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实施有效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是消除产品缺陷危害的必然路径,现在我国一般产品的召回管理只涉及到汽车及零配件、儿童玩具、食品、药品等少数产品,而大量的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许可证目录管理产品及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还没有纳入产品召回管理的范畴内,这使得在产品召回管理上还存在覆盖不完全、责任不明确的缺口,面对不太安全的消费环境,产品召回管理体系的建立迫在眉睫。为提高产品召回管理能效,本文研究了产品召回管理的四个基本要素,阐述了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分析了各个要素在产品召回管理中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构建了以质监部门为核心力量、以缺陷产品生产企业为第一责任人,包含消费者、召回协助者的产品召回管理体系模型。分析了基层质监部门在产品召回管理体系中的角色,指出基层质监部门在产品召回过程中是最关键的一个监管层级,将产品召回管理分为缺陷产品信息发现环节、缺陷调查与风险评估环节、发出召回指令环节及召回评估与监督环节四个环节,找出了基层质监部门在产品召回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所在。然后运用应急的思想,提出了改善我国产品召回管理中基层质监部门作用的4点建议,首先是在企业和基层质监部门内部分别建立产品召回管理专门队伍,第二是建立基层质监部门缺陷产品信息搜集系统,第三是下放缺陷调查的权利,第四是引入快捷召回程序。本文的研究结论指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的核心力量在质监部门,在产品召回的过程中,基层质监部门是关键的基础的一个层级,但现行的召回法律法规赋予基层质监部门在产品召回管理中的地位底、权利少,这些都妨碍了基层质监部门发挥应有的作用,基层质监部门在缺陷产品信息发现及缺陷调查两个环节作用发挥不充分是整个产品召回管理的薄弱环节,也是提高管理效能的最关键环节。本文的创新点在于运用应急的思想来分析基层质监部门在产品召回过程中的问题所在,将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放在突发事件的高度进行召回管理,依据应急管理“事前重在防治、事发快速反应”的大原则,提出了针对性的改善办法。本文的研究成果在政府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以提高基层质监部门在产品召回过程中的作用为研究目的,具有强化产品召回管理的连续性的意义,不论政府的上层机构如何改变,只要夯实了基层质监部门的作用,召回管理的体系就能有效运作,逐步建立健全我国产品召回管理体系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