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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幸福作为关键词是自人类产生以来就不断进行追问的永恒话题,在哲学意义上,幸福建构理论更是作为西方哲学史上若干哲学家的议题之一。亚里士多德和马克思作为哲学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对于幸福构建的看法也是不尽相同。本文以亚里士多德、功利主义和马克思的幸福观为基础,探讨幸福构建理论,以及追问幸福构建何以可能。
[关键词]幸福;德性;功利主义;共产主义
[中图分类号]B502.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7 — 0081 — 02
一、根基——幸福构建理论
在西方哲学对于幸福的探讨上,可以主要分为三个派别进行幸福观念建构:感性主义幸福观、理性主义幸福观、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三种幸福观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解读幸福概念,对幸福如何构建进行分析。
(一)感性主义幸福观
感性主义幸福观从古希腊时期开始发展,功利主义作为其集大成者。感性主义幸福观的发展最早可以追溯到德谟克利特和居勒尼学派,可以说,感性主义幸福观,对快乐的最早追求都是从德谟克利特开始的。“对人,最好的就是在一种尽可能愉快的状态中过活,并且尽可能少受痛苦。”〔1〕P107居勒尼学派继承了苏格拉底关于幸福与快乐的论述,并将苏格拉底所说的“至善”解释为“快乐”,居勒尼学派认为快乐是衡量一切价值的尺度,同时,相对比较精神快乐而言,对肉体快乐的体验更为强烈。该派更为重视感性体验的快乐,而轻视理性对于快乐所起的作用。
功利主义幸福观作为感性主义幸福观集中表述,确定了幸福观点的总体思路:用“快乐即幸福”表达自身的幸福观,将群体快乐以“快乐计量相加”的方式进行计算,其计量结果作为“群体利益”的一种表述方式。在幸福如何构建的理论上,感性主义幸福观认为,以功利主义为代表,认为公众幸福之可欲是以“每个人都相信幸福能够获得的范围内欲求自己的幸福”为基础的,并认为这是一个事实。因此,“我们就不仅有了合适的证据,而且有了可能需要的一切证据来证明,幸福是一种善:即每个人的幸福对他本人来说都是一种善,因而公众幸福就是对所有的人的集体而言的善。”〔2〕P36
(二)理性主义幸福观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是西方理性主义幸福观的代表人物,其中,亚里士多德对于幸福观的表述是理性主义幸福观的主要代表。亚里士多德将“德性”作为衡量幸福的最高原则,他继承了苏格拉底的德性幸福论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新的改造,进而提出了新的命题“幸福就是一种合乎德性灵魂的现实活动”。〔3〕P18-19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至善,至善本身就是目的,并且是一切行为目的的最终目的。〔4〕同时,幸福是合乎美德的活动,行为符合理性,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与感性主义幸福观相较,理性主义幸福观将“德性”与“善”概念纳入到幸福构建体系之内,并不是单一考虑快乐在幸福体系中所起到的作用,而是在探讨人的本质的基础之上,融入思辨与智慧在幸福构建中的作用,对幸福本质的认识有了新的思考。
(三)马克思主义幸福观
马克思对于幸福的探讨从未间断过,虽然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并没有明确对于幸福概念下定义,但是对于幸福这一命题,马克思一直有着自己的理解。马克思在其中学的毕业论文《青年的选择》中,就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事业作为自己毕生的选择,“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服务的职业,我们就不会为任何沉重负担所压倒,因为这是为全人类做出的牺牲;那时我们得到的将不是可怜的、有限的和自私自利的欢乐;我们的幸福将属于亿万人。”〔5〕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充分表达了他的普罗米修斯情结,表达了他愿意为改造人类世界不断奋斗的决心。马克思对于幸福的理解随着革命斗争实践的深入不断深化,随着理论的不断发展,从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异化劳动出发,马克思找到了为人类解放事业为人类幸福的必要方式——斗争,只有通过斗争才能消除剥削和压迫,使每个人都获得平等的实现幸福的权利。斗争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实现自由发展的有效方式,也是实践共产主义,实现人类幸福的重要途径。
二、超越——马克思对于两种幸福观的超越
(一)马克思对感性主义幸福观的超越
感性主义幸福观以功利主义为代表,影响了马克思后来的理论建构。一方面,马克思肯定了功利主义的一些合理观点,基于此基础上为他后来的共产主义学说构建提供了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对于功利主义幸福观的不合理性,马克思在其《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在论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批判和超越。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
对功利主义幸福观的内在矛盾进行了批判和超越。“功利关系具有十分明确的意义,即我是通过我使别人受到损失的办法来为我自己取得利益。”〔6〕P479对此,马克思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异化劳动概念,并对资本主义的积累方式和对无产阶级的剥削方式进行了揭露,论述了异化劳动给工人阶级带来的深重苦难,最终结论指向扬弃异化,实现人的幸福。
进一步完善建构群体幸福理论。感性主义幸福观只提出了关于群体利益、群体幸福的评判标准,同时,也只是从道德层面、思想层面提出如何构建社会。马克思看到了这样的幸福观的空想性和不可操作性,提出了关于自己的幸福构建理论——共产主义。如何构建幸福?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是最终答案,也是马克思为人类幸福所设计的蓝图。共产主义是马克思对于人类幸福所构建的终极理论,对于人类幸福的最终实现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马克思对理性主义幸福观的超越
