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不败”PK“西风败势”

来源 :收藏界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oujia8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事件经过:
  2015年6月12日,浙江师范大学陶瓷艺术馆开馆,展出由李舒第等人捐赠的170多件古代陶瓷器。开展当日,校方向陶瓷艺术馆主要捐展人、设计与艺术总监、美术学院退休教师李舒弟等14名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该馆的展品一经在网上发布,在收藏界引起一片哗然,许多收藏家,以及一些文物界的专家都认为所展示的历史“文物”中,充斥着大量的赝品、伪品。更有甚者,许多赝品、伪品“文物”,甚至达到“毁人三观、贻害子孙”的地步,却堂而皇之在浙江师范大学的教学圣地上以历史“文物”的面目展示!两天后,瓷器圈网名“花市暂得楼”梁晓新先生直接在微博开火,怒斥展品“假到了惨不忍睹、令人发指的状况”,引发“国宝帮”全力回击。随即,全国一大批与文博相关的从业者加入战团,正面对阵“国宝帮”。
  6月20日,浙江省十位实力派收藏家孙海芳等人联名致信浙江师范大学:“艺术馆所展示历史‘文物’中,充斥着大量的假、仿‘文物’。”随后,孙海芳等人又致信浙江省文物局请求严肃处理浙江师范大学陶瓷艺术馆的赝品展览。
  2015年7月29日,网名“西风”的张星忠在微博和博客上发了题为《浙师大艺术馆藏品假到离谱》质疑和批评帖子,认为浙师大陶瓷艺术馆所展出的大量瓷器存在问题,并在微博发了质疑为赝品的高清晰藏品图片,同时做了评论,言辞犀利,极具挑战性。这篇文章被新浪网推荐,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2015年9月2日,浙江省文物局回复孙海芳等人的质疑,明确表示“这次陶艺馆展出的陶、瓷器标注的年代普遍存在问题”(详见文件),并要求浙江师范大学陶瓷艺术馆把年代存在问题的展品重新标注年代,或取消原来标识的年代,浙江师范大学陶瓷艺术馆也作出了积极的回应。由于浙江省文物局的明确答复,以及众多收藏家及体制内文博专家的“声讨”,浙江师范大学陶瓷艺术馆展品的“真伪”之争有了明确的结论:艺术馆展出的古陶瓷器标注年代存在严重问题,必须纠正,可改为艺术品展出。
  正当大家以为闹得沸沸扬扬的浙江师范大学艺术馆事件已尘埃落定,不曾想事态演变成一场司法诉讼。2015年9月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吴炜鹏两位律师作为原告李舒弟的代理人,以张星忠及网络服务提供者新浪公司、微梦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海淀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起诉西风(张星忠)严重侵犯了李舒第的名誉权。海淀法院于2015年10月组织各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并于2015年11月、12月两度开庭审理本案。来自全国各地的多位收藏界人士旁听了庭审,共同见证了李舒弟诉张星忠名誉侵权案。
  2016年7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对李舒弟诉张星忠(网名“西风”)、北京新浪互联信息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星忠构成对李舒弟名誉权的侵害,并判决张星忠删除博文《浙师大艺术馆藏品“假到离谱”》一文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在其新浪博客首页连续五日发布声明,向李舒弟赔礼道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业界舆论一片哗然,发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本刊选登最具代表性的两篇博文加以刊载,供读者诸君解读浙江师范大学陶瓷艺术馆古陶瓷展览事件的前因后果。
  此案的判决告诉我们,在正常的学术辩论,或收藏品真伪的争论,法律维护言论自由,各抒己见,但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否则就会触犯法律。西风(张星忠)“文物打假”败诉的案件对我们是一个很好的警示,我们每一个收藏爱好者一定要切记在心!
  (说明:以下转载的两篇博文,略有删减!)
