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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在十八大报告里面提及的党内、党外、法律、媒体和群众监督组成的监督体系中,公民参与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我国公民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可谓是空前高涨,微博反腐等运用高科技的新型反腐模式已渐成雏形且有显著成效。反腐倡廉工作已经成为当前的要务。但是过于强调权力反腐以经成效不大,现在要大力推进公民参与的权利反腐。公民参与反腐败是当前反腐工作的一条新思路。公民知情权是公民参与反腐败、监督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公民参与反腐败过程当中也会出现负面现象。公民的隐私权是不可侵害的,一切对于私人信息的刺探,私人活动的骚扰,私人领域的侵入,以及对私生活秘密的泄漏等,都是违法行为。可是近年来,一些手中握有公共权力的官员,却借着个人隐私权这个借口,将其变成腐败的盾牌。因此我们必然要处理好公民参与反腐中公民的知情权和官员的隐私权之间的冲突与协调问题,这就需要官员承担容忍义务,以最大限度保障公民参与反腐败的宪法性权利的最终实现。本文总体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论文研究的意义和方法,从宏观上把握整个选题,阐述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找到论文的研究方向。第二部分是从案例引入公民参与反腐中公民知情权和官员隐私权的冲突,分析冲突存在的内在根源。第三部分是从基础理论出发,结合公民参与反腐败的相关研究,对公民知情权和官员隐私权的研究状况的进行梳理分析,然后根据所选取的案例进行文本分析处理,研究公民知情权和官员隐私权的权利属性,试图寻找解决冲突的突破口。第四部分是基于利益衡量原则探索出解决官员隐私权和公民知情权的中道路线,既要为了保护公民知情权限制官员的隐私权,又要基于人格尊严保护官员的绝对隐私,这需要我们理性权衡,试图寻找解决公民参与反腐败中权利冲突的原则、规则和具体标准并且探求某些法律技术的完善。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在关于公民参与反腐中的公民知情权和官员隐私权的协调问题的相关研究及其罕见的情况下,即使少数出现的研究也是把切入点集中在微博反腐这一板块,本文是从宏观的角度来分析公民参与反腐败权利的基本权能,积极处理好公民参与反腐败中的公民的知情权与官员的隐私权之间的冲突与协调问题,探索一条中道理性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