am I”一句,郭译中由于押韵格律的需要,干脆只照顾意韵,不考虑准确;而袁译中也没有精确地传递出原句的含义,似乎理解有误。事实上,该句是一个含有比较状语从句的复合句,译作现代英语应该如此:“my bonnie lass,I am so deep in love(with you)as(in the same degree as) you are fair”,即“我爱你的程度与你漂亮的程度一样”,言外之意即:你是如此的美丽动人,我爱你的程度自然是很深了。这样,表面上看来是作比较,实际上是一举两得,既夸赞了这位朴实的青年心目中的少女的美丽无比,又表达了他的无限爱慕之情。而袁译中虽然表达出了这两层含义,但让人看不出原作者的这种匠心独运,韵味顿时丧失不少。王佐良先生的“我的好姑娘,你有多么美,我的情也有多么深”,就达到了一箭双雕的功效。此外,王佐良先生把“fare thee weel”译作“珍重”而不译作“再见”,把恋爱中的小伙子的情怀就表达得真挚动人,感情相对就显得强烈一些。而“再见”一词相对比较一般,任何场合都可以用,就突出不了小伙子此刻依依不舍而同时又忧心忡忡的感觉。还有,“我的好姑娘”,不仅忠实于原作,也让人感觉到是小伙子面对面、手拉手地同心上人道别,在耳边低语,脉脉含情。而袁译的“漂亮的姑娘”就显得相对生疏。
三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同是一首诗,三位译者却笔法各异。尤其是郭沫若先生的译作,虽诗韵浓厚,但似乎与原作格调有所违背。而袁可嘉先生的译作似乎是“精确”有余而“神韵”不足。唯有王佐良先生的译作,“形”、“神”并重,因而效果犹佳。因此,我们认为,英诗汉译中的风格再现是重要的,也是可能的,因为语言积淀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和品性,将它转化时应该根据需要选用另一种语言里合适的词语和形式,即因诗用言、因诗赋“形”。忽略了原作的相应意境与文体风格,其作者原想表达的意蕴将丧失殆尽,在诗歌翻译中尤其如此。
参考文献:
[1]Zhongde,Liu.Ten Lectures on Literary Translation,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1.
[2]Theodore Savory,The Art of Translation.London: Britain:Penguin press.1980.
[3]王宗炎:《求知录》,《翻译通讯》,1980年。
[4]Andrew Noble,Patrick Scott Hogg(ed.)The Canongate Burns. 2003.
[5] 黄杲:《从柔巴依到坎特伯雷——英语诗汉译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
[6] 江枫:《“新世纪的新译论”点评》,《中国翻译》,2001年第3期。
[7] 刘重德:《漫话英诗汉译》,外语教学与研究,1990年。
[8] 马祖毅:《中国翻译简史——五四以前部分》,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1984年。
[9] 胡家峦:《英语诗歌精品》,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10] 杨德豫:《用什么形式翻译英语格律诗》,中国翻译,1990年。
[11] 王宝童:《也谈英诗汉译的方向》,外国语,1995年。
[12] 陈新:《英语文化翻译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作者简介:张艳红,女,1971—,河南洛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应用语言学,工作单位:洛阳师范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
关键词:文体学英诗汉译风格再现“形神皆似”
中图分类号:I046文献标识码:A