  国内收藏界的“官民”之争已是老生常谈,而近日,业内再起波澜,备受瞩目的李舒弟怒诉“西风”张星忠案一审判决出炉,结果为李舒弟教授胜诉,并责令张星忠向其公开致歉。此判决一出,犹如决堤洪水,冲醒了迷恍的收藏界,而更是蓄积的沉怨引出了国内艺术品行业的诟病。满履沧桑的藏品背后是文化传承,还是伪装者的“生意道具”?明镜如法,待钱卫清律师道出其中深意。
  “无据打假”这步棋,似退非进
  人生如棋,多少人甘为利益的棋子,“西风”来袭,可这第一步“无据打假”即注定输掉了全盘。接下来,我们邀请本案原告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律师为大家解局。
  钱卫清律师表示。此案是典型的“无据打假”。当时,浙江师范大学接受李舒弟教授的开展捐赠,展览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学校为了宣传和传播传统的中国文化,尤其是古陶瓷艺术,没想到此次展览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有十几名所谓的“收藏家”联名写信给浙江有关部门质疑此次展出藏品为赝品,但提出质疑的这些人并没有去现场看过藏品,也没有近距离了解过这些古代陶瓷艺术品,只是靠网上的图片和一些相关报道就断定这些藏品为赝品,且联名致信给浙江有关部门要求浙师大停止展览赝品,更有甚者前后两次写公开信致浙江文化厅及文物管理部门,要求这些部门责令浙师大停展。
  我们发现“西风”张星忠这几年参与了多次“无据打假”的行动,他利用这些收藏家的质疑公开信借题发挥,在他的博文上引用了大量没有事实依据的文章,其中包括“假的不能再假”、“李舒弟借着展览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目的”、“存在腐败现象”、“浙师大的这次活动是强奸社会的”等等。此篇博文一出便出现大规模的转载,且转载次数高达十几万次,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轰鸣。
  此时钱卫清律师加重语气形容说:“无据打假”是弥漫在整个收藏界的雾霾。因为有很多民间收藏家想把自己花心血收集到的精美绝伦的古代艺术品,通过艺术馆或者博物馆展览出来,就被社会上所谓的专家、收藏家、评论家质疑。
  这些所谓的“专家”,完全是隔空打假,既不调查,也没有亲临现场观摩,更没有与展览者进行交流,而是直接判定为假。我相信,这其中存在很深刻的社会因素,在他们心中,只有故宫、国家博物馆、国有博物馆才会有这些东西,没有事实依据地质疑民间收藏家手中精美绝伦的藏品。   其次,很大部分因素是利益集团的绑架。这些人出于私心,伺机通过“无据打假”的荒谬手段打压民间收藏家,扰乱行业秩序、造成行业乱象丛生,而这种乱象已成行业通病。
  李舒弟教授就是行业诟病下的受害者。李教授作为一名学者,愿意接受善意的学术讨论和质疑,但“西风”张星忠的此篇博文从最初就充满了恶意,行文通篇充斥了对李教授的侮辱、诽谤、贬损、恶意的言论,给李教授带来了极大伤害。
  “隔空打假”无端的指责、抹黑收藏、打压收藏家的收藏行为等,这其中满载着非常复杂的社会根源,一方面是国家的文物管理部门的行政垄断;另一方面则是利益垄断。
  民藏进程不断受阻,因起何处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大兴土木工程,民间的古代艺术品出土之多,将以万亿计算,其品味之高,更是前所未有,民间收藏家为了保护它们做出了极大的努力。
  ——钱卫清
  钱卫清律师片刻沉思,分享道:“纵观行业,民间藏品数量巨大收藏价值较高,这些艺术品要想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研究价值以及文物保护价值,这需要整个社会对民藏有一个正确的认知。
  目前影响民间收藏及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很多障碍,分析总结有以下几种主要原因:
  第一,国家对文物保护的意识形态,政策安排严重滞后。改革开放这30多年,民间收藏的蓬勃发展,民间收藏家收藏的文物艺术品数量的急剧增加,国有垄断的管理模式,落后的文物系统已经不再适合现今形势的发展。
  第二,法律保护问题。法律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尤其是《文物保护法》存在很多落后的规定,司法制度对文物及收藏家的保护力度远远不够。另外,《博物馆管理条例》规定不能接收来源不明的文物,而这个规定本身就存在界定不明确的问题。
  第三,社会因素。很多媒体由于受到伪专家的误导、利益集团的恶意引诱,不能正确地认识民间收藏家所收藏藏品的珍贵性,夸大造假仿制水平,致使整个社会形成一种观念——民间收藏家手里的藏品95%是假的,错误引导人们进入认识误区。
