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高收益、高风险、高渗透的高新技术成为时代发展的主推动力。生命、环境以及工程等社会关键要素与高新技术的关系日益密切。技术的日益进步推动着整个人类文明的进步。与此同时,高新技术在生命、环境以及工程领域的推陈出新也不断改变着人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性质,个人的现实和潜在、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群、人类与环境,以及人类代际之间的争端日益尖锐。究其根源,在于人类对于人类的主体性、技术的本质以及技术应用责任的不明确。技术的机械性和生物性的发展加速了技术对于自然的干预甚至对于人类的控制。而试图超越自然而证明人的完善性是人性的内在逻辑。因而,技术的进步发展是不可逆的事实。技术由工具对象变为目的对象,这源于人类的欲求和自由权利的实践。但现今基因工程技术已然能够创造生物甚至设计生命,这已然触及到了自然的界限。人类的技术自由源于自然,也受限于自然。技术是人类行为范式变革的根源,从技术出发探究现代性问题是必由之路。或者说技术使人的行为破坏力已然超越自然的限度,探究人的权利与责任的关系是解决高新技术时代伦理问题的关键。人类的存在关键在于人的自由权利与自我决定受限的权利之间的维度关系。简言之,责任的义务源于权利,也应归因于权利。责任作为人类行为的因果必然性的道德命令,在技术无限扩展人类行为范围和效果的高新技术时代,其实质已非过失性的道德承诺,而是底线性的完全义务。责任伦理的体系架构必然要追溯到根源性的主体权利,并且作为人与被作用的存在之间的关系性的技术知识的发明与应用所存在的伦理误解亦是明确责任伦理应有之内涵的必要条件。现今责任伦理研究的“谁之责任”的模糊、“何种责任”的混乱和“如何尽责”的不确定是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高新技术将个体联结为一个自立共生的命运共同体,在现今理性知识所能预见的高新技术的可能危害下,“尽己之责”的个体伦理必然要包含至群体性存在和发展的道德命令。生命伦理、技术伦理、信息伦理以及工程伦理等具体应用伦理无不因技术的急剧革新而拓展至命运共同体的深度和广度,“为可见的和预知的后果尽责”的系统性责任伦理已然具备生态界域的巨大能量,同时统摄形而上的道德命令和形而下的实践律令的责任伦理是人类智慧实践的必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