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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由导言、正文四章和结语组成,具体结构安排如下: 导言主要是在界定研究对象、阐述分析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说明了本论题产生的缘起、论题的意义。同时,论证了本论题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选取上的某种合理性。 第一章“茅盾文学奖的历史起源语境”,论证了茅盾文学奖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历史可能性。目前,对茅盾文学奖的基本定位主要是限于茅盾先生与茅盾文学奖之间的相互指涉的能指与所指关系。在我看来,这无疑是对茅盾文学奖的一种误读。当然,这并非是要否定茅盾先生与茅盾文学奖之间的某种关联。而只是指出此类阐释的一个主要盲点在于忽视了对茅盾文学奖产生的历史语境的具体考量。本章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是:茅盾文学奖是1978年文学评奖制度化下出现的一项重要的专门针对长篇小说的全国性文学大奖(在一定程度上可称为全国优秀长篇小说奖)。因而,与1978年文学评奖的目的和意义相匹配的运作机制上的基本特点,以及与此相吻合的文学观和价值观依然从根本上制约和规范着当今茅盾文学奖的走向。第一节“1978年的文学评奖:文学制度现代化的有效探索”从文学制度的角度分析了1978年文学评奖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历史可能性。论文揭示出,建国三十年来,我国对文学进行调控和管理的制度性力量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批评斗争这一方面。而这种极端的方式毫无疑问阻碍了文学的健康发展。应该说,1978年文学评奖制度的建立本身就是“新时期”以来文学制度现代化探索的一个主要面向。就此实现了文学规范的制度性力量上的一种改革——以一种激励机制完善和代替过去以文学批评甚至是文学斗争为主的惩罚机制。而这种制度性力量的改革本身可以说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探索的一个方面。第二节“1978年文学评奖的运作机制”主要以1978年文学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