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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高校的财务管理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显性风险和潜在风险,如果不及时预防财务风险,势必给高校财务管理带来巨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分析了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问题和特点,并提出了优化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高校财务 风险管理 特征 措施
一、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高校的财务管理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显性风险和潜在风险,如果不及时预防财务风险,势必给高校财务管理带来巨大的影响。高校的财务风险管理即是高校在运行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委托代理关系以及财务等非盈利性的财务状况,这种财务现状具有不确定性,它有可能让高校承担一定的损失,致使高校的社会职能不能够充分地发挥,同时还可以为高校的发展带来跨越式的发展,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经济的提升。当前高校财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结构缺乏科学性,不够合理。财务风险管理的结构是高校财务管理的基础,也是保障高校合理处理各种财务利益的结构安排。当前的高校财务管理是在校党委领导负责的体制下,往往由学校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或者主任等领导进行负责设计,对于重大的财务事项则由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研讨决定,这些领导班子成员体现了国家的意志,而学校的普通教师和学生则难以参与其中,对于学校其他群体以及校外的利益诉求几乎未予考虑。第二,高校对于学校的财务风险运营规划缺乏战略性的计划。随着高校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高校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高校发展战略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的重视,良好的战略规划可以为高校的全局发展提供支撑,同时由于战略性的财务风险规划具有连续性和长远性的特点,可以对高校财务风险管理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虽然很多高校进行每一年一度的财务预算,但是缺乏战略性的财务运作计划,从而造成资金使用的盲目性和资金的浪费,尤其是资金的周转困难和财务规划的缺失有直接的关系。第三,高校缺乏财务风险管理的直接负责人。高校的财务风险管理与企业有所不同,主要是高校在财务管理方面具有双重的性质,一是高校在法律意义上是具有真正意义的法人,具有自主办学和投资的权利,二是高校是一个独立的财政主体,也是国家预算的基层单位,国家的财政拨款是高校经费的主要来源。由于高校的领导者既不是高校财务经费的代表人,也不是出资人,因此高校在办学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不会对高校的领导产生任何的影响。除此之外,目前现行的高校行政考核制度对校领导的行为缺乏约束作用,这容易导致校领导缺乏自我约束的行为,产生盲目负债的不良行为。第四,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内部调控机制不完善。高校财务风险管理内部调控机制不完善使高校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隐患:一是高校的预算制度缺乏约束性。随着高校教育体制的调整,高校经费的收支规模逐渐增大,而收支的机构更加复杂,预算管理中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二是高校内部对财务管理的审计和监管力度不够。高校需要独立的内审人员,而目前高校内审独立性不高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审计人员的切身利益没有和学校的利益挂钩。三是高校财务运行的透明度不高。目前高校财务的运行状况存在不同程度的透明度不高和信息披露滞后的问题,对财务的使用情况避重就轻公开,财务信息的不透明致使高校广大的教职工缺乏监督权和知情权。
二、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特征
首先,高校财务风险管理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虽然我国高等教育已经由精英教育普及到了大众教育,但是高校教育还是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高校的教育质量以及教学科研等都无法接受市场的评价,高校财务运行质量下降都具有高度的隐蔽性。除此之外,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隐蔽性还体现在高校正在施工或者尚未完工的项目方面,这些项目的负债情况都无法准确地进行监控。其次,高校财务风险管理具有可控性的特点。高校财务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但是由于目前财务管理体制的原因,要对高校财务风险管理进行管理和控制的难度较大,只有政府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监管,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高校财务管理风险的发生极其危害。再次,高校财务风险管理具有潜伏性的特点。这是指当前高校实施的是收付实现制,高校所形成的负债实施不能够完全在报表中反映出来,然而这种没有进入高校账簿体系的潜伏性负债更容易掩盖和引发高校的财务危机。因此,高校的财务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潜伏期。最后,高校财务风险管理具有难以评价的特点。由于高校具有公共产品的特质,因此决定了高校是非盈利的教育机构,高校的偿债能力均不能够用盈利来评价,只能通过高校的支付能力来进行评价,对长期偿债能力只能进行近似评价,而不能够进行详细和准确的评价。
