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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系某市环保局监察站站长,负责监察辖区内环境卫生,2000年5月,张某得知其管区内有某商品楼的土方施工工程,于是找到其朋友李某,问李能否承揽该工程,因为张某和该工程总承包方熟识,可以从中介绍.李某答应承担该工程部分作业。之后张某找到该工程总承包方该市某国有建筑公司经理孙某,要求孙某把部分工程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请托人李某。孙某答应。工程完工后,2001年4月,李某将一套价值20万元的商品房赠与张某,作为感谢张某为其介绍工程的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