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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山东省的快速发展背景之下,出现了一些让政府和民众担心的问题,日益扩大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是其中之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山东省城乡居民的收入都有显著提高,但是在增长速度上存在着明显差别,另外因为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政策制定和财政支出也存在着城市偏向,比之农村,城镇居民获得资源和财政支持的渠道更多,众多因素的作用导致山东省的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将民生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领域,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这说明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引起了人们高度关注并且进入了国家的公共政策议程,已经成为了今后社会管理及相关制度改革中一个无法回避也不应该回避的大问题。在《礼记》中有这样一段话:“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可以用这句话来说明社会保障制度所要实现的目标,减少贫困,逐步缩小贫富差距,最终实现社会公平,这就要求社会保障通过一定的方式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国家通过财政支出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以期更好的利用和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将城乡居民之间存在的收入差距适度缩小,使每一个民众都能享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实惠,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平和福利最大化。财政性社保支出作为政府的转移性支付,一方面能减少贫困,保障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另一方面能降低纯粹的市场分配机制带来的收入分配差距。正是因为这种考虑,财政性社保支出成为了财政和社会保障共同发挥作用,调节收入分配的方式。文章首先界定了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概念并对相关作用机制和影响机理进行了分析;通过数据详细分析了山东省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状况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情况,通过不同角度,选择了合适的方法对山东省财政性社保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最后总结分析了相关问题的成因,并从提升财政社保支出水平,优化财政社保支出结构,以及合理划分事权与财权,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几个方面给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