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超长的劳动在公众和学者们看来都是辛苦的,这也被视为“血汗工厂”的“罪行”之一。本文通过民族志方法,对深圳两家“正规”公司里工人的加班行为和心态进行了研究。笔者发现,不但厂方推行超过8小时的上班时间,工人也视之为理所应当的事情;在他们看来,每天只工作8小时,才是不能接受的,不加班的工厂不是“好”工厂。
超时加班是中国劳动法律所不允许的,那么在声称“按劳动法”的工厂,它是怎样维持的?为什么工人“喜欢”加班?本文通过对劳动现场内外的考察,把工人的加班心态和行为,建构为一种“赶工时”游戏。游戏规则是企业对国家法律的选择性和发挥性运用而推行的精巧的薪酬制度。正是对于超出基本工时之外的额外“优厚”待遇的追求,促使工人主动加入到“赶工时”游戏之中。同时,在劳动过程之外,社会主流话语和打工群体的“加班文化”,也使他们接受打工命运,认同“赶工时”游戏。
然而,这个游戏是非常脆弱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同意”的基础太薄弱:在厂方和工人的博弈中,个体化的工人明显处于弱势,这导致游戏失去其最大的魅力:玩家在游戏中缺乏主动性——对于是否加班,什么时候加班,加班多少,工人们几乎没有发言权。长期压抑的工作,使得他们对工作的满足感逐渐降低,最终导致他们选择退出游戏——许多工人们选择了“用脚投票”的方式离开工厂。笔者认为,正是这种在选择是否进厂,选择哪家工厂,是否离职等方面的自由,给予了工人最大的主动性。因此,工人在各个工厂之间“跳来跳去”可以视为他们在更宏大的“赶工时”游戏中追求工时,同时也是其寻求加班与劳动的主动性的表现。
“赶工时”游戏的建立-退出-重建,折射出工人们的“非常住”状态。正是“迟早一天要走的”的信念支撑着他们的打工生活——忍受甚至追求加班;而对于工厂里的枯燥压抑的生活,工人们只有以离职的方式实现周期性的“释放”;对他们来说,打工,并不是“生活”的常态,更不是理想的“生活”。本文希望以此增进对沿海制造业工人处境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