风格的翻译与再现这一课题历来备受关注。严复“信、达、雅”三字原则中的“雅”,刘重德教授提出的“信、达、切”中的“‘切’—切合原文风格”,指的都是翻译中的风格问题。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Theodore所说的译者必须解决的三个问题之一“How does he say it?”也是指的风格。正如王宗炎教授所指出的:“能否译出原文风格是衡量译本的最高标准,尤其是在翻译文学作品……的时候。”基于此,本文以英国著名诗人彭斯的《一朵红红的玫瑰》(以下简称“玫诗”)为例,从文体学的角度探讨诗歌翻译中“形神皆似”的风格再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等问题。
一罗伯特·彭斯与《一朵红红的玫瑰》
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是苏格兰著名农民诗人,他的诗充分吸收了民歌的养分,直抒胸臆,比喻新颖,刻绘入微,语言通俗,便于咏吟,在苏格兰流传极广。“玫诗”(全诗原文可参见Andrew Noble etal)作为彭斯爱情诗的杰出代表,从一个憨厚善良的农村小伙子的角度来表达自己的爱情,其中苏格兰方言的使用使小诗更为生动活泼,带有浓厚的乡土本色,所用比喻也很鮮明成功。全诗共分四节,每节第二行与第四行押韵,而且句式结构简单,单音节的词居多。每一节结尾的歌调部分重复而又略有变化,既适应了民歌反复咏唱的特性,又不至令人感到单调。所有这些特征,在翻译过程中都应加以考虑,做到“神似”与“形似”并重。
二三位名家“玫诗”译作的对比分析
我国著名的翻译家郭沫若、袁可嘉和王佐良都曾先后对“玫诗”进行过翻译,因为翻译理念的不同,其译作分别显现出各自鲜明的风格特点,但并非都适宜“玫诗”的翻译。下面对三位名家的译作进行简要分析。
1郭沫若、袁可嘉的译作对比分析
作为诗人兼翻译家的郭老的译作没有严格按照原作诗行次序翻译,而是套用了汉语的古诗词的古典句式,其中第十一、十二行将原诗次序颠倒,第十三、十四行内容打乱后重新组合,第十五、十六行也是前后次序颠倒。郭译也没有遵从原诗的押韵格式,而是遵从汉语古诗的格式,押韵格式为aaba式。在语言方面,郭译在“六月初开”之后加“韵晓风”,虽然使诗味增强,但似乎不是非常忠实于原文。笔者认为,这似乎与一位农村青年的口气不太吻合。其中“mylove”一词的译文“吾爱”很少在汉语民歌中出现,而用“玲珑”一词来描述乐曲也似乎极为少见。至于诗的最后一节,则译得过于俚俗,尤其是“心肝”一词。此外,大概是为了押韵和字句的整齐,郭译中的“And the rocks melt with the sun”译为“岩石融化变成泥”,未提“阳光照晒”,似乎与原文有些出入。类似的还有该诗的最后一句。黄杲指出:“忠实于原作形式是忠实于原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缺了这个方面,就很难说是忠实于原作了。”江枫认为,翻译不同于创造。忠实是译者的天职,理想的译作应该忠实于原作;在文学(尤其是诗歌)翻译中,形似意味着神似。不难看出,郭译尽管传递了原文的主要意义信息,但却因为采用了与原文不同的诗体形式,而使得原文由形式所传递的某些辅助意义(民歌特色)丧失殆尽。
而同是这一首诗,袁可嘉先生的译作与郭老的风格截然不同:袁先生的译作从形式上看,押韵格律格式与原诗完全相同,基本上传递出了原诗的意蕴,重复的诗句也遵从原文,而且一些修饰词也基本上遵从原句的顺序。这样的处理方式源于袁先生的翻译思想:他反对诗歌翻译中对语言的“民族化”,认为把外国诗歌汉译成整齐划一的中国五言、七言或者中国民歌,这样虽有诗意,但经常导致削足适履,矛盾重重。这样的翻译指导思想是值得称道的,但仔细通读袁先生的译文,整篇显得似乎有些太拘泥于原文,甚至有些呆板,其中的活泼、憨厚的韵味有所丧失。
2王佐良的译作分析
相比之下,当代著名翻译家王佐良先生的译作处理得就比较好,不仅格律格式与原作相仿,而且遵从原作者的风格,适当地运用一些口头语,并有意地照顾了原作中的民歌成分,适当地作了些调整,使重复的手法得以展现,充分体现了民歌中一咏三唱的做法。例如,他遵从了原诗中巧用叠字进行强调的功能,如“红红的”、“甜甜的”,突出了其中浓厚的感情色彩,同时也应和了汉、英两种语言的一种巧合,韵味不减且生动准确。此外,王佐良先生的译作一开头就给人一种对应整齐的感觉,类似于我们汉语的民歌结构。与袁可嘉的译作相比,把“my”译作“我的”而不译作“我”,使节奏显得相对舒缓,读起来不那么匆忙拗口。同时,量词“朵”、“支”相对应,显得整齐,符合汉语习惯,而不象袁译中“红红的玫瑰”与“一支乐曲”相对应,显得不舒服、不自然。
