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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成本是反映行政效率、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政府行政活动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消耗。行政成本是政府机关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基础和支撑,并贯穿于整个行政管理工作之中。对于行政成本的概念和界定,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和论述。本文认为较为合理的界定是:“行政成本是政府组织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生产公共产品的活动过程中投入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行政成本的内涵包括:行政成本发生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成本所需资源的获得主要靠财政拔款;行政成本发生的客体主要是社会及其所需的公共产品;行政成本的构成包括广义行政成本和狭义行政成本两个方面;行政成本的投入与效益产出具有非直接关系。本文还从行政成本的用途、是否可直接计算、效能、发生过程、决策过程、形态等不同的属性对行政成本的构成进行分析。在预算不变的情况下,政府机关用于自身消费或自我服务的资金愈少,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费或资金愈多,所取得的行政效率也就愈高。反之,政府机关用于自身的消费或服务愈多,其提供给社会和公众的公共服务就愈少,取得的行政效率也就愈低。因此,必须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的政府无所不在,是“全能型”政府。“全能型”政府意味着政府规模大、政府职能多、行政人员多和行政开支大。因此,在我国建立廉价政府、控制行政成本更具有现实意义。现阶段,我国行政成本呈行政成本主体宽泛、行政成本增长较快、无效行政成本或连带行政成本占了较大的比重等特点。影响我国行政成本的因素主要有:政府规模、政府职能、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弱化、行政观念、行政方式、行政决策、腐败因素等。针对上述影响行政成本的因素,本文提出控制行政成本的几个途径。一是科学设置机构,建立有限政府;二是改革财政管理制度,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三是规范职务消费制度,控制内部行政成本;四是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五是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六是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引入绩效评估机制;七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