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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问题,认为领导干部的物质利益观直接决定着领导干部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因此,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的前提。领导干部正确的物质利益观应该是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所具有的物质利益驱动力和共产党人特有的崇高理想的精神动力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对待个人物质利益上,领导干部应坚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评价自己工作和政绩的标准。
关键词:领导干部; 事业观; 工作观; 政绩观; 物质利益观
中图分类号: G933.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09)02-0061-03
领导干部如何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笔者认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的前提是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只有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才能从根本上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虽然是“觉悟”分子,但是,他们作为社会人,又有自己的利益和需求。这些利益和需求客观上与领导干部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直接影响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如何正确看待物质利益就成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的基础环节和有效途径。
一、物质利益观直接决定着领导干部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
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人或“经济人”有着自己的个人利益需求,这种个人利益需求是他们从事事业和工作的基本动力。马克思认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政治和社会活动的原动力,因此,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从人的生存和发展来看,人的利益需要是多方面的,诸如生命、健康、衣、食、住、行、休息、娱乐、异性、金钱、财物、名望、权利(或权力)等等,一切与人的生存、发展和享受相关的对象性存在,无不属于利益范畴。物质利益是最基本的利益,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邓小平指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3]
领导干部的个人利益是他们作为社会一分子在创造社会财富中应分得的一份额。市场经济的前提就是承认个人利益,并把个人对自身合法利益的追求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领导干部也是活生生的社会人,也有作为生物人所具有的一切需要和作为社会人所拥有的一切权利。江泽民指出:“共产党人不是清教徒,也有正常的家庭生活,也有正常的社会交往,党员和干部要开展工作,也需要赋予一定的职权。随着经济的发展,党员和干部的物质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也应该逐步得到改善。这些在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是正当的。”[4]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是建立在物质利益原则基础上的,利益机制在人们行为导向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怎样看待物质利益,树立怎样的物质利益观,是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的一个基本问题。领导干部是政策、法规、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又是群众的领导者;在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上,往往也是利益分配工作的操作者。领导干部如果不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就会抛弃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具有的崇高理想和信仰,把自己的工作泛职业化,即把工作看作是谋生的手段;或把自己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当作商品进行寻租,谋取个人或本部门的不正当利益,演化为腐败行为。因此,他们的物质利益观如何就直接关系领导干部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党的性质和宗旨,直接关系到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领导干部应树立怎样的物质利益观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以人民为最高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人的最高价值取向;以人民是否得到真实的利益,是否符合人民的最大利益,是否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作为衡量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行的评价标准。邓小平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江泽民强调“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5]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明确指出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为最广大人民共享。这些都反映了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性质和宗旨。
党的物质利益观必然要求它的成员树立正确的个人物质利益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承认并正视个人的物质利益,从个人、他人及社会三者关系的角度论证物质利益,预见到未来社会三者利益的一致性。刘少奇具体论述了党员干部应树立怎样的物质利益关系问题,认为“一切党员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公共的利益,即党的利益,摆在自己的私人利益之上,党员的私人利益必须服从人民的即党的公共利益。一切自私自利的人,不肯为人民牺牲自己的人,都不能做共产党员”[6]。他始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不是不承认党员的个人利益,不是要完全抹杀党员的个人利益,不是要完全消灭党员的个性。党允许党员在不违背党的利益的范围内,去建立他个人的以至家庭的生活,去发展他个人的个性和特长。但“保护与增进工人群众和一切劳动群众的利益,包括日常切身的与根本的,个别的、部分的、暂时的与整个的、长远的利益在内,不独是一切共产党员的责任,而且是共产党一切斗争、一切工作的最终目的。”[7]刘少奇还指出,我们的党员,不是什么普通的人,而是觉悟的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他应该成为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和阶级意识的自觉代表者。因此,共产党员的个人利益完全不应该在党和无产阶级的利益之外凸现出来,党的干部和党的领导人,更应该是党和无产阶级的一般利益的具体代表者,他们的个人利益,更应该完全融化在党和无产阶级的一般利益和目的之中。
不可否认,社会转型以来,经济建设成为工作重心,市场经济活动成为社会的基本活动。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受到市场利益机制的负面影响,不能摆正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上忘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忘记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个人的物质利益观膨胀,演化为极端的个人主义物质利益观,以谋取私利为人生价值取向。因此,在事业观上,一些领导干部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当成事业标准;在工作观上,一些领导干部的骨子里想的根本不是什么“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是为了个人的升迁,大搞迎合上级的“首长工程”,追逐名利的“形象工程”,沽名钓誉的“标志工程”。在政绩观上,一些领导干部浮夸急躁、急功近利,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现在一些领导干部“有的在发展观念上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见物不见人、甚至制造虚假政绩等问题”。
因此,面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应把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树立正确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的重要内容。首先,广大党员干部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从主观上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自觉性,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其次,每一个共产党员应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和锻炼,正确处理好在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公与私”、“苦与乐”、“利与义”的关系。
三、领导干部怎样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
大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那么,领导干部怎样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呢?
