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吉林省桦甸市运煤专业户李代东5年前签约承包了吉林省靖宇县农机局煤矿,苦心经营,煤矿初具规模。却没想到,煤价上涨给企业带来优厚利润的同时,却遭到当地黑社会“老大”胡秉新的觊觎,并买通当地部分官员,合谋抢占了煤矿。小矿主李代东因而踏上了艰辛的上访路。
2006年10月,桦甸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副所长王立春、桦甸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沈宝山、法官吴德山等一批在公检法中任要职的政法干部落入法网;白山市检察院将靖宇县农机局长张德福抓捕归案,张德福对收受5万元贿赂供认不讳;11月吉林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对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山开发处处长张凤财执行了抓捕,当即在其家中搜出120万元现金……
靖宇县农机局副局长张吉友一直具体负责煤矿的工作,也是农机煤矿的法人代表。他当即提出异议:“我认为这么做不妥,农机局与李代东的承包期未到,这时转让出去明显违约,并且,即使转让,在同等条件下,李代东也有优先权,即使卖,也只有卖给李代东,这样才不会负这个毁约责任!”班子另几个人面面相觑。
见张吉友成了转让的障碍,张德福不久就以班子不和为由向上级领导汇报,张吉友被免去副局长职务,调到靖宇县畜牧局任一般科员。扫除了障碍后,张德福马上做出决定,转让农机局煤矿,并召开了一个农机局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2004年5月1日,胡秉新与农机煤矿签订了转让协议。协议规定,采矿权转让给桦甸市信隆贸易公司,双方同意煤矿的所有权转让金为905万元人民币,此转让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固定资产,也包括李代东承包结束后形成的固定资产。此时,虽然协议已经签订,但是法律上的手续尚未履行,但是胡秉新已经等不及了。当月一天,四台面包车开到了靖宇县农机煤矿,从车上跳下50多人,高举着片刀、铁棍,把农机煤矿办公室和井口团团围住。煤矿管理人员偷偷报了警,20分钟后,驻地派出所警察赶到现场,避免了一起流血事件的发生。
这之后,胡秉新又通过关系找到了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张凤财,矿山开发管理处是专门负责采矿权变更的部门。在重金引诱下,仅凭一纸转让协议,张凤财就强行将李代东的采矿证更名到胡秉新名下。随后,胡秉新拿着署着桦甸市信隆贸易公司的采矿证这柄“尚方宝剑”,找到靖宇县国土资源局,由国土资源局出面,以采矿证与其他证件不符为由,强行要求农机煤矿必须停产。
面对着主管部门的强制文件,李代东决定求助于法律。不久,李代东向吉林省白山市中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靖宇县农机局违约,自己在合同中已经约定有优先购买权,而被告擅自秘密将煤矿转让给胡秉新,是违法行为,请求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发誓要把这场官司打到底,然而,就在官司快要胜诉时,张德福在胡秉新的授意下,对法院施压,最后,判决结果出来,李代东竟然败诉。
2004年初,胡秉新盯上这个煤矿时,为了解农机煤矿的资源情况,他就通过关系和矿里的一名副矿长私下接触。这次,胡秉新又找来这名矿长,从矿山管理中寻找可以利用的漏洞。两人深聊了半夜,胡秉新终于寻到了机会。原来,煤矿的副矿长李健良经常一个人开车到靖宇县银行取工人工资,他觉得一个人开车走四十多公里的山路,又带着巨款,极为不安全,便托人从天津买了一杆钢珠枪,带在身上,作为防身之用。
2005年6月2日,李代东接到电话说:“我们是桦甸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的办案民警,现在接到举报,你们矿有人非法持有枪支,你马上到靖宇县公安局来一趟,说明情况。”
李健良接到李代东的通知,赶往靖宇县公安局,一进门,就被扣下,随后赶来的李代东也被一并扣住。两人随即被押往桦甸市公安局,开始了审讯。
