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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①调查长沙市不同等级、不同所有制医院临床护士对患者自杀的态度与认知的现状;②探究长沙市临床护士对患者自杀行为的态度、认知水平的相关性及影响因素分析。③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长沙市护士对自杀患者态度、认知水平的干预研究做好理论铺垫。方法: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于2013年6月至9月对长沙市12所医院712名注册护士进行问卷调查,运用4份调查问卷进行资料收集:一般资料问卷收集护理人员的个人特征(包括人口统计变量与医院相关变量);自杀态度调查问卷(QSA)调查护士F1:对自杀行为性质的认识,F2:对自杀者的态度,F3:对家属的态度,F4:对安乐死的态度四个维度的态度水平;对自杀患者的认知量表(USP)测量护理人员对自杀患者的认知水平。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资料进行描述性分析、多元线性逐步回归分析和Pearson相关分析。结果:①护理人员对自杀态度整体水平为:对自杀行为性质的认识为中立或矛盾态度,对自杀者的态度为肯定、理解或宽容,对自杀者家属的态度为中立或矛盾,对于安乐死的态度为矛盾或中立。712名研究对象的认知总分为34.21±5.19,长沙市临床护士认知程度属于中等水平。②单因素与回归分析得出,学历、年龄、职称、医院级别等12项个人与医院特征不同程度的与护士对自杀患者态度、认知水平有影响,且个人学历、医院级别等越高,患者的态度、认知水平就越高。③对自杀患者的态度、认知的相关分析得出:对自杀行为性质的认识(F1)、对自杀患者的态度(F2)及对安乐死的态度(F4)对护士对自杀患者的认知水平有影响。其中对自杀患者认知影响最大的是护士对自杀患者的态度(r=0.162),影响最小的是对自杀行为性质的认识(r=-0.118)。结论:1.长沙市临床护士对自杀及自杀患者的态度、认知水平整体处于中等程度。2.护士对自杀患者的态度与认知之间具有相关性。3.应进一步改善、提高长沙市护士对自杀患者的态度、认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