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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市场化经济发展,机构投资者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上,尤其是企业战略决策与并购投资方面开始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但国内外现有研究文献,对机构投资者如何影响企业并购方面关注不多,尤其是具体到中国的情况和单个行业的情况。本文从委托代理理论与并购动因理论出发,实证考察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并购的影响。
基于国内外研究分析,本文通过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持股集中度、机构数量等维度来衡量机构投资者,其中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采用机构投资者总持股份额占比来衡量,持股集中度采取Herfindahl指标来衡量,机构数量考察该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总数量。以上解释变量基本能刻画机构投资者的特征,但在描述机构投资者投资倾向、投资行为、股东背景等方面仍有欠缺。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并购次数、累积异常收益率、托宾Q值来衡量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并购相关影响情形,其中累积异常收益率作为主要指标。累积异常收益率采用事件分析法,通过考察并购公告日前后个股的累积异常收益情况来衡量并购事件的影响。财务指标托宾Q值与企业长期经营和财务情况相关,不一定能准确反映企业并购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因此仅作为补充指标。此外,为避免其它因素干扰实证结果,从企业过往负债能力、过往盈利能力、长期发展能力、企业治理因素等几个维度选择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增长率、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权比例作为控制变量,因为以上因素既可能影响机构投资者持股,同时又可能影响企业的并购情形。综上,本文通过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持股集中度、机构数量的变化对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并购次数、累积异常收益率、托宾Q值的影响程度,来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对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并购的影响。
本文将沪深A股中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的124家上市房地产公司2004-2018年共1860个观测值作为最终样本。本文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和CSMAR数据库,数据通过Excel2007和Stata14.0进行处理。首先,在选择被解释变量数据时,考虑机构投资者对并购产生影响的过程,并购次数本文采用并购事件发生后三年内的并购次数来表示,累积异常收益率采用事件研究法通过事件公告日期前后期间累积异常收益情况来表示,托宾Q值本文通过滞后第三年的数据来表示。然后,为便于数据获取与实证检验,在考察沪深A股上市房地产公司时,因机构投资者常位于前十大股东行列,因而在选择解释变量数据时,用前十大股东中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占比来表示上市公司中机构投资者总持股比例,用前十大股东中的机构投资者数量来表示上市公司中机构投资者数量,用上市公司前五位大股东持股比例平方和来表示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指标Herfindahl。最终,本文通过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通过建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持股集中度等解释变量与并购次数、累积异常收益率、托宾Q值等被解释变量之间的线性回归方程,通过描述性统计、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来实证检验机构投资者持股对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并购的影响,并用机构投资者数量替换解释变量,对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
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对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管理层监督作用越大,会降低并购次数,能抑制并购公告日前后期间累积异常收益率,同时能提高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托宾Q值。第二,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越高,对管理层监督作用越大,会降低并购次数,但却能提高并购公告日前后期间累积异常收益率,同时降低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托宾Q值。第三,机构投资者数量越多,对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管理层监督作用越大,但会增加并购次数,能抑制并购公告日前后期间累积异常收益率,同时能提高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托宾Q值。
本文从沪深A股上市房地产公司视角,实证考察了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企业并购的影响关系,丰富了此方面研究在中国股票市场与中国房地产行业方面的实证案例。
基于国内外研究分析,本文通过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持股集中度、机构数量等维度来衡量机构投资者,其中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采用机构投资者总持股份额占比来衡量,持股集中度采取Herfindahl指标来衡量,机构数量考察该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总数量。以上解释变量基本能刻画机构投资者的特征,但在描述机构投资者投资倾向、投资行为、股东背景等方面仍有欠缺。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并购次数、累积异常收益率、托宾Q值来衡量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并购相关影响情形,其中累积异常收益率作为主要指标。累积异常收益率采用事件分析法,通过考察并购公告日前后个股的累积异常收益情况来衡量并购事件的影响。财务指标托宾Q值与企业长期经营和财务情况相关,不一定能准确反映企业并购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因此仅作为补充指标。此外,为避免其它因素干扰实证结果,从企业过往负债能力、过往盈利能力、长期发展能力、企业治理因素等几个维度选择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增长率、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权比例作为控制变量,因为以上因素既可能影响机构投资者持股,同时又可能影响企业的并购情形。综上,本文通过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持股集中度、机构数量的变化对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并购次数、累积异常收益率、托宾Q值的影响程度,来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对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并购的影响。
本文将沪深A股中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的124家上市房地产公司2004-2018年共1860个观测值作为最终样本。本文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和CSMAR数据库,数据通过Excel2007和Stata14.0进行处理。首先,在选择被解释变量数据时,考虑机构投资者对并购产生影响的过程,并购次数本文采用并购事件发生后三年内的并购次数来表示,累积异常收益率采用事件研究法通过事件公告日期前后期间累积异常收益情况来表示,托宾Q值本文通过滞后第三年的数据来表示。然后,为便于数据获取与实证检验,在考察沪深A股上市房地产公司时,因机构投资者常位于前十大股东行列,因而在选择解释变量数据时,用前十大股东中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占比来表示上市公司中机构投资者总持股比例,用前十大股东中的机构投资者数量来表示上市公司中机构投资者数量,用上市公司前五位大股东持股比例平方和来表示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指标Herfindahl。最终,本文通过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通过建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持股集中度等解释变量与并购次数、累积异常收益率、托宾Q值等被解释变量之间的线性回归方程,通过描述性统计、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来实证检验机构投资者持股对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并购的影响,并用机构投资者数量替换解释变量,对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
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对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管理层监督作用越大,会降低并购次数,能抑制并购公告日前后期间累积异常收益率,同时能提高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托宾Q值。第二,机构投资者持股集中度越高,对管理层监督作用越大,会降低并购次数,但却能提高并购公告日前后期间累积异常收益率,同时降低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托宾Q值。第三,机构投资者数量越多,对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管理层监督作用越大,但会增加并购次数,能抑制并购公告日前后期间累积异常收益率,同时能提高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托宾Q值。
本文从沪深A股上市房地产公司视角,实证考察了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企业并购的影响关系,丰富了此方面研究在中国股票市场与中国房地产行业方面的实证案例。