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次韩中伦理学国际学术大会”综述

来源 :道德与文明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ayy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6年4月17日21日,由韩国伦理学会、中国伦理学会、韩国学中央研究院主办的“第24次韩中伦理学国际学术大会”在韩国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现代社会的伦理问题与道德教育”,来自中韩两国的100余名学者围绕东西方文化与道德教育、道德教育的内容与方法、现代社会诸领域的伦理问题等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其他文献
通过阐明被语言所劝服而实施的行为是否需要为其后果承担道德责任,高尔吉亚展示了修辞术话语对于道德实在的压倒性胜利,从根本上消解了伦理性存在对于道德评价话语的有效性,使得道德究责彻底丧失客观依据。与同时期形形色色的自然主义者不同,高尔吉亚的非道德主义甚至反道德主义并不预设某种人性论,而是植根于一种独特的语言哲学。
中国传统医疗模式强调医生基于患者利益,为患者做主,病人在医患关系中处于被动服从地位。这是由于医生具有专业知识的优势,只有医生才能做出有利于病人的决策。这种医疗模式具有父爱主义的特点,但它同时也意味着对病人权利的忽视。因此,它最终被以尊重自主原则为核心的医疗自由主义传统所取代。但是医疗自由主义在片面强调病人自主性的同时,却忽视了医生的德性,产生了新的医患矛盾。面对今天临床医学实践中的困境,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病人自主的至高无上地位以及废弃已久的医疗父爱主义的当代价值。传统医患和谐关系中有很多值得发掘的有利因素
于希勇博士的专著《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的展开维度》于2015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受“浙江省道德建设与价值培创新团队”资助。20世纪以来,在人类实践的各种转折和变化中,众多理论流派一次又一次地“回到马克思”。这种“回归”,不仅是文本学意义上的回归——在深层意义上,是借助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资源,表达对人类共同存在命运的深刻关切。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理论是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科学理论。这一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是以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为理论向导、以中国传统优秀道德和中国革命高尚道德为丰厚思想底蕴的;历届中央领导集体以促进人自由全面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奋斗目标、以破解各自时代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为己任而进行的接续探索是其实践动因。
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认为,人们不应得基于自然天赋和资质获得的利益,因为从道德立场上看,这种应得的基础是任意的和偶然的。由此,作为公平的正义反对亚里士多德等应得论者的主张。后者理解的应得是一种前制度性应得,罗尔斯只承认制度性应得的合法性,即应得依系于制度规则,制度规则决定着应得的正当性。诺齐克和斯特恩伯格等人对罗尔斯的“反应得论证”提出批评,但是这些批评存在误解。“反应得论证”的真正问题在于:一是罗尔斯因“权宜之计”放弃对前制度性应得中关于人的自主性的考虑,而人的自主性是支撑正义理论大厦的重要支柱;二是他
财富生产根本问题,从伦理视角析之,大体可表述为:财富生产目的的伦理要求,动机的伦理评价,主体的伦理确定,过程的伦理规定,效率的伦理深究。马克思立足“劳动”,对财富生产根本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刻地分析:应以真实且促进人生幸福的财富为生产目的和动机;获取生产资料正义是财富可以生产的伦理前提;人道、自由、和谐是财富生产过程的基本伦理规范;劳动权利、义务公正分配是确立财富生产主体的根本依据。
是否应当宽容不宽容者构成了宽容的内在悖论性问题,对此,卢梭主张对于不宽容者根本不应当宽容。罗尔斯则结合注重经验后果的伤害原则,认为卢梭的见解只是“有限的宽容”,并且提出了中立而平等地对待不同合理综合性学说的政治宽容观念。但通过深入分析会发现,二者的宽容观都存在着一些缺失弊端,因而也没有真正解决宽容的内在悖论。
方以智的人性论思想以公性、独性、习性的三分架构来论性,强调后天生成之习性,主张“性在习中”的同时又提出“逆习复性”,是对《易·系辞传》中“继善成性”一章的阐释和发挥。在性善性恶的问题上,其主张至善统善恶,认为既有善恶相对待之性,亦有不与善恶相对待的至善之性。方氏的人性论从思想来源上本于对易学中太极和先天、后天关系的重新诠释,其理论结构的基础是圆 ∴图式所蕴含的公因反因思想。
《中庸》首先将诚提升为一个重要的哲学概念,此后的儒家学者对此概念的阐释大都归宗于此。作为先秦最后一位儒学大师,荀子对诚也有深刻的哲思。荀子对诚的阐释与《中庸》有紧密的联系,但是荀子之诚却因其理论基点——性恶论——而又与思孟一系儒家不同。在荀子这里,诚仅仅作为一种道德修养功夫而存在。这一道德修养功夫又可以具体化为“常”和“慎独”两个层次。作为功夫的诚之最终目的乃在于实现人本身的“化”,但是这种化指的是心对道的认可及行为的合规范性,并非是在人性层面实现本质性的转化。
刘宗周的“体独”思想为道德实践的内在可能性、内在超越的可能性奠定了坚实的内在根据。所谓“体独”,是指在身体整体参与的经验下,对独体即天命之性的体察和觉悟。它是道德实践的关键环节,通过体独,天命之性得以呈露,与人的生命发生真切的关联,使人对道德实践产生不容已的诉求。体独的方法是静坐,这种静坐方式并不是强使思路断绝,而是使独体在流行不息的心念过程中一直处于醒觉、做主的状态。体独具有实践意义,体现为体独和立志之间的深层关系,即“觌体承当”:学者亲面体证独体,然后对自己的本性毅然地承当,毅然地选择担当起道德实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