第一,超越个人利益的羁绊,把个人利益完全融化在党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目的之中,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以人民为最高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人生价值取向,以人民是否得到真实的利益,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评价自己工作和政绩的标准。领导干部应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努力实践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江泽民认为,领导干部如果只为自己、为家庭而活着,其意义非常有限。只有为国家为社会为民族为集体的利益,奋不顾身地工作着,毫不保留地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样的人才有真正的意义,才是光荣的人生,闪光的人生。因此,领导干部只有树立了为人民谋福利的物质利益观,才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就会站在党和人民的角度看待事业、工作和政绩,才会从党的利益出发对待工作,以艰苦奋斗、敬业、勤业、创业的精神,忠诚于党的事业,立足本职为人民谋利益、为社会做贡献,为国家而献身。
第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着力增强自身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事业观、价值观。领导干部的权只能为民所用,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就必须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能以权谋私。领导干部的情只能为民所系,必须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绝不脱离群众。共产党人的利只能为民所谋,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立志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绝不与民争利。领导干部事业的全部内容就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强调以人为本,实质上是强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应从具体的事情做起,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忠实实践党的宗旨,切实当好人民公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三,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工作观、政绩观。领导干部无论做任何工作、处理任何问题,都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尊重客观实际,遵循科学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做到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只有这样,领导干部才能坚决摈弃“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改变重当前轻长远,无视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以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的所谓“政绩”观,切实做好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完成科学发展的各项任务,实现科学发展的宏观目标。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7.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822.
[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146.
[4]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81-182.
[5]江泽民.论“三个代表”[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162.
[6][7]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63,98.
[责任编辑:成方哲]
关键词:领导干部; 事业观; 工作观; 政绩观; 物质利益观
中图分类号: G933.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09)02-0061-03
领导干部如何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笔者认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的前提是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只有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才能从根本上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虽然是“觉悟”分子,但是,他们作为社会人,又有自己的利益和需求。这些利益和需求客观上与领导干部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直接影响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如何正确看待物质利益就成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的基础环节和有效途径。
一、物质利益观直接决定着领导干部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
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人或“经济人”有着自己的个人利益需求,这种个人利益需求是他们从事事业和工作的基本动力。马克思认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政治和社会活动的原动力,因此,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从人的生存和发展来看,人的利益需要是多方面的,诸如生命、健康、衣、食、住、行、休息、娱乐、异性、金钱、财物、名望、权利(或权力)等等,一切与人的生存、发展和享受相关的对象性存在,无不属于利益范畴。物质利益是最基本的利益,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邓小平指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3]
领导干部的个人利益是他们作为社会一分子在创造社会财富中应分得的一份额。市场经济的前提就是承认个人利益,并把个人对自身合法利益的追求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领导干部也是活生生的社会人,也有作为生物人所具有的一切需要和作为社会人所拥有的一切权利。江泽民指出:“共产党人不是清教徒,也有正常的家庭生活,也有正常的社会交往,党员和干部要开展工作,也需要赋予一定的职权。随着经济的发展,党员和干部的物质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也应该逐步得到改善。这些在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是正当的。”[4]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是建立在物质利益原则基础上的,利益机制在人们行为导向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怎样看待物质利益,树立怎样的物质利益观,是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的一个基本问题。领导干部是政策、法规、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又是群众的领导者;在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上,往往也是利益分配工作的操作者。领导干部如果不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就会抛弃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具有的崇高理想和信仰,把自己的工作泛职业化,即把工作看作是谋生的手段;或把自己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当作商品进行寻租,谋取个人或本部门的不正当利益,演化为腐败行为。因此,他们的物质利益观如何就直接关系领导干部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党的性质和宗旨,直接关系到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领导干部应树立怎样的物质利益观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以人民为最高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人的最高价值取向;以人民是否得到真实的利益,是否符合人民的最大利益,是否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作为衡量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行的评价标准。邓小平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江泽民强调“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5]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明确指出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为最广大人民共享。这些都反映了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性质和宗旨。