三、优化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晰高校的产权关系,优化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从宏观角度来看,现代大学制度下的高校法人治理方面引入了理事会(董事会)的制度,理事会(董事会)的成员由政府、高校党委书记、教授代表以及其他参股企事业单位代表等构成。在这种理事会(董事会)制度的安排下,政府不再是高校的唯一投资方,政府在高校中的职能集中表现在对高校相关事务的服务以及制度的保障方面,政府不再完全利用行政手段和行政命令对高校进行管理,高校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依法享有自主办学的权利。从微观的角度来看,现代大学制度下的高校法人治理框架下设财务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学术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各司其责,共同在理事会(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相应的工作,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使得高校的各机构的效率得以有效的提升。同时,高校中的工会、教职工代表等监督机构,为高校各种制度的贯彻执行、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二是,努力建成和完善科学合理、高效务实的领导决策机制。现代大学制度下的理事会(董事会)制度可以有效地将国家、政府以及高校之间的责权利明确清楚,让高校的管理者能够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自主的决策,同时还避免了短期行为的发生,提高了高校财务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财务管理委员会的建立又使得高校对重大的财务问题有了一个较为科学的决策方式,从而避免了决策的片面性和权利寻租的空间。此外,学术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将高校中的學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的制衡,从而进一步降低了高校财务的风险。三是,有效地提高高校管理人员的职业化水平。要想提高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风险管理水平,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的、高素质的高校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建立高校校长择优选聘、竞争上岗的制度保障,改变以往单纯的通过政府行政任命的方式;其次,建立高校财务的总会计师制度,聘请对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有深厚财务工作经验和能力的专业人才负责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总会计师对校长负责,承担高校资金运用、投资管理、财务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最后,要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再学习和再教育,不断地提升高校财务人员的职业水平和素质,提高高校财务管理各工作岗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要求。四是,贯彻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高校内部审计。要在高校财务管理中贯彻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围绕着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将学校的长远战略发展目标视为核心,以全员参与的方式对高校一定时期内的目标任务进行合理的预算和执行,并且采用有效的手段保障高校预算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相应的工作,让各高校出资人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高校的财务管理状况,增强对高校管理人员的约束性,有效地杜绝贪腐问题的出现,让高校财务工作得以在健康、透明的环境中运行,从而为有效控制高校财务管理中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赵建军.我国高等学校财务治理问题研究[D].厦门大学,2006.
[2]龚建英.普通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研究[D].长沙理工大学,2006.
[3]管恩武.创建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制度经济学分析[D].山东大学 2005.
作者简介:刘琎(1986—),女,四川绵阳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助理会计师。
关键词:高校财务 风险管理 特征 措施
一、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高校的财务管理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显性风险和潜在风险,如果不及时预防财务风险,势必给高校财务管理带来巨大的影响。高校的财务风险管理即是高校在运行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委托代理关系以及财务等非盈利性的财务状况,这种财务现状具有不确定性,它有可能让高校承担一定的损失,致使高校的社会职能不能够充分地发挥,同时还可以为高校的发展带来跨越式的发展,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经济的提升。当前高校财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结构缺乏科学性,不够合理。财务风险管理的结构是高校财务管理的基础,也是保障高校合理处理各种财务利益的结构安排。当前的高校财务管理是在校党委领导负责的体制下,往往由学校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或者主任等领导进行负责设计,对于重大的财务事项则由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研讨决定,这些领导班子成员体现了国家的意志,而学校的普通教师和学生则难以参与其中,对于学校其他群体以及校外的利益诉求几乎未予考虑。第二,高校对于学校的财务风险运营规划缺乏战略性的计划。随着高校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高校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高校发展战略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的重视,良好的战略规划可以为高校的全局发展提供支撑,同时由于战略性的财务风险规划具有连续性和长远性的特点,可以对高校财务风险管理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虽然很多高校进行每一年一度的财务预算,但是缺乏战略性的财务运作计划,从而造成资金使用的盲目性和资金的浪费,尤其是资金的周转困难和财务规划的缺失有直接的关系。第三,高校缺乏财务风险管理的直接负责人。高校的财务风险管理与企业有所不同,主要是高校在财务管理方面具有双重的性质,一是高校在法律意义上是具有真正意义的法人,具有自主办学和投资的权利,二是高校是一个独立的财政主体,也是国家预算的基层单位,国家的财政拨款是高校经费的主要来源。由于高校的领导者既不是高校财务经费的代表人,也不是出资人,因此高校在办学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不会对高校的领导产生任何的影响。除此之外,目前现行的高校行政考核制度对校领导的行为缺乏约束作用,这容易导致校领导缺乏自我约束的行为,产生盲目负债的不良行为。第四,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内部调控机制不完善。高校财务风险管理内部调控机制不完善使高校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隐患:一是高校的预算制度缺乏约束性。随着高校教育体制的调整,高校经费的收支规模逐渐增大,而收支的机构更加复杂,预算管理中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二是高校内部对财务管理的审计和监管力度不够。高校需要独立的内审人员,而目前高校内审独立性不高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审计人员的切身利益没有和学校的利益挂钩。三是高校财务运行的透明度不高。目前高校财务的运行状况存在不同程度的透明度不高和信息披露滞后的问题,对财务的使用情况避重就轻公开,财务信息的不透明致使高校广大的教职工缺乏监督权和知情权。