  最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收藏行业被利益集团所绑架。利益集团通过虚假拍卖、虚假交易等方式把普通艺术品炒成天价的垄断行为为其谋取暴利,并且绝不允许民间收藏家手里有更精美的藏品展示出来,以免损害自己的利益。之前‘王刚砸宝案’也同样影射出整个收藏界的混乱场面,这是根源所在。”
  民藏与法,接力有序传承
  “西风”张星忠运用了各种传来的不实的言论发表的一篇长博文,对浙师大陶瓷馆的展览提出质疑,表面看这只是一起侵权案件,但是背后反映了多年来民间收藏家面对‘无据打假’忍气吞声、无可奈何的一种状态。
  ——钱卫清
  此次,李舒弟教授毅然拿起法律武器,委托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律师团队进行维权,为民间收藏家做出示范。通过本案让社会各界,更让利益集团看清楚,进行“无据打假”是要付出代价的,一旦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钱卫清律师表示。
  当谈到民藏家应当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钱卫清律师指出:首先,民藏家要善于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收藏古代艺术品或文物艺术品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到自身合法合规,坚决抵制参与任何与盗墓有关的活动。
  引用李克强总理的说法,则是要做到“合法收藏”。按照正规的市场渠道,通过支付平台,坚持通过保护文物艺术品的角度进行收藏。我们的收藏行为要经得住法律的拷问,同时,我们收藏家也要参照国家关于艺术品的保护规定进行收藏,尤其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文物艺术品经济搞活,让老百姓来分享国家文物保护红利。”
  在新的时代节点上,民间收藏家不仅要使用法律武器维权,同时,更要加深对法律的理解,要让自己收藏的古代艺术品通过法律创新、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市场运作来更好地实现它的本真价值,让我们的藏品打破千百年形成的专业屏障,获得一个平等的展示机会,接力中国历史文化的传承。”
  网媒涉案,引发时代的思考
  钱卫清律师表示,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法院的判决很公正,它区分了哪一类属于言论自由,哪一类属于任意的人格贬损,例如说,“强奸社会”、“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者是其他推测性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是不被允许的,且同时需承担法律责任。”
  “西风”案还存在一个特殊性,网媒涉案引发出收藏界跨时代的思考,本案中新浪、微梦,作为社交平台被判有法律连带责任,且他们在法庭上也承认了他们的审查义务做得不到位,存在一定的过失,法院也听取了他们的发言,认为网络服务商,应该尽到对传播内容真实性审查的义务,确保通过网络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和文章,不能有贬损,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钱卫清律师分析道,毕竟是通过网络平台传播出去的,不仅传播的数量是海量的,而且诸多诽谤性的语言、贬损性的语言、侮辱性的语言更是通过网络服务商的审核、推送到主页上。基于社交媒体提供技术性服务,在面对承载海量信息的社会化事件,平台审查与评判的能力是有限的,客观上不能对其要求过高,但当网络媒体传播涉及到收藏家“无据打假”的类似事件,应当有所慎重,吸取教训。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西风败诉。这判决,好比往小鱼塘里丢了一颗深水炸弹,一时间风云变幻,争论再起。其中最欢脱的就是这篇《“西风”势败,法不容收藏界利益伪装》。玩老货不甘示弱。马上炮制一篇雄文《道你麻痹歉,支持西风,国宝帮傻逼》反击。当我耐心把两边的文章和评论都读完,只有一个感受:都在谈西风败诉,高兴的恨不得坐上窜天猴一飞冲天,愤怒的恨不得问候全国司法系统工作人员长辈的生殖器官,那么请问到底有几个人真正看过法院的判决书?真正知道西风败诉败在何处?
