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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中国妇女文学创作可分为两个阶段: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为“觉醒”阶段;80年代中后期起为“形象重塑”阶段。纵观后一阶段的文学创作,可以看到女性提出了爱与被爱的权利要求、性的权利要求、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要求和自我发展的权利要求。女性向传统进行反抗,但同时,其权利要求又恰恰露出了“传统”的马脚,乃至又回到了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