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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哲学常识;复习方法;认识
〔中图分类号〕 G633.2〔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7)09(A)—0034—01
近年来高考越来越注重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所以,在第一轮复习中,教师如何使考生扎实地掌握好基础知识,形成一个完整清晰的知识网络,就非常必要。下面拟就哲学常识复习方法谈一点个人的肤浅认识。
第一,掌握知識系统。系统论是现代科学的基础,它是把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和过程,以至整个世界都作为一个整体、有序、相互作用的动态系统来看待的。任何一门科学都自成系统,哲学也不例外。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具有严密而科学的系统的一门科学。因此,学生在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时,必须从系统上把握它。
辩证唯物主义包括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三大部分(一般简称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这是学生学习哲学常识所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而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又都自成系统。
这里必须注意的是,构成辩证唯物主义的各个部分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紧密联系、相互渗透的:唯物论中贯穿着辩证法,辩证法建立在唯物论基础之上,而认识论建立在唯物论基础之上,又包含着辩证法思想。学生只有系统地进行学习,才能完整、准确地掌握这些理论,才能把哲学知识联系起来,全面认识和理解哲学观点。
第二,掌握基本法则。哲学常识的学习和复习是有规律可循的。这个规律就是:首先提出哲学原理,然后分析这一哲学原理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最后从原理及内容的分析中得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遵循的工作方法,即哲学原理→原理内容→方法论三个段式。我们可以把它称作三段式法则。例如,学生在学习唯物论中的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时,首先提出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然后分析这一原理的内容: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最后得出方法论要求,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重视意识的能动作用,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三段式法则体现了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掌握了三段式法则,可以帮助学生系统完整地掌握哲学原理,把哲学原理与方法论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三,掌握基本对子。哲学常识的基本概念,经常是一对一对地出现。如:物质与意识、运动与静止、主观与客观、对立与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两点论与重点论、内因与外因、量变与质变、实践与认识、现象与本质、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个人与社会、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等。这是因为,整个世界是一个矛盾的世界,矛盾是由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构成的。既然整个世界都是由两方面构成的,因此,学生在学习哲学常识时就应该从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两方面来看问题。
第四,掌握几种关系。
(一)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它们的关系一般表现为:一方面决定另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对其具有反作用。例如,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又如,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二)联系和转化的关系。它们的关系一般表现为:两个方面互相联系、相互依存,同时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还有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也都体现了这一关系。
(三)区别与联系的关系。它们的关系一般表现为:两个方面是有区别的,同时两个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的。例如,现象与本质之间的辩证关系:现象与本质之间是有区别的,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事物的根本性质;现象与本质又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本质离不开现象,本质总要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也离不开本质,任何现象都是表现一定的本质的。还有哲学与各门具体科学之间的关系、整体与部分、原因与结果、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之间的关系也都体现了这一关系。
〔中图分类号〕 G633.2〔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7)09(A)—0034—01
近年来高考越来越注重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所以,在第一轮复习中,教师如何使考生扎实地掌握好基础知识,形成一个完整清晰的知识网络,就非常必要。下面拟就哲学常识复习方法谈一点个人的肤浅认识。
第一,掌握知識系统。系统论是现代科学的基础,它是把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和过程,以至整个世界都作为一个整体、有序、相互作用的动态系统来看待的。任何一门科学都自成系统,哲学也不例外。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具有严密而科学的系统的一门科学。因此,学生在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时,必须从系统上把握它。
辩证唯物主义包括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三大部分(一般简称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这是学生学习哲学常识所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而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又都自成系统。
这里必须注意的是,构成辩证唯物主义的各个部分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紧密联系、相互渗透的:唯物论中贯穿着辩证法,辩证法建立在唯物论基础之上,而认识论建立在唯物论基础之上,又包含着辩证法思想。学生只有系统地进行学习,才能完整、准确地掌握这些理论,才能把哲学知识联系起来,全面认识和理解哲学观点。
第二,掌握基本法则。哲学常识的学习和复习是有规律可循的。这个规律就是:首先提出哲学原理,然后分析这一哲学原理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最后从原理及内容的分析中得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遵循的工作方法,即哲学原理→原理内容→方法论三个段式。我们可以把它称作三段式法则。例如,学生在学习唯物论中的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时,首先提出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然后分析这一原理的内容: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最后得出方法论要求,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重视意识的能动作用,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三段式法则体现了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掌握了三段式法则,可以帮助学生系统完整地掌握哲学原理,把哲学原理与方法论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三,掌握基本对子。哲学常识的基本概念,经常是一对一对地出现。如:物质与意识、运动与静止、主观与客观、对立与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两点论与重点论、内因与外因、量变与质变、实践与认识、现象与本质、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个人与社会、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等。这是因为,整个世界是一个矛盾的世界,矛盾是由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构成的。既然整个世界都是由两方面构成的,因此,学生在学习哲学常识时就应该从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两方面来看问题。
第四,掌握几种关系。
(一)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它们的关系一般表现为:一方面决定另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对其具有反作用。例如,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又如,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二)联系和转化的关系。它们的关系一般表现为:两个方面互相联系、相互依存,同时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还有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也都体现了这一关系。
(三)区别与联系的关系。它们的关系一般表现为:两个方面是有区别的,同时两个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的。例如,现象与本质之间的辩证关系:现象与本质之间是有区别的,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事物的根本性质;现象与本质又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本质离不开现象,本质总要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也离不开本质,任何现象都是表现一定的本质的。还有哲学与各门具体科学之间的关系、整体与部分、原因与结果、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之间的关系也都体现了这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