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江西省下发《关于城市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城市道路救援和机动车停放保管收费出台规定。通知指出,根据有关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拖移的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以及依法强制扣留的各类机动车,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移或停放保管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其指定的社会救援机构向车当事人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