党的物质利益观必然要求它的成员树立正确的个人物质利益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承认并正视个人的物质利益,从个人、他人及社会三者关系的角度论证物质利益,预见到未来社会三者利益的一致性。刘少奇具体论述了党员干部应树立怎样的物质利益关系问题,认为“一切党员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公共的利益,即党的利益,摆在自己的私人利益之上,党员的私人利益必须服从人民的即党的公共利益。一切自私自利的人,不肯为人民牺牲自己的人,都不能做共产党员”[6]。他始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不是不承认党员的个人利益,不是要完全抹杀党员的个人利益,不是要完全消灭党员的个性。党允许党员在不违背党的利益的范围内,去建立他个人的以至家庭的生活,去发展他个人的个性和特长。但“保护与增进工人群众和一切劳动群众的利益,包括日常切身的与根本的,个别的、部分的、暂时的与整个的、长远的利益在内,不独是一切共产党员的责任,而且是共产党一切斗争、一切工作的最终目的。”[7]刘少奇还指出,我们的党员,不是什么普通的人,而是觉悟的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他应该成为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和阶级意识的自觉代表者。因此,共产党员的个人利益完全不应该在党和无产阶级的利益之外凸现出来,党的干部和党的领导人,更应该是党和无产阶级的一般利益的具体代表者,他们的个人利益,更应该完全融化在党和无产阶级的一般利益和目的之中。
不可否认,社会转型以来,经济建设成为工作重心,市场经济活动成为社会的基本活动。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受到市场利益机制的负面影响,不能摆正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上忘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忘记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个人的物质利益观膨胀,演化为极端的个人主义物质利益观,以谋取私利为人生价值取向。因此,在事业观上,一些领导干部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当成事业标准;在工作观上,一些领导干部的骨子里想的根本不是什么“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是为了个人的升迁,大搞迎合上级的“首长工程”,追逐名利的“形象工程”,沽名钓誉的“标志工程”。在政绩观上,一些领导干部浮夸急躁、急功近利,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现在一些领导干部“有的在发展观念上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见物不见人、甚至制造虚假政绩等问题”。
因此,面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应把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树立正确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的重要内容。首先,广大党员干部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从主观上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自觉性,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其次,每一个共产党员应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和锻炼,正确处理好在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公与私”、“苦与乐”、“利与义”的关系。
三、领导干部怎样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
大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那么,领导干部怎样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呢?
第一,超越个人利益的羁绊,把个人利益完全融化在党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目的之中,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以人民为最高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人生价值取向,以人民是否得到真实的利益,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评价自己工作和政绩的标准。领导干部应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努力实践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江泽民认为,领导干部如果只为自己、为家庭而活着,其意义非常有限。只有为国家为社会为民族为集体的利益,奋不顾身地工作着,毫不保留地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样的人才有真正的意义,才是光荣的人生,闪光的人生。因此,领导干部只有树立了为人民谋福利的物质利益观,才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就会站在党和人民的角度看待事业、工作和政绩,才会从党的利益出发对待工作,以艰苦奋斗、敬业、勤业、创业的精神,忠诚于党的事业,立足本职为人民谋利益、为社会做贡献,为国家而献身。
第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着力增强自身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事业观、价值观。领导干部的权只能为民所用,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就必须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能以权谋私。领导干部的情只能为民所系,必须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绝不脱离群众。共产党人的利只能为民所谋,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立志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绝不与民争利。领导干部事业的全部内容就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强调以人为本,实质上是强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应从具体的事情做起,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忠实实践党的宗旨,切实当好人民公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三,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工作观、政绩观。领导干部无论做任何工作、处理任何问题,都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尊重客观实际,遵循科学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做到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只有这样,领导干部才能坚决摈弃“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改变重当前轻长远,无视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以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的所谓“政绩”观,切实做好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完成科学发展的各项任务,实现科学发展的宏观目标。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7.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822.
[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146.
[4]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81-182.
[5]江泽民.论“三个代表”[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162.
[6][7]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63,98.
[责任编辑:成方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