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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影响翻译实践的诸多因素中,翻译目的对翻译结果影响甚大。同一原文,因不同的翻译目的而形成译本的多样化。文章选取《道德经》的第一章的四个著名英译本进行对比研究,探讨译者的不同翻译目的如何影响翻译策略及译者对译入语读者的关照程度,从而最终形成《道德经》译本的多样性。
关键词: 译者目的 译本多样化 《道德经》
1.引言
从文献来看,近年来,学者从翻译理论的各个角度对《道德经》的研究从未停止过。《道德经》原文文本艰辛难懂,借助其不计其数的底本及注本也难懂其博大精深的思想。因此,译者因自身对《道德经》的理解不同,表现出极强的译者主体性,因而在翻译过程中因不同的翻译目的而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最终形成了译本多样化。
译者主体性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受到翻译界的重视。虽然目前还没有对译者主体性给予普遍认可的定义,但译者的翻译目的被众多译者认为是译者主体性的重要因素。同一原作,因译者翻译目的不同,其译文定是千差万别,译风亦不相同,因而最终导致译本多样的现象。
本文从众多《道德经》英译本中选取四个著名的译本对《道德经》的第一章英译本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分析译者的翻译目的、所使用的及译者受自身语言和文化因素的影响,指出《道德经》的英译体现了译者的主体性作用。四译本分别为James Legge(理雅各)1891年译本(下称理译),Richaid Wilhelm(卫礼贤)1910年译本(下称卫译),Arthur Waley(阿瑟·威利)1934年译本(下称阿译),林语堂1942年译本(下称林译)。
2.翻译目的论
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德国的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主要理论,它反映了以语言学为主的形式翻译理论到功能、社会文化导向的翻译理论大转移。skopos一词源于希腊语,是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用来特指翻译目的的专业术语。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应遵循三个法则:目的法则(skopos rule)、连贯法则(coherence rule)、忠实法则(fidelity rule)[1]。目的法则是目的论的首要法则。目的决定方法,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和功能决定,也就是说,传统译论中所强调的“信”、“忠实”都要服从于翻译目的。
3.译者的翻译目的与《道德经》译本多样化
3.1译者的翻译目的
由于译者自身不同的翻译目的,译者自身不同的文化背景,对原文本的不同解读,以及所面对的译本读者的不同,最终形成了《道德经》译本的多样化。
本文选取的四个著名的英译本因译者自身不同的翻译目的而形成了不同的译本。作为著名的英国汉学家,理雅各一直将翻译儒家经典作品作为其宗教事业的一部分。他的翻译目的是“让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人们真正了解这个伟大的帝国,尤其是,我们的传教事业应当得到丰富的文化资源的引导,以便确保起长远的效果”[2]。理查德·卫礼贤是德国著名的汉学家、传教士。他在中国亲眼目睹了义和团运动的爆发、辛亥革命的发生和新文化运动的兴起。这些经历使其对中国文化背景有了较深刻的了解。他的译文主要注重两国文化的交流。阿瑟·威利也是英国著名汉学家,他的译文侧重于表达老子的哲学思想。他认为《道德经》译文不是注重“文学翻译”(重视文学质量),而是为了在细节上阐明原文所要表达的哲理。而林语堂称其翻译是“为揭开东方,尤其是反映在中国文学和哲学中的中国人看待事物的观点的神秘面纱”[3]。因此,译者因其不同的翻译目的而采用了不同的翻译策略。
3.2译者的翻译策略
在某种程度上,译者的翻译策略是由其翻译目的决定的。理雅各的主要翻译目的是向即将来华的传教士介绍中国文化和东方哲学,帮助他们更加了解中国的同时更加了解自己。因其“翻译目的素为忠于原作,而非崇尚文采”[2],所以他采用的是归化、意译翻译策略。而卫礼贤为了更好地传达原文意思大都采用了直译。阿瑟·威利的译文还是与原文有所出入的。林语堂称其翻译策略为释译(paraphrase),他认为这是最佳也最令人满意的方法,因为古文用词极其精简,其意义是通过句法或词序展现的,不同的是,英文主要是通过连接词表达意义的。
译者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是形成《道德经》译本多样化的重要因素。我们只需考察四个英译本对《道德经》第一章中的“道,可道,非常道”的翻译就可一目了然。
(1)道,可道,非常道
理译:The Tao that can be trodden is not the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Tao.
卫译:The DAO that can be expressed is not the eternal DAO.