2005年7月,桦甸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私藏枪支罪对李代东和李健良批准逮捕,一个月后,桦甸市人民法院对李健良判处拘役3个月,对李代东,以私藏枪支和偷漏税的罪名判处一年6个月。
李代东被关进通化江北监狱,随即,胡秉新率领他的打手们再次强行进驻农机煤矿,控制了井口等主要生产作业区。但由于法人与采矿证不符,他也无权开采,这样,农机煤矿就一直在停产状态。
2006年3月,李代东由于在狱中表现好,被减刑提前释放。李代东出狱后,咽不下心中这口恶气,踏上了上访告状的路。
小人物扳倒黑老大
2006年3月,李代东将靖宇县农机局告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一、被告农机局和农机煤矿因其非法转让煤矿给李代东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3020万元;二、依法撤销农机煤矿与桦甸市信隆公司所签订的《农机煤矿采矿权转让协议书》;三、李代东在605万元的价位上,对农机煤矿的全部资产和采矿权有优先购买权。
高院立案后,他回到桦甸市,了解胡秉新的情况。原来,胡秉新在桦甸市绰号“胡老大”,他最早曾是桦甸市商业局的一名司机,后来下海,包了供销联社的一个饭店,几年后改建成一座中型饭店。有了这座饭店,胡秉新开始巴结领导,编织自己的社会关系,为自己打造保护伞。
2002年,胡秉新得知桦甸市夹皮沟金矿五道溜河个体矿主董某在开矿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好的矿脉,开采价值极高,便纠集30余人,携带枪支、棍棒等凶器来到夹皮沟,提出低价收购,逼迫董某知趣退出,董某不从,胡秉新便指使几名打手将董某捆绑起来投入水池中,董仍不从,胡便掏出随身携带的枪支在董某头顶射击,并拳打脚踢,百般折磨,造成董某头外伤,身体多处外伤,并因极度恐惧,导致精神崩溃,留下了经常性头痛的后遗症。董某的家人向桦甸市公安局报案,却迟迟不见出警,无奈只好向吉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案,吉林市刑警支队立案,将胡秉新拘捕,然而,在胡秉新的关系网协调下,他很快就被释放。
2003年,胡秉新在桦甸市仿欧街看中了一处店面,便想低价收购,没想到店主孙海波等几个人不同意,胡秉新遂指使几名打手在仿欧街对孙海波等三人进行残暴毒打,当即将孙海波颈动脉砍断,后经医院全力抢救才幸免于死,至今仍落下残疾。孙海波多次上访,最后竟被胜利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后又报逮捕,检察院四次退卷,认为不够批捕,然而,在巨大的压力下,最后,孙海波不但被逮捕,又被判刑入狱……
了解到这些情况,李代东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绝不能让胡秉新这个黑社会团伙继续为非作歹,残害善良百姓!他开始寻找这些被胡秉新残害过的受害人,秘密取证。
李代东决定,把上访信直接写给中纪委和吉林省纪委,他在信中写道:“以胡秉新为首的涉黑势力几年来迅速膨胀,强买强卖,巧取豪夺,鱼肉百姓,在吉林省桦甸市,多年来,被他残害过的人无一例能够申冤昭雪,谈到胡老大,人们无不噤若寒蝉,唯恐招惹是非,避之不及,我们恳求中纪委、省纪委能够高举打击邪恶势力的正义和法律利剑,依法打掉这个横行桦甸的黑社会团伙,还美丽桦甸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这封泣血的上告信引起了中纪委和吉林省纪委的高度重视。2006年3月,中纪委批转到吉林省纪委,务必严查此案。吉林省纪委会同吉林省公安厅,经过研究,将此案交给了吉林省公安厅“打击有组织犯罪侦查队”,侦查队又将对胡秉新在靖宇农机煤矿为非作歹这部分犯罪事实交由在全国“打恶除黑”中赫赫有名的通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通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掌握了胡秉新及其打手在靖宇县农机煤矿争夺矿山资源过程中实施伤害、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
