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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傅佩荣解读论语》中存在的标点不当、径改原文、释义不确等问题进行商榷。我们以《论语》文本的解读为基础,广泛参阅《论语》的不同版本,大量搜求与我们探讨的内容相关的石刻文献、原典、研究资料等,注重文献证据,运用考据、比较(包括异文比较、共时比较)、定量统计、定性分析等方法,对傅先生的解读提出证据可靠的商榷意见,并对一些历来众说歧解的问题作出了自已的判定。
第一章主要对标点不当问题作了归纳与分析。从造成标点不当的原因角度归纳为三大类:“分层不当”、“不当断而断”和“当断而不断”,以傅先生十二处典型误断为例进行分析和纠正。或以现代语言学理论的复句观点重新断句,或立足於《论语》文本本身意义,或探讨省略规则、代词的指代功能,以运用於断句,或运用本校法解决断句问题,或指明误断的源头文献。
第二章把径改原文问题归纳为四种情况:“可不补而补”、“可不改而改”、“不当删而删”和“不当乙而乙”,分析了典型例证。“可不补而补”例为傅书《学而》“未若贫而乐道,富而好礼者也”。认为傅先生径补“道”字不妥。“可不改而改”例为《公冶长》“啓斯之未能信。”认为傅先生以“啓”改“吾”不妥。“不当删而删”例为《为政》“六十而顺”。认为傅先生“顺”前删“耳”字不当。“不当乙而乙”例为《季氏》“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认为傅先生秉承前人把“贫”与“寡”二字对调不妥。
第三章主要就存在的释义不确问题进行商榷。从造成不确的原因出发,归纳为六种类型“断词误作人名”、“动宾误作偏正”、“动词误作形容词”“实词误作虚词”、“偏正误作动补”和“约数误作确数”,并结合典型例证进行了全面分析。“断词误作人名”例为《雍也》“子曰:‘可也,简。”我们认为傅先生错把表认可的谓词“可”当成了子桑伯子的名。“动宾误作偏正”例为《子罕》“譬如平地”,我们认为傅先生把“平地”这个动宾结构的短语错当作偏正结构的短语。“偏正误作动宾”例为《尧曰》“简在帝心”,我们认为傅先生将“简在帝心”这个偏正结构误作动补结构,并纠正了对这句话的长期误读。“动词误作形容词”例为《宪问》“久要不忘平生之言”,我们认为傅先生把表“约束”的动词误作表“困约”的形容词。“实词误作虚词”例为《为政》“思无邪”,我们认为傅先生误认为“思”是发语词。“约数误作确数”例为《公冶长》“三仕”和“三已之”以及《宪问》“三年不言”,我们认为傅先生误将表约数的“三”读为表确数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