  一份判决书,简单一点说可以分为原告诉称、被告辩称和法院认为三个部分,核心在于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判决。西风案件的判决书一共27页,从22到27页属于核心部分。我把图片贴上来,实在不想看图的,请至少扫一眼第23页。然后我会用最简明直白的分析告诉你,西风为什么败诉。   败在何处
  简而言之:西风败诉,不是因为他抨击李舒弟的展品是赝品,而是因为他在抨击的时候,说错了三句话。法院在判决中一开始就严格区分了“评论的自由”和“恶意人格贬损”。
  第一,所有对于展品真伪的评论,都不构成侵权。包括“许多藏品假得离谱”、“赝品蛮多”和“地摊级别仿品”。换句话说,说展品是赝品,没有任何问题。
  第二,对李舒弟眼力的评论和对人格的大部分评价,不构成侵权(包括“土豪华侨”)。换句话说,说李舒弟眼力差,鉴赏能力低下,没有任何问题。
  第三,对于人格的部分评论,构成侵权,关键词分别是展览“张罗工程谁知道是怎么回事”、“某些灰色利益”和“不可告人的目的”。要这么说,那可就真侵权了。
  说人家是“国宝帮”乃至“二五眼”,都无伤大雅。但是,说展览涉及利益输送和腐败,这可是指控人家涉及刑事犯罪,如果落实了,当事人是要丢官乃至坐牢的,这性质完全不一样。而且西风的这三句话不仅针对李舒弟,还把浙师大拉下了水。谁平白无故被指为罪犯,心里能乐意?法庭是讲证据的,公众人物既然享受着言论影响力带来的好处,就有谨言慎行的义务,不能以“猜测”为挡箭牌。西风作为一位有影响的公众人物,把这种莫须有的猜测搭配含沙射影的措辞,明显构成恶意人格贬损,也就是所谓的人身攻击。所以,西风败诉的原因,根本不是“国宝帮”津津乐道地“无据打架”,而是严重的人身攻击。
  请各位仔细想一想,第一个对浙师大展览进行批判的人是梁晓新老师。按一般的逻辑,就算要枪打出头鸟,也应该告梁老师。在批判浪潮中发声的,也远不止西风一个,为什么偏偏选西风做被告?这是随意而为还是精心谋划?
  这一切可能得归功于李舒弟“背后的男人”——他的律师钱列清先生,作为大成所的高级合伙人,钱律师35年的司法实务经验恐怕不是吃素的。我们按照法院的审理思路逆向推理,梁老师在微博上几乎所有激烈的批判都只针对藏品本身,即是涉及人格也属于点到为止。如果以梁老师为被告,那么(李舒弟)败诉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但西风就不一样了,就冲那三句话,赢面恐怕就不小。这样的判断能力和专业素养,钱律师应该有。而且,如果我再大胆猜测一次,这次诉讼无论结果如何,其实原告方都有话可说。既然已经挑了最有可能赢的方式起诉,一旦胜诉,自然可以把名誉侵权和藏品真伪混为一谈 ,让司法权给“国宝”背锅。(事实证明,他们就是这么干的)而如果不幸输了,也可以淡化处理,避而不谈;还可以激烈抨击法院尽是昏庸无能之辈,再扮一次委屈的受害者。只要如意算盘打得好,谁说甘蔗没有两头甜?