阿译:The Way that can be told of is not an Unvarying Way;
林译:The Tao that can be told of is not the Absolute Tao;
此处第一个“道”,是老子哲学的专用名词和中心范畴,它频频出现在《老子》一书中,但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涵义,它本身主要有三种意思:一是指形而上的实存者,即构成宇宙万物的最初本原;二是指宇宙万物发生、存在、发展、运动的规律;三是指人类社会的一种准则、标准。这里的“道”是第一种涵义,即指宇宙万物的本始。它是一种形而上的永恒的存在,可感而不可见,无形无象却又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它产生了宇宙万物,决定了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但它本身是永恒不变的。从这种意义上讲,“道”有点类似于西方文化中的“上帝”或“太一”的概念。
从这四个英译本看,理译采用的是直译,而且连语序与原文也几乎是一致的。卫译特点在于直译了“道”,却未能向人们传承出“道”的真谛。阿瑟·威利的译文是在对原文一定的理解基础上翻译的,但是还是有点不太合适的是对第二个“道”的翻译,这是与他自己的特定的翻译目的相结合的。林译与卫译,阿译形式上都很相似而区别都在于如何译“道”。正是译者不同翻译策略的运用形成了《道德经》译本的多样化。 3.3译者对译入语读者的关照
“当译者进行翻译时,他直接面对的并不是‘作者’和‘读者’,而是文本和想象中的‘隐含的读者’”[4]。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理应时刻考虑到译入语读者,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翻译目标。因为译入语读者因其身处特定文化、具有某种期待及交流需要而成为影响翻译目的的重要因素之一。任何翻译都有预期读者,因此,“翻译即为在译入语环境下的译文读者制作一个译文以实现某种目的”[5]。译者对译入语读者的关照程度不同则会在译文中留下痕迹,因此使得各译本不尽相同。我们比较《道德经》第一章中下面这句的四个英译本。
(2)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理译:(Conceived of as) having no name,it is the Originator of heaven and earth;
(Conceived of as)having a name,it is the Mother of all things.
卫译:“Non-existence” I call the beginning of Heaven and Earth.
“Existence” I call the mother of individual beings.
阿译:It was from the Nameless that Heaven and Earth sprang;
The named is but the mother that rears the ten thousand creatures,each after its kind.
林译:The Nameless is the origin of Heaven and Earth;
The Named is the Mother of All Things.
这两句的意思,展现出老子道家的思想,理解起来有点难。无,名天地之始:名,这里是个动词,是命名、称呼的意思。天地之始,也就是天地形成的开端。用“无”称呼天地形成的开端。这句话说的是天地形成之际的一种状态——无。这个“无”并非空无一切,而是形容“道”生成宇宙万物过程中混沌一片、无以名状的一种特殊的状态。有,名万物之母:这里的有,可以叫做万物的根源。母,即根本、根源。有,指天地形成以后,万物竞相生成的状况。古代中国人认为,先有天地的分化,然后才有万物的出现。“有”和“无”,是老子提出的两个重要概念,是对“道”的具体称呼,表明“道”生成宇宙万物的过程,即“道”由无形质向有形质转换的过程。
通观四译本,阿瑟·威利的译文对译入语的关照强度最大,林语堂次之,相对来讲,卫礼贤,理雅各对译入语的关照较弱。因而,西方的翻译界人士对阿瑟·威利的翻译给予很高的评价,因其对所译作品不仅有很深的语言功底,而且对所译原文有较透彻的研究。他站在忠实于原著,再现原著风貌的基础上,对所译作品总是力求准确无误,因而,其译文很通顺流畅。由此看来,译者对译入语读者的关照,正好体现了译者的主体性。
4.结语
在整个翻译过程中,译者首先要以读者身份对原作进行解读,寻求原文意义。意义不是永远完全客观地存在于文本之中的。实际上,客观存在的只是一系列符号,没有人的主观参与,符号就失去了意义。但在翻译过程中不可能通过处处加注释传达原文意义,因此译者往往根据自己的翻译目的进行翻译。译者的翻译目的是译者主体性的重要体现。本文的四个《道德经》英译本,正是四位译者自身不同的翻译目的,所运用的不同翻译策略及对译入语的关照强弱不同而产生了不同译本,由此形成了《道德经》译本的多样化。
参考文献:
[1]Reiss.K.Hans Vermee 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 theories [M].Tubingen:Niemeyer.1984.
[2]Legge,James.The Chinese Classics with a Translation.Critical and Exegetical Notes Prolegomena,and Copious Indexes[M].VOL.I.Oxford:The Clarendon Press.1893.
[3]Lin Yutang.The Wisdom of China and India [M].New York:Random House.1942.
[4]许均.翻译的主体间性与视界融合[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3(4).