正当胡秉新继续进一步策划谋害李代东时,警方已经开始了行动。2006年9月,通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重案大队奔赴靖宇县,将胡秉新及其司机、打手共十余人悉数抓捕归案。与此同时,吉林省纪委会同吉林省检察院,对孙海波等人被胡秉新团伙伤害致残案也展开了秘密调查。2006年10月,在孙海波等人被胡秉新严重伤害案中徇私舞弊的桦甸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副所长王立春、桦甸市检察院起诉科科长王德华、科员严学坡,桦甸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沈宝山、法官吴德山等一批在公检法中任要职的政法干部落入法网。
听说胡秉新落网,靖宇县农机局长张德福惶惶不可终日,他急忙把当年收受胡秉新的5万元贿赂派人送回给胡秉新的信隆公司。几天后,接到吉林省检察院委托,白山市检察院将张德福抓捕归案,张德福对收受5万元贿赂供认不讳。
2006年11月,根据胡秉新供述,吉林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对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山开发处处长张凤财执行了抓捕,当即在其家中搜出120万元现金,加上存折、有价证券一共近700万,在办公室搜出两辆私家车的车钥匙。张凤财供认,在为胡秉新办理非法变更采矿手续时,收受了50万元巨额贿赂。检察机关在审理中发现,张凤财在为延边地区一座煤矿办理采矿权变更中,也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2006年11月9日,经过漫长的审理,几次开庭,吉林省高院主持对李代东起诉靖宇县农机局一案进行调解,调解书上,认可了信隆公司取得原农机煤矿发包人的权利,但是李代东从2005年7月1日起,未能对煤矿进行开采,蒙受了巨额损失,经几方同意,将承包期推迟到2008年8月30日止。为了弥补李代东在承包期间因农机局转让煤矿采矿权的行为给他带来的经济损失,几方同意,将承包期限再延长到2009年7月31日止。即,当年李代东从农机局承包的煤矿,现在变成从信隆公司承包,承包费向信隆公司缴纳。经过了一年多的奔波,上访,身心俱疲的李代东只好接受了这份调解。他想,等胡秉新一案审理完毕,再另行提出申诉。
矿山的经营权又回到了李代东的手上,然而,当年沸腾的矿山如今已是一片荒芜。由于采矿权还是胡秉新的信隆公司所有,而胡秉新已经被逮捕,变更手续依然无法办理,李代东无法开始正常的生产经营。■
编辑:卢劲杉
2006年10月,桦甸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副所长王立春、桦甸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沈宝山、法官吴德山等一批在公检法中任要职的政法干部落入法网;白山市检察院将靖宇县农机局长张德福抓捕归案,张德福对收受5万元贿赂供认不讳;11月吉林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对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山开发处处长张凤财执行了抓捕,当即在其家中搜出120万元现金……
靖宇县农机局副局长张吉友一直具体负责煤矿的工作,也是农机煤矿的法人代表。他当即提出异议:“我认为这么做不妥,农机局与李代东的承包期未到,这时转让出去明显违约,并且,即使转让,在同等条件下,李代东也有优先权,即使卖,也只有卖给李代东,这样才不会负这个毁约责任!”班子另几个人面面相觑。
见张吉友成了转让的障碍,张德福不久就以班子不和为由向上级领导汇报,张吉友被免去副局长职务,调到靖宇县畜牧局任一般科员。扫除了障碍后,张德福马上做出决定,转让农机局煤矿,并召开了一个农机局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2004年5月1日,胡秉新与农机煤矿签订了转让协议。协议规定,采矿权转让给桦甸市信隆贸易公司,双方同意煤矿的所有权转让金为905万元人民币,此转让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固定资产,也包括李代东承包结束后形成的固定资产。此时,虽然协议已经签订,但是法律上的手续尚未履行,但是胡秉新已经等不及了。当月一天,四台面包车开到了靖宇县农机煤矿,从车上跳下50多人,高举着片刀、铁棍,把农机煤矿办公室和井口团团围住。煤矿管理人员偷偷报了警,20分钟后,驻地派出所警察赶到现场,避免了一起流血事件的发生。
