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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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教师教学用书》在《社戏》的“课文研讨”第一段有这样一句话:“《社戏》全文原有前后两个部分,课文节选自后一部分,描写作者幼时一段看社戏的往事,表现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和留恋的心情。”对此表述,笔者不敢苟同,窃以为不妥。
  按照《教师教学用书》的说法,《社戏》中的主人公“我”——迅哥儿就是鲁迅本人。在教学实际中,不仅七年级学生普遍存在这样一种错误的认识,就连一些名师也有类似的错误解读:“鲁迅先生小时候也特别喜欢到外婆家去,在他41岁时仍能清晰地回忆起这段往事,并忍不住写下了一篇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社戏》。”(《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初中版》2011年第2期,梁立娟《相见不如怀念——《社戏》文本解读与教学设计》)
  之所以会出现如此的遗憾和窘境,不排除《教师教学用书》在其中所起的误导作用。其实,《社戏》中的迅哥儿并非鲁迅本人,理由如下:
  一、《社戏》的体裁是小说
  《社戏》是鲁迅1922年写的一篇短篇小说。作品以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为依据,用第一人称写“我”十一二岁时在平桥村夜航到赵庄看社戏的一段生活经历。作品刻画了一群农家少年的形象,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德,展示了农村自由天地中充满诗情画意的儿童生活画卷,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对美好自由生活的向往。
  作者之所以用第一人称,是为了达到亲切、真实、可信的表达效果。而作家自觉或不自觉地结合自己的一些生活阅历创作小说,也是可以理解的。关于这一点,江苏教育出版社《初中语文学习评价手册》2010年12月第9版第56页中有明确的陈述:“鲁迅在童年时代,曾随母亲在农村居住过,间或和许多农民亲近。短篇小说《社戏》写于1922年10月,作品采用回忆的形式,用第一人称写就,但不是作者的自传,阅读时不能把‘我’看成是鲁迅。”
  根据小说的常识,只有自传体小说中的“我”才是作者本人,如人教版语文教材七年级下册后面的名著导读《童年》中的阿廖沙就是作者高尔基。既然《社戏》不是自传体小说,又何来“我”是鲁迅一说呢?至于文中出现的“鲁镇”、“平桥村”、“赵庄”等地名,我们也不能想当然地对号入座了。
  《社戏》选自《呐喊》,而非《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它收录了鲁迅1926年所作的10篇回忆散文。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写了鲁迅自己童年生活的乏味,《藤野先生》则深情地回忆了最使自己感激的日本教师,这两篇中的“我”皆为鲁迅本人。反之,收录在《呐喊》中的《社戏》因为是非自传体小说,而小说又是允许虚构的,因而《社戏》中的迅哥儿并非鲁迅本人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二、创作的风格较另类
  与收录在《呐喊》中的《狂人日记》《阿Q正传》《故乡》等直接揭露社会黑暗、指斥冷漠现实的同期作品相比,充满诗情画意、描绘美好生活的《社戏》的创作风格多少显得有些另类,给人一种格格不入之感。
  究其原因,这与鲁迅先生的“故乡情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鲁迅的故乡绍兴,自然景色秀丽,历来是人文荟萃之地,前人称其山水之美是“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从山阴道上行,使人应接不暇。”(《世说新语·言语》)尽管鲁迅18岁就离开故乡外出求学谋生,而故乡给予他的又并非全是美好温馨的回忆,甚至其间还夹杂着些许不幸、苛待和白眼,但生于书香门第、深受儒家重视人伦亲情思想影响的鲁迅已把对故乡的眷恋融入自己的血液之中了。在给亲人的信中,鲁迅深情地写道:“行人于斜日将堕之时,冥色逼人,回顾满目非故乡之人,细聆满耳皆异乡之语,一念及家乡万里,老亲弱弟必时时相语,谓今当至某处矣,此时直觉柔肠欲断,涕不可抑。”(《集外集拾遗补编·戛剑生杂记》)故乡的山光水色、一草一木早已植根于鲁迅的心田,思乡的线始终牵动着一生都在“漂泊”的鲁迅。每当人生道路上遇到风波与阴霾,从内心深处油然而生的是那“浓的化不开”的“完美故乡情”。鲁迅是在“昏沉的夜”看到了山阴道上“好的故事”(《野草·好的故事》),也是在北京“严冬的肃杀”中想起了故乡早春二月的风筝时节(《野草·风筝》)。小说《社戏》描绘的正是故乡的那张梦幻图景,理想中的桃源圣地。
  《社戏》中的故乡山美水美人更美,而同样以江南农村为背景的《故乡》带给我们的只是日渐凋敝、千疮百孔的现实景象。为什么差异如此之大呢?原因就在于鲁迅心中的“双重故乡”,一个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另一个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鲁迅又常常用理想中故乡的完美来关照现实中故乡的破败。编人语文教材的小说《故乡》删去了开头的第一部分,这一部分记述了“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从反面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而这正与“我”少年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率真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试想一下,鲁迅童年生活过的故乡真的如他笔下那般完美无瑕吗?非也!
