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公共权力实现的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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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政府公共权力价值目标—公正与效率的研究,揭示了其二元化价值取向的内在矛盾及其实现途径:在动态博弈中获得“次优选择”。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行政改革的理论诉求与实践轨迹都是致力于通过对政府公共权力的改革。追求管理效率与社会公正的平衡。我国政府公共权力的价值取向同样是二元化的公正与效率。公共行政中的种种问题与弊端的根源是政府公共权力运行机制导致公正与效率失衡的结果。针对我国公共权力所存在的机制缺陷,提出了“收缩、规范、公开”的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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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正确总结我国半个多世纪民主建设的经验,科学分析和认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对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房宁的新著:《民主政治十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与实践的若干重大问题》(以下简称《十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7月版)是最近出版的一部立足于本国历史、国情和实践,总结本国民主实践经验,梳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与话语体系的著作。
目前,有限政府论在学术界和实践界已成为一种较为流行的理论观点,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政策导向。本文在梳理以自由主义为内涵的有限政府论之思想源流的基础上,对国内关于有限政府争论的各种观点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指出有限政府论与社会主义政府职能之间的矛盾性,并对有限政府论提出的“宪政改革”、“小政府、大社会”等现实政治诉求进行了剖析和反思。
本文探讨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原则论断、无产阶级革命领袖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民主政治的认识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和政治文明建设认识的突破。
在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设计中,人大和政协是同时存在互为补充的。政协拥有宪法所赋予的重要地位,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其中,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是十分重要的,是体现政治关系的有组织的政治监督。地方政协应该勇于探索如何对省、市委进行民主监督;加强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监督;与地方人大的刚性监督加强互动并互为补充;并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监督载体,提升民主监督的效果。
在制度安排与理论建构方面,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了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多重契合性。但是,政治协商制度从其在宪法中所处的地位来看,这一制度的组织结构及其相应功能还存在着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就必须完善和发展政治协商制度,从协商政治、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面充分开发和利用这种体制内的重要资源,切实把政治协商制度与和谐社会的契合性从应然态势转化为实然状况,充分发挥其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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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新世纪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实现这一目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发挥各自的作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系统地、自觉地科学合理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理论体系,提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合理解释,指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方向;并凝聚社会力量和提供重要保障。
协商政治是一种客观存在,它不仅体现了当代政治生活的一个特点,而且代表了未来政治生活的一个可能的走向。协商政治的哲学理念认为政治主体是理性的,通过协商沟通,能够使利益得到合理安排,使矛盾得到和平式解决;协商政治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同时,又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它从多方面体现着政治文明的价值,是政治文明进程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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