[5]Vermeer H.J.What Does It Mean to Translate? Indian Journal of Applied Linguistics,1987(2).
基金项目:六盘水师范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翻译研究团队建设项目(项目合同号:LPSSYKJTD201403)
关键词: 译者目的 译本多样化 《道德经》
1.引言
从文献来看,近年来,学者从翻译理论的各个角度对《道德经》的研究从未停止过。《道德经》原文文本艰辛难懂,借助其不计其数的底本及注本也难懂其博大精深的思想。因此,译者因自身对《道德经》的理解不同,表现出极强的译者主体性,因而在翻译过程中因不同的翻译目的而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最终形成了译本多样化。
译者主体性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受到翻译界的重视。虽然目前还没有对译者主体性给予普遍认可的定义,但译者的翻译目的被众多译者认为是译者主体性的重要因素。同一原作,因译者翻译目的不同,其译文定是千差万别,译风亦不相同,因而最终导致译本多样的现象。
本文从众多《道德经》英译本中选取四个著名的译本对《道德经》的第一章英译本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分析译者的翻译目的、所使用的及译者受自身语言和文化因素的影响,指出《道德经》的英译体现了译者的主体性作用。四译本分别为James Legge(理雅各)1891年译本(下称理译),Richaid Wilhelm(卫礼贤)1910年译本(下称卫译),Arthur Waley(阿瑟·威利)1934年译本(下称阿译),林语堂1942年译本(下称林译)。
2.翻译目的论
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德国的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主要理论,它反映了以语言学为主的形式翻译理论到功能、社会文化导向的翻译理论大转移。skopos一词源于希腊语,是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用来特指翻译目的的专业术语。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应遵循三个法则:目的法则(skopos rule)、连贯法则(coherence rule)、忠实法则(fidelity rule)[1]。目的法则是目的论的首要法则。目的决定方法,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和功能决定,也就是说,传统译论中所强调的“信”、“忠实”都要服从于翻译目的。
3.译者的翻译目的与《道德经》译本多样化
3.1译者的翻译目的
由于译者自身不同的翻译目的,译者自身不同的文化背景,对原文本的不同解读,以及所面对的译本读者的不同,最终形成了《道德经》译本的多样化。
本文选取的四个著名的英译本因译者自身不同的翻译目的而形成了不同的译本。作为著名的英国汉学家,理雅各一直将翻译儒家经典作品作为其宗教事业的一部分。他的翻译目的是“让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人们真正了解这个伟大的帝国,尤其是,我们的传教事业应当得到丰富的文化资源的引导,以便确保起长远的效果”[2]。理查德·卫礼贤是德国著名的汉学家、传教士。他在中国亲眼目睹了义和团运动的爆发、辛亥革命的发生和新文化运动的兴起。这些经历使其对中国文化背景有了较深刻的了解。他的译文主要注重两国文化的交流。阿瑟·威利也是英国著名汉学家,他的译文侧重于表达老子的哲学思想。他认为《道德经》译文不是注重“文学翻译”(重视文学质量),而是为了在细节上阐明原文所要表达的哲理。而林语堂称其翻译是“为揭开东方,尤其是反映在中国文学和哲学中的中国人看待事物的观点的神秘面纱”[3]。因此,译者因其不同的翻译目的而采用了不同的翻译策略。
3.2译者的翻译策略
在某种程度上,译者的翻译策略是由其翻译目的决定的。理雅各的主要翻译目的是向即将来华的传教士介绍中国文化和东方哲学,帮助他们更加了解中国的同时更加了解自己。因其“翻译目的素为忠于原作,而非崇尚文采”[2],所以他采用的是归化、意译翻译策略。而卫礼贤为了更好地传达原文意思大都采用了直译。阿瑟·威利的译文还是与原文有所出入的。林语堂称其翻译策略为释译(paraphrase),他认为这是最佳也最令人满意的方法,因为古文用词极其精简,其意义是通过句法或词序展现的,不同的是,英文主要是通过连接词表达意义的。
译者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是形成《道德经》译本多样化的重要因素。我们只需考察四个英译本对《道德经》第一章中的“道,可道,非常道”的翻译就可一目了然。
(1)道,可道,非常道
理译:The Tao that can be trodden is not the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Tao.
卫译:The DAO that can be expressed is not the eternal DAO.