在语言处理方面,王佐良先生的译作能够充分把握原作精神,在“准确”的基础上做到“传神”,这正是前面两位译者所忽略的地方。如“as fair are you, so deep in love am I”一句,郭译中由于押韵格律的需要,干脆只照顾意韵,不考虑准确;而袁译中也没有精确地传递出原句的含义,似乎理解有误。事实上,该句是一个含有比较状语从句的复合句,译作现代英语应该如此:“my bonnie lass,I am so deep in love(with you)as(in the same degree as) you are fair”,即“我爱你的程度与你漂亮的程度一样”,言外之意即:你是如此的美丽动人,我爱你的程度自然是很深了。这样,表面上看来是作比较,实际上是一举两得,既夸赞了这位朴实的青年心目中的少女的美丽无比,又表达了他的无限爱慕之情。而袁译中虽然表达出了这两层含义,但让人看不出原作者的这种匠心独运,韵味顿时丧失不少。王佐良先生的“我的好姑娘,你有多么美,我的情也有多么深”,就达到了一箭双雕的功效。此外,王佐良先生把“fare thee weel”译作“珍重”而不译作“再见”,把恋爱中的小伙子的情怀就表达得真挚动人,感情相对就显得强烈一些。而“再见”一词相对比较一般,任何场合都可以用,就突出不了小伙子此刻依依不舍而同时又忧心忡忡的感觉。还有,“我的好姑娘”,不仅忠实于原作,也让人感觉到是小伙子面对面、手拉手地同心上人道别,在耳边低语,脉脉含情。而袁译的“漂亮的姑娘”就显得相对生疏。
三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同是一首诗,三位译者却笔法各异。尤其是郭沫若先生的译作,虽诗韵浓厚,但似乎与原作格调有所违背。而袁可嘉先生的译作似乎是“精确”有余而“神韵”不足。唯有王佐良先生的译作,“形”、“神”并重,因而效果犹佳。因此,我们认为,英诗汉译中的风格再现是重要的,也是可能的,因为语言积淀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和品性,将它转化时应该根据需要选用另一种语言里合适的词语和形式,即因诗用言、因诗赋“形”。忽略了原作的相应意境与文体风格,其作者原想表达的意蕴将丧失殆尽,在诗歌翻译中尤其如此。
参考文献:
[1]Zhongde,Liu.Ten Lectures on Literary Translation,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1.
[2]Theodore Savory,The Art of Translation.London: Britain:Penguin press.1980.
[3]王宗炎:《求知录》,《翻译通讯》,1980年。
[4]Andrew Noble,Patrick Scott Hogg(ed.)The Canongate Burns. 2003.
[5] 黄杲:《从柔巴依到坎特伯雷——英语诗汉译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
[6] 江枫:《“新世纪的新译论”点评》,《中国翻译》,2001年第3期。
[7] 刘重德:《漫话英诗汉译》,外语教学与研究,1990年。
[8] 马祖毅:《中国翻译简史——五四以前部分》,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1984年。
[9] 胡家峦:《英语诗歌精品》,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10] 杨德豫:《用什么形式翻译英语格律诗》,中国翻译,1990年。
[11] 王宝童:《也谈英诗汉译的方向》,外国语,1995年。
[12] 陈新:《英语文化翻译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作者简介:张艳红,女,1971—,河南洛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应用语言学,工作单位:洛阳师范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