这之后,胡秉新又通过关系找到了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张凤财,矿山开发管理处是专门负责采矿权变更的部门。在重金引诱下,仅凭一纸转让协议,张凤财就强行将李代东的采矿证更名到胡秉新名下。随后,胡秉新拿着署着桦甸市信隆贸易公司的采矿证这柄“尚方宝剑”,找到靖宇县国土资源局,由国土资源局出面,以采矿证与其他证件不符为由,强行要求农机煤矿必须停产。
面对着主管部门的强制文件,李代东决定求助于法律。不久,李代东向吉林省白山市中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靖宇县农机局违约,自己在合同中已经约定有优先购买权,而被告擅自秘密将煤矿转让给胡秉新,是违法行为,请求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发誓要把这场官司打到底,然而,就在官司快要胜诉时,张德福在胡秉新的授意下,对法院施压,最后,判决结果出来,李代东竟然败诉。
2004年初,胡秉新盯上这个煤矿时,为了解农机煤矿的资源情况,他就通过关系和矿里的一名副矿长私下接触。这次,胡秉新又找来这名矿长,从矿山管理中寻找可以利用的漏洞。两人深聊了半夜,胡秉新终于寻到了机会。原来,煤矿的副矿长李健良经常一个人开车到靖宇县银行取工人工资,他觉得一个人开车走四十多公里的山路,又带着巨款,极为不安全,便托人从天津买了一杆钢珠枪,带在身上,作为防身之用。
2005年6月2日,李代东接到电话说:“我们是桦甸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的办案民警,现在接到举报,你们矿有人非法持有枪支,你马上到靖宇县公安局来一趟,说明情况。”
李健良接到李代东的通知,赶往靖宇县公安局,一进门,就被扣下,随后赶来的李代东也被一并扣住。两人随即被押往桦甸市公安局,开始了审讯。
2005年7月,桦甸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私藏枪支罪对李代东和李健良批准逮捕,一个月后,桦甸市人民法院对李健良判处拘役3个月,对李代东,以私藏枪支和偷漏税的罪名判处一年6个月。
李代东被关进通化江北监狱,随即,胡秉新率领他的打手们再次强行进驻农机煤矿,控制了井口等主要生产作业区。但由于法人与采矿证不符,他也无权开采,这样,农机煤矿就一直在停产状态。
2006年3月,李代东由于在狱中表现好,被减刑提前释放。李代东出狱后,咽不下心中这口恶气,踏上了上访告状的路。
小人物扳倒黑老大
2006年3月,李代东将靖宇县农机局告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一、被告农机局和农机煤矿因其非法转让煤矿给李代东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3020万元;二、依法撤销农机煤矿与桦甸市信隆公司所签订的《农机煤矿采矿权转让协议书》;三、李代东在605万元的价位上,对农机煤矿的全部资产和采矿权有优先购买权。
高院立案后,他回到桦甸市,了解胡秉新的情况。原来,胡秉新在桦甸市绰号“胡老大”,他最早曾是桦甸市商业局的一名司机,后来下海,包了供销联社的一个饭店,几年后改建成一座中型饭店。有了这座饭店,胡秉新开始巴结领导,编织自己的社会关系,为自己打造保护伞。
2002年,胡秉新得知桦甸市夹皮沟金矿五道溜河个体矿主董某在开矿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好的矿脉,开采价值极高,便纠集30余人,携带枪支、棍棒等凶器来到夹皮沟,提出低价收购,逼迫董某知趣退出,董某不从,胡秉新便指使几名打手将董某捆绑起来投入水池中,董仍不从,胡便掏出随身携带的枪支在董某头顶射击,并拳打脚踢,百般折磨,造成董某头外伤,身体多处外伤,并因极度恐惧,导致精神崩溃,留下了经常性头痛的后遗症。董某的家人向桦甸市公安局报案,却迟迟不见出警,无奈只好向吉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案,吉林市刑警支队立案,将胡秉新拘捕,然而,在胡秉新的关系网协调下,他很快就被释放。
2003年,胡秉新在桦甸市仿欧街看中了一处店面,便想低价收购,没想到店主孙海波等几个人不同意,胡秉新遂指使几名打手在仿欧街对孙海波等三人进行残暴毒打,当即将孙海波颈动脉砍断,后经医院全力抢救才幸免于死,至今仍落下残疾。孙海波多次上访,最后竟被胜利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后又报逮捕,检察院四次退卷,认为不够批捕,然而,在巨大的压力下,最后,孙海波不但被逮捕,又被判刑入狱……