  三、人物的称谓反逻辑
  鲁迅笔名之多,堪称我国著名作家之最,在世界著名作家中也是极少见的。由于当时的社会形势和写作环境的原因,鲁迅在发表自己那些“匕首”和“投枪”式的作品时,必须要不断地变换名字,所以,鲁迅就有了缤纷多彩的笔名。这些笔名不仅成为了中国文坛上一道亮丽的风景,也成为颇有意趣的一种文化现象,引起了现代文学研究者和鲁迅作品爱好者的关注。
  鲁迅原名阿张、周樟寿、豫山、周树人,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浙江绍兴。当时其祖父周福清在京做官,当抱孙的喜讯传到他那里时,恰巧张之洞来访,于是其祖父便以所遇为孙取名“阿张”,之后又以同音异义的字取作大名“樟寿”,号“豫山”。
  鲁迅7岁进私塾就以“豫山”为名。绍兴话“豫山”和“雨伞”音近,同学们常以此取笑他,便请祖父改名,后改名豫亭。1892年进“三味书屋”读书时,改名豫才。
  1898年,17岁的鲁迅离开了家乡,来到南京,投奔一个名叫椒生的叔祖,入江南水师学堂。周椒生本人在水师学堂做官,却对这种洋务学堂极为蔑视,认为本族的后辈不走光宗耀祖的正路,而跑到这里来准备当一名摇旗呐喊的水兵,实在有失“名门”之雅。为了不给九泉之下的祖宗丢脸,他觉得鲁迅不宜使用家谱中的名字,遂将“樟寿”的本名改为“树人”,取“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之意。
  1907年又因鲁迅先生的慈母姓鲁,所以取其母姓,又录“迅 行”,取其“迅”字,合二为一,谓之“鲁迅”。1918年5月,在钱玄同的介绍下,鲁迅在《新青年》第4卷第5号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首次使用笔名“鲁迅”。“鲁迅”这个广为人知的笔名,是他发表《狂人日记》时第一次使用的。据鲁迅的好友许寿裳先生解析,“鲁”是他母亲姓氏,我国春秋时期,“周”与“鲁”是同姓之国,取“鲁”则在于纪念感怀母亲养育教诲之恩。“迅”原是他幼时乳名,又含迅捷进取之意,表明他誓与反动腐朽的旧时代彻底决裂,积极进取的鸿鹄之志。在“鲁迅”之前,还曾用过“迅行”的笔名。许寿裳曾对此作过解释:“(一)母亲姓鲁,(二)周鲁是同姓之国,(三)取愚鲁而迅速之意。”“迅行”的含意是奋发、勇进并对未来充满希望。
  关于“鲁迅”这个笔名的来历,当年有一位日本文人曾经当面问过鲁迅。这位日本文人想,“鲁”是山东省,“迅”有疾驰和激励人之意,于是,他就问鲁迅:“先生是浙江人吧?为何起‘鲁迅’?”鲁迅说:“这是俄国人名,此名很不错,故取之。”鲁迅还说,“鲁迅”这个笔名取自屠格涅夫的《罗亭》。
  还有人发现了第三种解释。认为“迅”字,古义为狼。出处见《尔雅·释兽》:“狼子绝有力者日迅。”照这样注解引申出来,“鲁迅”是指狼的一个勇敢有力的儿子。持此一说的是历史学家侯外庐。他说,鲁迅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他的小说代表作《狂人日记》就是抨击封建社会“吃人”制度的,他取用这两个字为名,正是鲜明表示他甘以“狼子”自居,与封建社会制度彻底决裂之心声。据说侯外庐的这种解释,曾向鲁迅夫人许广平提起过,许广平连连称谢,表示首肯。
  “鲁”字乃鲁迅先生母亲的姓,他的小说中常提到的“鲁镇”,就是他母亲的娘家所在地;“迅”是他的小名,所以在他的小说里也出现过“迅哥儿”一词,《社戏》中的六一公公对“我”的称呼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按照逻辑推理,鲁迅在《社戏》中随母亲归省平桥村看社戏时的年龄,已在课文第5段有明确提示:“就在我十一二岁时候的这一年,这日期也看看等到了。”1881年出生的鲁迅十一二岁时去看社戏与1907年才首次取名“鲁迅”在时间上是矛盾的,不吻合的,除非六一公公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
  综上所述,《社戏》中的“我”不是鲁迅本人这一观点是成立的。我们在权威的《教师教学用书》面前不应盲目认同,有时还需甄别、辨析,或许你就会发现意想不到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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