制度群体方面。理性主义幸福观的代表是古希腊哲学集大成的人物亚里士多德,详细论述他针对幸福构建理论所提出的政治制度建设,其实质是等级政治制度。亚里士多德设计了一套能够进行运作的,在他看来是“最好的安排”的政治制度,即贵族政治等级制度。从根本上来讲,亚里士多德的“群体幸福”,所关注的只是一小部分上层贵族的幸福,可以说,他的群体是无法形成代表性的。
[关键词]幸福;德性;功利主义;共产主义
[中图分类号]B502.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7 — 0081 — 02
一、根基——幸福构建理论
在西方哲学对于幸福的探讨上,可以主要分为三个派别进行幸福观念建构:感性主义幸福观、理性主义幸福观、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三种幸福观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解读幸福概念,对幸福如何构建进行分析。
(一)感性主义幸福观
感性主义幸福观从古希腊时期开始发展,功利主义作为其集大成者。感性主义幸福观的发展最早可以追溯到德谟克利特和居勒尼学派,可以说,感性主义幸福观,对快乐的最早追求都是从德谟克利特开始的。“对人,最好的就是在一种尽可能愉快的状态中过活,并且尽可能少受痛苦。”〔1〕P107居勒尼学派继承了苏格拉底关于幸福与快乐的论述,并将苏格拉底所说的“至善”解释为“快乐”,居勒尼学派认为快乐是衡量一切价值的尺度,同时,相对比较精神快乐而言,对肉体快乐的体验更为强烈。该派更为重视感性体验的快乐,而轻视理性对于快乐所起的作用。
功利主义幸福观作为感性主义幸福观集中表述,确定了幸福观点的总体思路:用“快乐即幸福”表达自身的幸福观,将群体快乐以“快乐计量相加”的方式进行计算,其计量结果作为“群体利益”的一种表述方式。在幸福如何构建的理论上,感性主义幸福观认为,以功利主义为代表,认为公众幸福之可欲是以“每个人都相信幸福能够获得的范围内欲求自己的幸福”为基础的,并认为这是一个事实。因此,“我们就不仅有了合适的证据,而且有了可能需要的一切证据来证明,幸福是一种善:即每个人的幸福对他本人来说都是一种善,因而公众幸福就是对所有的人的集体而言的善。”〔2〕P36
(二)理性主义幸福观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是西方理性主义幸福观的代表人物,其中,亚里士多德对于幸福观的表述是理性主义幸福观的主要代表。亚里士多德将“德性”作为衡量幸福的最高原则,他继承了苏格拉底的德性幸福论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新的改造,进而提出了新的命题“幸福就是一种合乎德性灵魂的现实活动”。〔3〕P18-19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至善,至善本身就是目的,并且是一切行为目的的最终目的。〔4〕同时,幸福是合乎美德的活动,行为符合理性,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与感性主义幸福观相较,理性主义幸福观将“德性”与“善”概念纳入到幸福构建体系之内,并不是单一考虑快乐在幸福体系中所起到的作用,而是在探讨人的本质的基础之上,融入思辨与智慧在幸福构建中的作用,对幸福本质的认识有了新的思考。
(三)马克思主义幸福观
马克思对于幸福的探讨从未间断过,虽然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并没有明确对于幸福概念下定义,但是对于幸福这一命题,马克思一直有着自己的理解。马克思在其中学的毕业论文《青年的选择》中,就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事业作为自己毕生的选择,“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服务的职业,我们就不会为任何沉重负担所压倒,因为这是为全人类做出的牺牲;那时我们得到的将不是可怜的、有限的和自私自利的欢乐;我们的幸福将属于亿万人。”〔5〕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充分表达了他的普罗米修斯情结,表达了他愿意为改造人类世界不断奋斗的决心。马克思对于幸福的理解随着革命斗争实践的深入不断深化,随着理论的不断发展,从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异化劳动出发,马克思找到了为人类解放事业为人类幸福的必要方式——斗争,只有通过斗争才能消除剥削和压迫,使每个人都获得平等的实现幸福的权利。斗争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实现自由发展的有效方式,也是实践共产主义,实现人类幸福的重要途径。
二、超越——马克思对于两种幸福观的超越
(一)马克思对感性主义幸福观的超越
感性主义幸福观以功利主义为代表,影响了马克思后来的理论建构。一方面,马克思肯定了功利主义的一些合理观点,基于此基础上为他后来的共产主义学说构建提供了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对于功利主义幸福观的不合理性,马克思在其《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在论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批判和超越。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
对功利主义幸福观的内在矛盾进行了批判和超越。“功利关系具有十分明确的意义,即我是通过我使别人受到损失的办法来为我自己取得利益。”〔6〕P479对此,马克思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异化劳动概念,并对资本主义的积累方式和对无产阶级的剥削方式进行了揭露,论述了异化劳动给工人阶级带来的深重苦难,最终结论指向扬弃异化,实现人的幸福。
进一步完善建构群体幸福理论。感性主义幸福观只提出了关于群体利益、群体幸福的评判标准,同时,也只是从道德层面、思想层面提出如何构建社会。马克思看到了这样的幸福观的空想性和不可操作性,提出了关于自己的幸福构建理论——共产主义。如何构建幸福?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是最终答案,也是马克思为人类幸福所设计的蓝图。共产主义是马克思对于人类幸福所构建的终极理论,对于人类幸福的最终实现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马克思对理性主义幸福观的超越
制度群体方面。理性主义幸福观的代表是古希腊哲学集大成的人物亚里士多德,详细论述他针对幸福构建理论所提出的政治制度建设,其实质是等级政治制度。亚里士多德设计了一套能够进行运作的,在他看来是“最好的安排”的政治制度,即贵族政治等级制度。从根本上来讲,亚里士多德的“群体幸福”,所关注的只是一小部分上层贵族的幸福,可以说,他的群体是无法形成代表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