  谁是赢家
  如果说正道与“国宝帮”的较量,就像一场全面战争,那么我们永远不要纠结于一城一池的得失,而要看到大势的走向。西风败诉了,“国宝帮”看似胜了一局,而真正的赢家,是整个玩真货的圈子。原因很简单:法院的判决,其实戳中了“国宝帮”的命门。
  “国宝帮”最关心的不在于有没有被以礼相待,而是藏品能不能被认可。起诉西风最大的目的,在于试图获得国家权威的认可,而这种认可只有能和藏品产生关联,才具有意义。通俗一点说,告西风是为了变相证明展品是真的。可恰恰在判决书第24页“不构成侵权的博文言论”中,法院认可了西风(此刻他代表了所有玩老货的藏家)对展品真伪提出质疑乃至否定的权利。(注意:是认可他有权利,而非认同其对真伪的判断。)这一段话为所有圈子里的后来人指明了方向,单纯涉及器物真伪的判断问题,法院不会插手。因此,下次看见“国宝帮”那些开门新的赝品,可以大胆骂,放心骂,怎么痛快怎么骂。只要别人身攻击,都没问题。
  我认为最成功的例子,莫过于马伯庸亲王那篇著名的《少年Ma的奇幻历史漂流之旅》,“国宝帮”除了气急败坏地跳脚大骂毫无办法,而且这样人身攻击同样很容易把自己推上被告席,若是一不小心自己“势败”,且看他们如何收场。
  法院不傻,不会用国家权力替“国宝帮”背黑锅。法院为批判的限度画出了范围的同时,其实是变相认可了批判的自由。这为将来对“国宝帮”的舆论战,打下了最坚实的基础。这难道不是胜利吗?这是整个圈子的大胜!
  最后一点感想
  对于鉴定足够专业说明您可以瞬间判断“李教授”藏品的真伪,您可以对办假货展览这种行为嗤之以鼻;同样的,对于法律如果不是足够专业,产生的误解,也会让专业的人士笑话。我想,中国如果真的要成为一个法治国家,至少民众要给法律和法官足够的尊重,在发表不同意见之前应该细致认真地了解相关资料。对于本案,至少是判决书。而对于自己并不专业的法律领域,凭感觉出发的一番指责,我们并不提倡。法律和艺术品鉴定一样,是一门严谨的学科,要经过长时间的训练。
  再次总结一下全文观点:
  当法院认可:
  1.所有对于展品真伪的评论,都不构成侵权。
  2.对李舒弟眼力的评论和对人格的大部分评价,也不构成侵权。
  西风老师和所有反对“国宝帮”的朋友都没有输,都是赢家。
  (责编:博雅)
其他文献
郑孝胥为中国近现代史上性格复杂的风云人物之一,也是位传统艺术功底深厚的书法大家,当时书坛便有“北于(右任)南郑(孝胥)”之誉。而在当今艺术品市场上,郑孝胥的书法作品交易比较活跃,几乎成了海内外拍卖会上的常客,让不少投资典藏家所关注。  郑孝胥(1860-1938年),字苏龛、苏堪,一字太夷,号海藏,出生于福建闽侯一个官宦之家。自幼从叔祖郑虞臣习《尔雅》,8岁随李兆珍学习经文。1882年中举后,取为
期刊
漫步在城市的街道,有一种风景叫做时尚。它多变的身影令人捉摸不定,时而停留在少女的衣衫上,时而漂浮于妇人的发髻间。从古至今,女性追逐时尚的脚步从未停歇,而那些追求时尚的女性,也成为画家笔下不朽的题材。时尚因它的变幻莫测而充满的魅力,而画中那些风情万种的女子,早已成为世间经典。  收藏在上海博物馆的一幅名为《仕女图》的十米长卷,就像是电影胶片一样,古代宫廷女子的时尚与生活,真实的呈现在画卷上。然而,就
期刊
我车既攻,我马既同。四牡庞庞,驾言徂东。田车既好,田牡孔阜。东有甫草,驾言行狩。  ——《诗经·车攻》  这是《诗经》里关于车马出行田猎的一首诗歌。反映同一时期类似车马的诗篇还有很多,如《清人》、《驷》、《小戎》、《叔于田》、《车工》等。它们或反映男女爱情,或反映制作技术,或反映征战场面,内容十分广泛。也让我们在欣赏之余,不禁展开对那个时代场景的无限遐想,而且能够帮助我们对我国早期车马有初步的了解
期刊
释迦牟尼佛  黄铜 高43.5厘米  清 康熙年间(1662-1722年)  释迦牟尼佛长圆型脸,隆鼻阔目,神态寂静安祥,全跏趺式端坐于单层莲座上。左手施禅定印,右手作触地印,莲座下为须弥方座。佛着袒右袈裟,刻均匀的阴刻线表现衣纹,领口及袍边刻多层褶边,为清宫廷佛像常见作法。背光浇注成型铜板厚重,在精致的卷草纹衬托下,高浮雕摩尼宝、释迦牟尼佛、文殊菩萨、四臂观音菩萨、力士。须弥座正中垂台帘,上刻精