二、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特征
首先,高校财务风险管理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虽然我国高等教育已经由精英教育普及到了大众教育,但是高校教育还是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高校的教育质量以及教学科研等都无法接受市场的评价,高校财务运行质量下降都具有高度的隐蔽性。除此之外,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隐蔽性还体现在高校正在施工或者尚未完工的项目方面,这些项目的负债情况都无法准确地进行监控。其次,高校财务风险管理具有可控性的特点。高校财务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但是由于目前财务管理体制的原因,要对高校财务风险管理进行管理和控制的难度较大,只有政府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监管,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高校财务管理风险的发生极其危害。再次,高校财务风险管理具有潜伏性的特点。这是指当前高校实施的是收付实现制,高校所形成的负债实施不能够完全在报表中反映出来,然而这种没有进入高校账簿体系的潜伏性负债更容易掩盖和引发高校的财务危机。因此,高校的财务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潜伏期。最后,高校财务风险管理具有难以评价的特点。由于高校具有公共产品的特质,因此决定了高校是非盈利的教育机构,高校的偿债能力均不能够用盈利来评价,只能通过高校的支付能力来进行评价,对长期偿债能力只能进行近似评价,而不能够进行详细和准确的评价。
三、优化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晰高校的产权关系,优化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从宏观角度来看,现代大学制度下的高校法人治理方面引入了理事会(董事会)的制度,理事会(董事会)的成员由政府、高校党委书记、教授代表以及其他参股企事业单位代表等构成。在这种理事会(董事会)制度的安排下,政府不再是高校的唯一投资方,政府在高校中的职能集中表现在对高校相关事务的服务以及制度的保障方面,政府不再完全利用行政手段和行政命令对高校进行管理,高校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依法享有自主办学的权利。从微观的角度来看,现代大学制度下的高校法人治理框架下设财务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学术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各司其责,共同在理事会(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相应的工作,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使得高校的各机构的效率得以有效的提升。同时,高校中的工会、教职工代表等监督机构,为高校各种制度的贯彻执行、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二是,努力建成和完善科学合理、高效务实的领导决策机制。现代大学制度下的理事会(董事会)制度可以有效地将国家、政府以及高校之间的责权利明确清楚,让高校的管理者能够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自主的决策,同时还避免了短期行为的发生,提高了高校财务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财务管理委员会的建立又使得高校对重大的财务问题有了一个较为科学的决策方式,从而避免了决策的片面性和权利寻租的空间。此外,学术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将高校中的學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的制衡,从而进一步降低了高校财务的风险。三是,有效地提高高校管理人员的职业化水平。要想提高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风险管理水平,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的、高素质的高校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建立高校校长择优选聘、竞争上岗的制度保障,改变以往单纯的通过政府行政任命的方式;其次,建立高校财务的总会计师制度,聘请对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有深厚财务工作经验和能力的专业人才负责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总会计师对校长负责,承担高校资金运用、投资管理、财务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最后,要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再学习和再教育,不断地提升高校财务人员的职业水平和素质,提高高校财务管理各工作岗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要求。四是,贯彻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高校内部审计。要在高校财务管理中贯彻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围绕着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将学校的长远战略发展目标视为核心,以全员参与的方式对高校一定时期内的目标任务进行合理的预算和执行,并且采用有效的手段保障高校预算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相应的工作,让各高校出资人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高校的财务管理状况,增强对高校管理人员的约束性,有效地杜绝贪腐问题的出现,让高校财务工作得以在健康、透明的环境中运行,从而为有效控制高校财务管理中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赵建军.我国高等学校财务治理问题研究[D].厦门大学,2006.
[2]龚建英.普通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研究[D].长沙理工大学,2006.
[3]管恩武.创建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制度经济学分析[D].山东大学 2005.
作者简介:刘琎(1986—),女,四川绵阳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助理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