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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制造商向供应商提供投资或借款,可以减少由于供应商资金不足无法正常组织生产引起的制造商及供应链利润的损失,分析了股权和债权两种融资模式下制造商的最优融资与供应商的最优生产决策,并比较了供应链绩效.结论表明:供应商一定会接受债权融资,但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会接受股权融资;在股权融资模式下,要将资金约束供应商的生产恢复到无资金约束下的最优水平,需要供应商的初始资金低于一定的临界值且制造商分享供应商的利润份额超过一定的临界值;在债权融资模式下,要将资金约束供应商的生产恢复到无资金约束下的最优水平,则需要供应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