期刊
送别是一种礼仪行为,在中国古代社会人际交往中逐渐形成一套规范,并逐渐演化为一系列复杂的礼仪活动。当送别这种行为以图像的方式载入画卷时,它就成为美术史家所关注的对象,由于这种图像是特定时空下的产物,所以图像背后的寓意往往各异。由于画中的图像和题跋皆为赠画者对受画者倾诉的情感内容,这有助于我们了解赠者与受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画作创作的历史背景。而弘仁的《晓江风便图》就是一幅寓有深意的“送别图”(图1)。 
期刊
瓷器的真伪鉴定一直是困扰文博界和收藏家的大问题。鉴定市场的主体是专家,专家的认知水平是所谓标准器认知量的多少,这些标准器一般是目前的馆藏品,目前形成的瓷器鉴定的定论或学说就是馆藏品这块基石。现在要问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各代官窑瓷器生产了多少?有多少在现在的博物馆中?这是瓷器鉴定认识论中不能回避的问题馆藏品所占的如果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比重,一切结论岂不是管窥之见,对浩瀚的巨量的中国瓷器将是毁灭性的灾害!
期刊
中国刺绣工艺源远流长,顾绣源于明代中晚期,盛行于万历至崇祯年间,是惟一以家族冠名的民间刺绣艺术流派,据《顾绣考》载: “今天下称刺绣为顾绣者,以明代上海顾氏刺绣之名,震溢海内故也。上海顾氏以明嘉靖三十八年进士顾名世而始著称。”顾绣因顾氏所居园林“露香园”,亦被称之为“露香园顾绣”。  顾氏女眷精于刺绣,其中顾名世长子之妾缪氏、孙媳韩希孟、曾孙女顾兰玉三位女红为顾绣的创始、发展和传承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期刊
张大千和溥心畲是民国时期画坛惺惺相惜的两大才子,是近现代以来大众耳熟能详的著名画家,他们在我国近现代绘画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张大千一生画风多变,开创了中国画泼墨泼彩的新画风。溥心畲集诗、书、画三绝于身。二人各领风骚数十年,在当时的画坛具有崇高的地位被誉为“南张北溥”。  张大千(1899 - 1983),本名正权,后改名爰,小名季,号季爰,法号大千,别署大千居士、下里巴人,斋名大风堂。四川内江
期刊
清康熙一朝,平三藩收台湾,全国各行各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尤其是景德镇的制瓷业,在明代末期官窑名存实亡的情况下重整窑务,再次建立起专为皇家烧造的瓷厂,并正式命名为“御窑厂”。历经明代及清初近300年的时间所总结的制瓷经验,以及新式窑型的问世,都为康熙时期的瓷器发展打下了雄厚基础,优质的产品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呈现:以氧化钴为原料的洒蓝釉、天蓝釉等瓷器;青花器物中典型的翠毛蓝;以及五彩、斗彩、中西合璧的珐
期刊
烟台市博物馆收藏文徵明《观瀑图》,国家一级文物,纸本,纵346、横104厘米。浅绛设色山水人物,画面描写深山幽壑之间,长松古柏之下,二高士对坐危石之上,观瀑对吟的场景。款识为“嘉靖壬子五月既望徵明笔”。钤印:文徵明印(白文印)、衡山(朱文印),右下角钤:停云(朱文圆印)、玉蘭堂(朱文印)。嘉靖壬子为公元1552年,嘉靖三十一年,文徵明时年82岁,此图是他晚年的作品。  文徵明(1470 - 155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