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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发展城乡基层民主、使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我国的城乡基层民主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仍然面临和存在着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城乡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只有找出症结所在,才能使我国的基层民主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途径健康发展 。
关键词 基层民主 现状分析 途径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十七大提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重点工程推进。”
一、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含义
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民主权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和直接参与的特点。他不仅是一种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而且作为国家制度民主的具体化,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我国的基层民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2)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城市居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城市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在城市基层实现直接民主的重要形式。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主要内容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3)企业基层民主政治——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保证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在中国,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享有的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来实现。
二、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现状分析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重点围绕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公开办事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依靠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从目前来看, 我国的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一方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等方面做法不断成熟,民主程序和制度日趋规范;另一方面,基层政权在政务公开、民主选举等方面有不少探索和创新。但是从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要求和具体的基层工作实践来看,仍有不少问题亟须研究和解决。
第一,基层民主的发展不平衡。基层民主建设是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的,由于各地存在着主客观条件上的差异,基层民主的发展呈现出不平衡状态。
第二,基层党政机关与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没有理顺。在农村,这个问题主要是指乡政府与 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村民自治的不当干预过多。损害了村民自治组织的权利。
第三,一些地方党和政府对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不力。
第四,法律不完备、有法不依和法律监督不利的问题。我国基层自治和民主建设尚处于初始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除上面提到的两部组织法以外,相关的配套法律很少。各地方立法机构有必要及时为以上两部法律制定相应的配套法律和实施细则。
此外,制度化参与也面临新问题。这集中表现为制度化参与渠道不畅通,难以有效地吸纳群众参与。利益表达渠道的不畅通使权利维护遇到的问题没有制度途径解决。在乡镇公共事务决策中,民主的决策程序和参与缺少制度化的硬规定,随意性强, 民众对公共事务决策所能产生的影响力极其有限。
三、扩大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途径
首先,扩大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要以法律为保障。各地方立法机构地制定实施细则的时候,有必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基层委员会成员连选连任进行适当的限制;应当引入公共管理的竞争机制,鼓励公开的、合法的竞争和竞选活动,建设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和监督制度。民主建设离不开法制建设。
其次,理顺基层党政机关与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理顺基层党政机关与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在农村就是要解决好“乡政”与“村治”之间的矛盾。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乡镇党委与村党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的工作。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这种关系往往难以准确把握。
最后,不断开展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提升基层群众的民主素质。基层民主属于直接民主的范畴,人们通过各种方式直接参与管理政治、社会生活。在直接的民主实践中,人们的民主知识、民主技能毫无疑问会得到进一步的锻炼和提高,基层民主不但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一种形式,而且是培养群众直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学校。我们要以此为基点,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民主实践中不失时机地开展民主和法制教育。
(作者:刘宸彤,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中外政治制度;张东亮,辽宁大学,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关键词 基层民主 现状分析 途径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十七大提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重点工程推进。”
一、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含义
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民主权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和直接参与的特点。他不仅是一种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而且作为国家制度民主的具体化,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我国的基层民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2)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城市居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城市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在城市基层实现直接民主的重要形式。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主要内容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3)企业基层民主政治——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保证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在中国,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享有的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来实现。
二、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现状分析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重点围绕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公开办事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依靠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从目前来看, 我国的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一方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等方面做法不断成熟,民主程序和制度日趋规范;另一方面,基层政权在政务公开、民主选举等方面有不少探索和创新。但是从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要求和具体的基层工作实践来看,仍有不少问题亟须研究和解决。
第一,基层民主的发展不平衡。基层民主建设是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的,由于各地存在着主客观条件上的差异,基层民主的发展呈现出不平衡状态。
第二,基层党政机关与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没有理顺。在农村,这个问题主要是指乡政府与 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村民自治的不当干预过多。损害了村民自治组织的权利。
第三,一些地方党和政府对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不力。
第四,法律不完备、有法不依和法律监督不利的问题。我国基层自治和民主建设尚处于初始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除上面提到的两部组织法以外,相关的配套法律很少。各地方立法机构有必要及时为以上两部法律制定相应的配套法律和实施细则。
此外,制度化参与也面临新问题。这集中表现为制度化参与渠道不畅通,难以有效地吸纳群众参与。利益表达渠道的不畅通使权利维护遇到的问题没有制度途径解决。在乡镇公共事务决策中,民主的决策程序和参与缺少制度化的硬规定,随意性强, 民众对公共事务决策所能产生的影响力极其有限。
三、扩大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途径
首先,扩大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要以法律为保障。各地方立法机构地制定实施细则的时候,有必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基层委员会成员连选连任进行适当的限制;应当引入公共管理的竞争机制,鼓励公开的、合法的竞争和竞选活动,建设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和监督制度。民主建设离不开法制建设。
其次,理顺基层党政机关与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理顺基层党政机关与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在农村就是要解决好“乡政”与“村治”之间的矛盾。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乡镇党委与村党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的工作。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这种关系往往难以准确把握。
最后,不断开展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提升基层群众的民主素质。基层民主属于直接民主的范畴,人们通过各种方式直接参与管理政治、社会生活。在直接的民主实践中,人们的民主知识、民主技能毫无疑问会得到进一步的锻炼和提高,基层民主不但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一种形式,而且是培养群众直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学校。我们要以此为基点,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民主实践中不失时机地开展民主和法制教育。
(作者:刘宸彤,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中外政治制度;张东亮,辽宁大学,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