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江苏省颁发的《关于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创业的若干措施》开始正式实施,其第七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后返回自己的科研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或科研中介服务企业。高校学生毕业当年, 经学校和成果完成人同意,可无偿实施由政府资助的科研成果产业化,并可在无偿使用期两年内优先购入成果产权或按有关规定与学校另签成果转化协议。企业在注册登记、税收、银行贷款等按现行有关规定优惠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