了解到这些情况,李代东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绝不能让胡秉新这个黑社会团伙继续为非作歹,残害善良百姓!他开始寻找这些被胡秉新残害过的受害人,秘密取证。
李代东决定,把上访信直接写给中纪委和吉林省纪委,他在信中写道:“以胡秉新为首的涉黑势力几年来迅速膨胀,强买强卖,巧取豪夺,鱼肉百姓,在吉林省桦甸市,多年来,被他残害过的人无一例能够申冤昭雪,谈到胡老大,人们无不噤若寒蝉,唯恐招惹是非,避之不及,我们恳求中纪委、省纪委能够高举打击邪恶势力的正义和法律利剑,依法打掉这个横行桦甸的黑社会团伙,还美丽桦甸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这封泣血的上告信引起了中纪委和吉林省纪委的高度重视。2006年3月,中纪委批转到吉林省纪委,务必严查此案。吉林省纪委会同吉林省公安厅,经过研究,将此案交给了吉林省公安厅“打击有组织犯罪侦查队”,侦查队又将对胡秉新在靖宇农机煤矿为非作歹这部分犯罪事实交由在全国“打恶除黑”中赫赫有名的通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通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掌握了胡秉新及其打手在靖宇县农机煤矿争夺矿山资源过程中实施伤害、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
正当胡秉新继续进一步策划谋害李代东时,警方已经开始了行动。2006年9月,通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重案大队奔赴靖宇县,将胡秉新及其司机、打手共十余人悉数抓捕归案。与此同时,吉林省纪委会同吉林省检察院,对孙海波等人被胡秉新团伙伤害致残案也展开了秘密调查。2006年10月,在孙海波等人被胡秉新严重伤害案中徇私舞弊的桦甸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副所长王立春、桦甸市检察院起诉科科长王德华、科员严学坡,桦甸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沈宝山、法官吴德山等一批在公检法中任要职的政法干部落入法网。
听说胡秉新落网,靖宇县农机局长张德福惶惶不可终日,他急忙把当年收受胡秉新的5万元贿赂派人送回给胡秉新的信隆公司。几天后,接到吉林省检察院委托,白山市检察院将张德福抓捕归案,张德福对收受5万元贿赂供认不讳。
2006年11月,根据胡秉新供述,吉林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对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山开发处处长张凤财执行了抓捕,当即在其家中搜出120万元现金,加上存折、有价证券一共近700万,在办公室搜出两辆私家车的车钥匙。张凤财供认,在为胡秉新办理非法变更采矿手续时,收受了50万元巨额贿赂。检察机关在审理中发现,张凤财在为延边地区一座煤矿办理采矿权变更中,也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2006年11月9日,经过漫长的审理,几次开庭,吉林省高院主持对李代东起诉靖宇县农机局一案进行调解,调解书上,认可了信隆公司取得原农机煤矿发包人的权利,但是李代东从2005年7月1日起,未能对煤矿进行开采,蒙受了巨额损失,经几方同意,将承包期推迟到2008年8月30日止。为了弥补李代东在承包期间因农机局转让煤矿采矿权的行为给他带来的经济损失,几方同意,将承包期限再延长到2009年7月31日止。即,当年李代东从农机局承包的煤矿,现在变成从信隆公司承包,承包费向信隆公司缴纳。经过了一年多的奔波,上访,身心俱疲的李代东只好接受了这份调解。他想,等胡秉新一案审理完毕,再另行提出申诉。
矿山的经营权又回到了李代东的手上,然而,当年沸腾的矿山如今已是一片荒芜。由于采矿权还是胡秉新的信隆公司所有,而胡秉新已经被逮捕,变更手续依然无法办理,李代东无法开始正常的生产经营。■
编辑:卢劲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