阿译:The Way that can be told of is not an Unvarying Way;
林译:The Tao that can be told of is not the Absolute Tao;
此处第一个“道”,是老子哲学的专用名词和中心范畴,它频频出现在《老子》一书中,但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涵义,它本身主要有三种意思:一是指形而上的实存者,即构成宇宙万物的最初本原;二是指宇宙万物发生、存在、发展、运动的规律;三是指人类社会的一种准则、标准。这里的“道”是第一种涵义,即指宇宙万物的本始。它是一种形而上的永恒的存在,可感而不可见,无形无象却又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它产生了宇宙万物,决定了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但它本身是永恒不变的。从这种意义上讲,“道”有点类似于西方文化中的“上帝”或“太一”的概念。
从这四个英译本看,理译采用的是直译,而且连语序与原文也几乎是一致的。卫译特点在于直译了“道”,却未能向人们传承出“道”的真谛。阿瑟·威利的译文是在对原文一定的理解基础上翻译的,但是还是有点不太合适的是对第二个“道”的翻译,这是与他自己的特定的翻译目的相结合的。林译与卫译,阿译形式上都很相似而区别都在于如何译“道”。正是译者不同翻译策略的运用形成了《道德经》译本的多样化。 3.3译者对译入语读者的关照
“当译者进行翻译时,他直接面对的并不是‘作者’和‘读者’,而是文本和想象中的‘隐含的读者’”[4]。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理应时刻考虑到译入语读者,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翻译目标。因为译入语读者因其身处特定文化、具有某种期待及交流需要而成为影响翻译目的的重要因素之一。任何翻译都有预期读者,因此,“翻译即为在译入语环境下的译文读者制作一个译文以实现某种目的”[5]。译者对译入语读者的关照程度不同则会在译文中留下痕迹,因此使得各译本不尽相同。我们比较《道德经》第一章中下面这句的四个英译本。
(2)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理译:(Conceived of as) having no name,it is the Originator of heaven and earth;
(Conceived of as)having a name,it is the Mother of all things.
卫译:“Non-existence” I call the beginning of Heaven and Earth.
“Existence” I call the mother of individual beings.
阿译:It was from the Nameless that Heaven and Earth sprang;
The named is but the mother that rears the ten thousand creatures,each after its kind.
林译:The Nameless is the origin of Heaven and Earth;
The Named is the Mother of All Things.
这两句的意思,展现出老子道家的思想,理解起来有点难。无,名天地之始:名,这里是个动词,是命名、称呼的意思。天地之始,也就是天地形成的开端。用“无”称呼天地形成的开端。这句话说的是天地形成之际的一种状态——无。这个“无”并非空无一切,而是形容“道”生成宇宙万物过程中混沌一片、无以名状的一种特殊的状态。有,名万物之母:这里的有,可以叫做万物的根源。母,即根本、根源。有,指天地形成以后,万物竞相生成的状况。古代中国人认为,先有天地的分化,然后才有万物的出现。“有”和“无”,是老子提出的两个重要概念,是对“道”的具体称呼,表明“道”生成宇宙万物的过程,即“道”由无形质向有形质转换的过程。
通观四译本,阿瑟·威利的译文对译入语的关照强度最大,林语堂次之,相对来讲,卫礼贤,理雅各对译入语的关照较弱。因而,西方的翻译界人士对阿瑟·威利的翻译给予很高的评价,因其对所译作品不仅有很深的语言功底,而且对所译原文有较透彻的研究。他站在忠实于原著,再现原著风貌的基础上,对所译作品总是力求准确无误,因而,其译文很通顺流畅。由此看来,译者对译入语读者的关照,正好体现了译者的主体性。
4.结语
在整个翻译过程中,译者首先要以读者身份对原作进行解读,寻求原文意义。意义不是永远完全客观地存在于文本之中的。实际上,客观存在的只是一系列符号,没有人的主观参与,符号就失去了意义。但在翻译过程中不可能通过处处加注释传达原文意义,因此译者往往根据自己的翻译目的进行翻译。译者的翻译目的是译者主体性的重要体现。本文的四个《道德经》英译本,正是四位译者自身不同的翻译目的,所运用的不同翻译策略及对译入语的关照强弱不同而产生了不同译本,由此形成了《道德经》译本的多样化。
参考文献:
[1]Reiss.K.Hans Vermee 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 theories [M].Tubingen:Niemeyer.1984.
[2]Legge,James.The Chinese Classics with a Translation.Critical and Exegetical Notes Prolegomena,and Copious Indexes[M].VOL.I.Oxford:The Clarendon Press.1893.
[3]Lin Yutang.The Wisdom of China and India [M].New York:Random House.1942.
[4]许均.翻译的主体间性与视界融合[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3(4).
[5]Vermeer H.J.What Does It Mean to Translate? Indian Journal of Applied Linguistics,1987(2).
基金项目:六盘水师范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翻译研究团队建设项目(项目合同号:LPSSYKJTD2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