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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省纪委监委通报5 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丹东市原副市长刘胜军为宋琦、宋鹏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2008年至2017年,在宋琦、宋鹏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贿赂下,刘胜军利用职务便利,为宋琦、宋鹏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返还土地出让金、工程承揽、“零地价”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暴力取得海产养殖捕捞权等方面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