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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部分地区精神科护理诊断现状,为规范精神科护理诊断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信函方法调查北京、天津、四川、湖南、河北、黑龙江等地区精神病院在整体护理实施过程中有关护理诊断的应用情况。结果 存在四方面问题:护理诊断名称无描述性定义,操作不易规范化;缺少能准确反映病人健康问题的确切的护理诊断;无统一的护理诊断名称,不便于学术交流;将一些精神症状作为护理诊断。结论 应尽快规范精神科护理诊断,以完善精神科的系统化整体护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