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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教育事业都可以说是承担着培养人们道德伦理意识的责任和义务,音乐教育毅然如此。音乐会感化人性,自古以来就有“移风易俗善莫与乐”的思想。然而近几年来我们一直关注的是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突出强调了音乐教育的审美作用,而忽视了音乐教育内在的本质东西,以致于我们忽视了这对孪生兄弟(音乐—伦理)的共同成长,我们只关注了音乐本体的成长,忘记了音乐自诞生以来的初心(音乐对人性的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