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煤炭工业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与之伴随的矿难却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此,煤炭行业工作者提出了诸如提高机械化水平、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完善管理措施等一系列方法,以降低事故发生率,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国外,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功能在降低事故率方面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国内工伤保险起步较晚,在煤炭行业的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利用风险评价建立企业风险水平与工伤费率联动机制,是刺激煤矿企业主动参加工伤保险,借助工伤保险进一步搞好事故预防工作的关键。为此,本文提出依据事故类型划分煤矿风险评价单元,将风险评价等级最高的灾害类型作为矿井整体风险水平的表征,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等级与费率水平联动机制。由于矿井各灾害类型差别很大,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指标量化技术相差也较大,因此,本文首先选择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瓦斯爆炸事故作为研究对象,并假设瓦斯爆炸为风险评价等级最高的灾害类型。首先,在查阅整理事故资料,和对河南省登封地区9个煤矿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运用风险理论,三类危险源和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对煤矿瓦斯爆炸风险评价指标进行横向分类,根据层次分析法对指标进行纵向分层,建立了瓦斯爆炸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其次,通过对国内外指标权重确定方法与风险评价方法的对比与研究,确定以层次分析法计算指标权重,利用综合评价法评价煤矿瓦斯爆炸风险程度,对评价结果进行分级并将其应用于调研矿井,得出了9个矿井的瓦斯爆炸风险等级;最后,在借鉴国内外工伤保险费率确定方法的基础上,确定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参考费率为6.4%,风险评价结果为Ⅱ级的煤矿实行此参考费率,其他风险等级矿井的费率按对应的费率水平上浮或下降,并深入探讨了基于风险分级和工伤保险收支率的浮动费率的调节机制,改变了长期以来单纯依据工伤保险收支率进行浮动费率调节的局面,增强了工伤保险费率调节的科学性。通过工伤保险费率的反馈作用,对煤矿在预防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方面的工作提出了相应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